资本运作☆ ◇601330 绿色动力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8-05-30│ 3.29│ 3.46亿│
├───────────┼───────────┼───────────┼───────────┤
│增发 │ 2020-11-16│ 7.82│ 17.86亿│
├───────────┼───────────┼───────────┼───────────┤
│可转债 │ 2022-02-25│ 100.00│ 23.4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02│ 2.95│ 1.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02│ 3.56│ 484.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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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 6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 23400.00│ ---│ 60.00│ ---│ ---│ 人民币│
│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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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益(葫芦岛)环境服│ 13000.00│ ---│ 8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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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登封项目 │ ---│ ---│ 1.50亿│ 100.00│ 1359.48万│ ---│
├─────────┼──────┼─────┼─────┼─────┼─────┼──────┤
│恩施项目 │ ---│ 1.33万│ 3.58亿│ 99.91│ 4612.22万│ ---│
├─────────┼──────┼─────┼─────┼─────┼─────┼──────┤
│朔州项目 │ ---│ 1209.49万│ 3.23亿│ 94.22│ 55.87万│ ---│
├─────────┼──────┼─────┼─────┼─────┼─────┼──────┤
│武汉二期项目 │ ---│ 658.64万│ 5.75亿│ 98.76│ 6444.00万│ ---│
├─────────┼──────┼─────┼─────┼─────┼─────┼──────┤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 186.21万│ 2.91亿│ 81.56│ 1191.87万│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 ---│ 5.55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8-21 │转让比例(%)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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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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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39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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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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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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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丰城公司 │ 3.10亿│人民币 │2019-07-30│2029-07-29│连带责任│否 │是 │
│保集团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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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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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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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评级结果: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绿动转债”信用等级
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绿动转债”信用等级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评级没有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
信”)对本公司2022年2月25日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绿动转债”)进行了跟
踪信用评级。“绿动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公司前次主
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评级机构均为
中诚信。中诚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所属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
5月22日出具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6
]跟踪0219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绿动转债
”评级结果为“AA+”。评级结果较前次评级没有变化。本次跟踪评级报告随本公告同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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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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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8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价格2.95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根据《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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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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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决策
部署,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进
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制订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做大做强主业
1、深挖存量项目潜能
公司深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二十余年,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
一。目前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处理规模超过4万吨/日,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将继续强化提
质降本增效,持续提升已运营项目盈利能力。
深入贯彻“安全、环保、文明、高效”运行理念,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主业,着力拓展多种
固体废弃物来源,稳步提升供热供汽、沼气综合利用、污泥协同处置等非电业务比重。
探索垃圾焚烧发电参与碳减排、碳核算机制,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参与绿证交易,努力拓
宽收入来源。强化项目精细化管理,完善对标管理体系,聚焦成本管控等关键环节,推动运营
质量均衡提升。深化集采,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贷款置换等方式努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进一步降本增效。
2、积极拓展增量
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和产业引领作用,围绕公司已形成项目布局优势的省、市、县重点
区域,推动实施并购重组,打造区域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
率。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扎实推进入选印尼主权基金垃圾发电项目
供应商名单后续工作,积极参与项目投标;通过国际展会、战略合作、本地化对接等方式,提
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注重技术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将实施梯次创新策略,初步构建覆盖短期增效、中期突破、长期引领的技术迭代体系
,通过技术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原创技术策源地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推进运营项目数
智化建设,开展焚烧全过程数智技术优化。优化关键工艺,加强项目公司微技改成果发布、案
例分享等跨区域技术交流,实现创新成果在全集团应用。推进飞灰源头减量及原位热协同处理
技术研发,为“趋零填埋”做好技术储备。
深化与高校、院所及行业优势企业合作,聚焦前沿方向,开展数智化运营、智能管理、机
器人作业巡检等研究,推进未来技术概念验证与早期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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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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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告成镇茶亭沟村北300米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办
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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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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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志
雄先生的辞任函。赵志雄先生因已达退休年龄,向本公司申请辞去非执行董事以及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志雄先生的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赵志雄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和公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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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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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仅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针对本次合作的具
体内容,将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论证,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另行签订具体实施合
同予以确定,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公司主营业务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实际需求签
署本协议,双方合作不会改变公司业务范围、商业模式以及行业属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双方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智能化水
平,有助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主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在具体实施合同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
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6年4月27日与阿
里云飞天(杭州)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或“乙方”)签订《深化合作框
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统一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对彼此在各自领域核心优
势的充分认可,共同推进固废行业数字化与智能化领域业务的发展。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确认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宗旨与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等的原则,紧紧把握国家对信息安全和国产化高度重视
的良好机遇,基于前期标杆项目的成功实践及技术架构的延续性,在固废行业数字化与智能化
领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就智慧电厂等创新合作方向相关的项目进行合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智能化水平,有助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
主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在具体实施合同生效及执行前,本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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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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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A股与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A股与H股的一般性授权。本
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规则,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本议案获年度股东会通过时已发行A股股份总数的20%。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年度股东会
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的20%。
(三)A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
(四)A股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
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
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
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A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2)公司2026年年度股
东会结束之日;或(3)股东会撤回或修订有关本议案项下的授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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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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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为人民币50.
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9.16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含绿色动力)。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
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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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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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会(「
董事会」)兹通告谨定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举行董事会会议,以考虑及通过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第一季度业绩及派发股息(如有),以及处理
任何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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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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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于年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需对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
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9771万元。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减值迹象与原因
葫芦岛危废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处置工艺包括填埋、焚烧、物化,为公司唯一危废处
理项目。受危废行业产能过剩以及本项目填埋场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等因素影响,葫芦岛危废
公司盈利能力较差,尚未实现盈利,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减值19884万元。
(三)资产评估与减值测试情况
2025年底葫芦岛危废项目整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5446万元,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评估,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账面价值19771万元。根据减值测试,2025年度葫芦岛
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771万元,减值准备按资产组内各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比进行减值
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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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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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279.27万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43058.4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472.86万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3934.54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约45407.40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3.55%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本预
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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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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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密市通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收购新密
市通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公司”)90%股权。新密公司于2026年2月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密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2.47亿元,最终到期日
为2035年12月21日。为降低新密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已与新密公司存续贷款银行就调降存续贷
款利率或开展固定资产贷款置换事宜进行协商。公司拟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为新密公司提供
担保:一是就存续固定资产贷款与贷款银行协商下调利率,并就下调利率后的存量贷款,由公
司(持股90%)和新密公司参股股东郑州康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分别按持股比例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二是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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