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79 英利汽车 更新日期:2026-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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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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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02│ 2.07│ 2.49亿│
├───────────┼───────────┼───────────┼───────────┤
│增发 │ 2023-12-07│ 5.33│ 4.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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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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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 ---│ ---│ 100.00│ ---│ -871.3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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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 ---│ ---│ 100.00│ ---│ -1001.1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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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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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 2000.00万│ ---│ 2000.00万│ 100.00│ 1609.28万│ ---│
│份有限公司设备(金 │ │ │ │ │ │ │
│属项目)升级改造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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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 2.00亿│ 822.81万│ 2.09亿│ 100.18│ ---│ ---│
│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 2708.41万│ 862.67万│ 2232.62万│ 82.43│ ---│ ---│
│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 3475.15万│ ---│ 3475.15万│ 100.00│ 333.42万│ ---│
│限公司设备(非金属│ │ │ │ │ │ │
│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 1500.00万│ 516.84万│ 707.26万│ 47.15│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 7480.57万│ ---│ 3475.15万│ 100.00│ 333.42万│ ---│
│限公司设备(非金属 │ │ │ │ │ │ │
│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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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 3000.00万│ ---│ 3000.00万│ 100.00│-1423.51万│ ---│
│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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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 1.27亿│ 1230.59万│ 2222.31万│ 17.50│ ---│ ---│
│造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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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6亿│ ---│ 1.36亿│ 100.00│ ---│ ---│
├─────────┼──────┼─────┼─────┼─────┼─────┼──────┤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 ---│ 862.67万│ 2232.62万│ 82.43│ ---│ ---│
│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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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 7000.00万│ 93.88万│ 6230.97万│ 100.8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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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445.50万│ ---│ 5445.5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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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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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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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规划,预计
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7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3.30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亿元。在上述总额度范围
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担保
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实际合
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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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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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
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标、社
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在有
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发放股票股利条件的,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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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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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天津英利向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
反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
保。
4.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
保。
5.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长春鸿汉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绿园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
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
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
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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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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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664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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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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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
业务,额度合计6.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
请办理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
信用证、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及保贴等业务,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最高授信
额度,其中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公司用自有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
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
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
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
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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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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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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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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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13987135.2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
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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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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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利
汽车”)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
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
产品。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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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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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
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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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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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利汽车”)拟新增仪征英利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仪征英利”)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新增仪征英利所在地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联众路31号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
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532,82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3元
,募集资金总额487,869,973.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10,948.80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478,159,02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4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1-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人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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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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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6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400万
元到-74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00万
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400万元到-7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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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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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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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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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林德天津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林德天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林德天津54.00%的股权,Linde+WiemannSE&Co.K
G(简称:林德维曼)持有林德天津46.00%的股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
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情请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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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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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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