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22 林洋能源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芜湖商储科技有限公│ ---│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蚌埠林洋储能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Solarfun可再生能源│ ---│ ---│ ---│ ---│ ---│ 人民币│
│欧洲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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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智慧(珠海)能│ ---│ ---│ ---│ ---│ ---│ 人民币│
│源有限公司 │ │ │ │ │ │ │
├─────────┼─────┼─────┼─────┼─────┼──────┼──────┤
│ELGAMA智慧能源有限│ ---│ ---│ ---│ ---│ ---│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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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洋储能技术│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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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LINYANGENERGYCEM│ ---│ ---│ ---│ ---│ ---│ 人民币│
│ERLANG │ │ │ │ │ │ │
├─────────┼─────┼─────┼─────┼─────┼──────┼──────┤
│ECOVOLTNEWENERGYPT│ ---│ ---│ ---│ ---│ ---│ 人民币│
│E.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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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新能源(泰国)│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林洋航空科技(上海│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耀洋储能技术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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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耀洋储能技│ ---│ ---│ ---│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五河耀洋新能源科技│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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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耀洋光伏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 ---│ ---│ ---│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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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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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 2.70亿│ 0.00│ 5897.86万│ ---│ ---│ ---│
│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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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MW光伏发电项目 │ 22.97亿│ 1724.97万│ 20.53亿│ 91.63│ 5353.49万│ ---│
├─────────┼──────┼─────┼─────┼─────┼─────┼──────┤
│永洋仙桃胡场200MW │ 8.20亿│ ---│ 8.20亿│ 100.00│ ---│ ---│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 │ │ │ │ │ │
│目 │ │ │ │ │ │ │
├─────────┼──────┼─────┼─────┼─────┼─────┼──────┤
│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 1.00亿│ ---│ ---│ ---│ ---│ ---│
│力有限公司王鲍镇20│ │ │ │ │ │ │
│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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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洋仙桃胡场200MW │ ---│ ---│ 8.20亿│ 100.00│ ---│ ---│
│渔光互补光储一体项│ │ │ │ │ │ │
│目 │ │ │ │ │ │ │
├─────────┼──────┼─────┼─────┼─────┼─────┼──────┤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 ---│ 103.38万│ 2.26亿│ 100.00│ ---│ ---│
│公司:12GW高效N型TO│ │ │ │ │ │ │
│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 │ │ │ │ │ │
│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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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光伏发电项目 │ 24.86亿│ 0.00│ 21.41亿│ 100.00│ 8284.84万│ ---│
├─────────┼──────┼─────┼─────┼─────┼─────┼──────┤
│启东市永威新能源电│ ---│ ---│ ---│ ---│ ---│ ---│
│力有限公司王鲍镇20│ │ │ │ │ │ │
│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 │ │ │ │ │ │
│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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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 4000.00万│ 1724.97万│ 1724.97万│ 43.12│ 138.44万│ ---│
│力有限公司9MWp农光│ │ │ │ │ │ │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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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GW高效N型TOPCon │ 2.26亿│ 103.38万│ 2.26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1 │ │ │ │ │ │ │
├─────────┼──────┼─────┼─────┼─────┼─────┼──────┤
│海门市林洋新能源电│ ---│ 1724.97万│ 1724.97万│ 43.12│ 138.44万│ ---│
│力有限公司9MWp农光│ │ │ │ │ │ │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
│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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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新乌江镇李土楼│ ---│ 0.00│ 1.00亿│ 100.00│ 283.98万│ ---│
│村20MW光伏电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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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新乌江镇李桥村│ ---│ 0.00│ 1.08亿│ 100.00│ 272.55万│ ---│
│20MW光伏电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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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W高效太阳光伏 │ 6.70亿│ ---│ 4.47亿│ 100.00│ ---│ ---│
│电池及组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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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GW高效N型TOPCon │ 3.67亿│ 642.53万│ 3.67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2 │ │ │ │ │ │ │
├─────────┼──────┼─────┼─────┼─────┼─────┼──────┤
│已完工320MW光伏发 │ ---│ ---│ 5649.25万│ ---│ ---│ ---│
│电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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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孙园镇20MW│ ---│ 0.00│ 1.19亿│ 100.00│ 1464.79万│ ---│
│渔光互补电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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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洪梅花镇40MW│ ---│ 0.00│ 2.30亿│ 100.00│ 2713.72万│ ---│
│渔光互补电站 │ │ │ │ │ │ │
├─────────┼──────┼─────┼─────┼─────┼─────┼──────┤
│12GW高效N型TOPCon │ ---│ 642.53万│ 3.67亿│ 100.00│ ---│ ---│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及│ │ │ │ │ │ │
│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 │ │ │ │ │ │
├─────────┼──────┼─────┼─────┼─────┼─────┼──────┤
│300MW光伏发电部分 │ ---│ 0.00│ 3.71亿│ ---│ ---│ ---│
│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 │ │ │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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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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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亿纬林洋 │ 4.90亿│人民币 │2022-06-30│2029-06-20│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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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亿纬林洋 │ 2.10亿│人民币 │2023-01-30│2030-01-29│连带责任│否 │是 │
│源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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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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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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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随着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
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
,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
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
品或产品组合。
交易金额: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0万
美元(或等值外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张,汇率大幅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规避
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
品或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
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对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故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率波动风
险。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1500
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
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本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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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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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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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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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0.92元(含税)。
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4629913.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47047000.92元(
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2.6
6%。
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公司拟在2025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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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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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江苏
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约人民币9,627.38万元,2024年度利
润总额减少约人民币9,627.3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
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
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
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
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
“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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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公
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423.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1.30万元,合计14,29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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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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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
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
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控制风险,公司拟
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
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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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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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
事和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
系,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
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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