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216 君正集团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10│ 25.00│ 29.16亿│
├───────────┼───────────┼───────────┼───────────┤
│增发 │ 2015-12-21│ 9.20│ 48.7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比特矿业 │ 10365.13│ ---│ ---│ 100.39│ ---│ 人民币│
├─────────┼─────┼─────┼─────┼─────┼──────┼──────┤
│金力永磁 │ 3513.60│ ---│ ---│ 3228.05│ 19.81│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 34.09亿│ 0.00│ 22.08亿│ 100.00│ 6.06亿│ ---│
│济产业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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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26亿│ 12.26亿│ 12.26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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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14.64亿│ 0.00│ 14.64亿│ 10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2.26亿│ 12.26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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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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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江涛 4.80亿 5.69 17.81 2025-04-11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 8281.00万 0.98 4.58 2023-08-26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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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3亿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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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28 │质押股数(万股) │33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2.24 │质押占总股本(%) │3.91 │
├────────┼──────────────┴────────┴──────────────┤
│股东名称 │杜江涛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6 │质押截止日 │2032-03-19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今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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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上海君正物│ 19.67亿│人民币 │2019-04-18│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化工集│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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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上海君正物│ 17.26亿│人民币 │2019-04-18│2019-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化工集│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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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上海君正物│ 5.95亿│人民币 │2019-04-18│2026-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君正能源化│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工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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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上海君正物│ 6577.03万│人民币 │2019-04-18│2020-11-27│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化工集│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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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上海君正物│ 6577.03万│人民币 │2019-04-18│2020-11-27│连带责任│否 │是 │
│能源化工集│流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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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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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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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22亿元(均为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数量,为本、外币合计数)。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为人民币1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1.31%,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
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
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
年度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167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
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含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亿元;为最近一期
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6亿元。
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及公司在授权期
限内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具体办理担保业务
相关事项。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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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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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日常经营具体业务需要,开展汇率和利率
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交易品种:汇率、利率及其组合。
交易工具:远期、期权、互换及其组合。
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
交易额度:预计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
值外币),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原则,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
据日常具体业务需要,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汇率及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司积极
应对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额度:预计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和类型: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需求相关的汇率及利
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交易。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远期、期权、互换等金融工具及其组
合,严禁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和交易对手: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交易所,场外的交易
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产品结构较为成熟和标准化、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在境外或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更高效地满足公司国际业务相关的汇率和
利率衍生品的套期保值需求。
(五)交易期限: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预计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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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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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方向,以循环经济产业链与
全球化物流网络为根基,秉承“日进一寸、精益致远”的企业精神,践行“以人为本、科学管
理”的企业文化,通过不懈追求科学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等途径,进一
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科学管理的应用
,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以奠定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1、从思想上持续强化经营意识,建立数字化经营驾驶舱,实时监控关键指标变化,借助
数据分析挖掘潜在问题与机遇,进而推动企业高效运营,提升整体竞争力。
2、持续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新、降本、增效工作,具体从以下方面着手:①销售优
化:始终坚持以效益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区域布局,引入优质客户并建立
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实现销售效益的最大化。②采购升级:着重加强供应商管理,持续优化采
购渠道与模式,引导供应商积极参与竞标,形成充分竞争态势,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③生
产管理革新:通过深入分析生产过程中的瓶颈和问题,积极开展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工作,减
少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损耗,全面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④其他增效举措:持续推进助剂
配方优化、原材料替代、原料经济性掺配以及产品结构灵活性调整等一系列举措,全方位提升
企业经济效益。
3、以市场为导向,深度挖掘并发挥产业链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跨企业、跨部门的高效
沟通协作机制。一是协同生产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产业链全局视角出发,共同思考问题、
处理难题;二是采购与销售部门作为市场信息的前沿触角,及时、精准地反馈市场动态;经营
部门凭借专业能力,迅速且准确地进行测算分析;三是生产单位依据反馈与测算结果,快速响
应并及时调整生产策略;四是职能部门则全力给予全方位支持,各环节紧密配合、环环相扣,
共同促进产业链综合效益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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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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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4.68%。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
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
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收益受上述风险的影响可能
具有一定波动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和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
。
(二)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含等值外币)。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并与该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跟踪产品运行情况。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逆回购产品;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短期国债;
4、投资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债券产品、短期应收款理财产品、
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和券商收益凭证等。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
、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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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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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38137721.08元。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438017390股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5702608.5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14%。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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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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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杜江涛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2695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累计质押股份48000.00万股(含本
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9%。
公司第二大股东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180656.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1%,累计质押股份8281.00万股,占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
公司控股股东杜江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君正科技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0224.64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36%,累计质押股份56281.00万股(含本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12.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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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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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杜江涛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2695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累计质押股份69000.00万股(含本
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8%。
公司第二大股东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180656.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1%,累计质押股份8281.00万股,占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8%。
公司控股股东杜江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君正科技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50224.64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36%,累计质押股份77281.00万股(含本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17.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6%。
公司于今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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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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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
董事长张海生先生和副总经理荆海峰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因工作调整,张海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
职务后,张海生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
2、因工作调整,荆海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荆海峰女士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海生
先生和荆海峰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海生先生、荆海峰女士确认与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及公司股东注意。
公司董事会对张海生先生和荆海峰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会议选举乔振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康杰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附件:乔振宇先生、李康杰先生简历
乔振宇: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负责人,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君正集团电
力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君正集团总经理助理、监事、供销中心总经理。
现任鄂尔多斯市察哈素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乌海如意君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君正集
团董事长、总经理。
乔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康杰: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基建总指挥,中触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建设总指挥,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项目基建指挥部副总指
挥兼焦化项目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焦化分公司负责人、污水处理分公
司负责人,君正集团副总经理、焦化专业首席专家。
李康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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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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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尚需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及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
进展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合作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为初步预计,实际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以项目核准
批复为准。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是否能
够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
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
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6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阿拉善盟
行政公署签署了《阿拉善风光制氢及绿色能源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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