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99 江南水务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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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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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银转债 │ 59965.50│ ---│ ---│ 0.00│ -394.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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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59833.03│ ---│ 5.76│ ---│ 11650.44│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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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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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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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 7.39亿│ 6872.52万│ 6872.52万│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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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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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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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投资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
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战略发展中心负责组
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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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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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
管理的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
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
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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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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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
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兴华
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为金正
大(002470)、哈森股份(603958)、云创数据(835305)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5305)2021年度审计报告、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
7006)2022年度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曾为丹化科技(600844)、吉鑫科技(601218)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835305)2021年度审计报告、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836136)2022年度审计报告、安徽省康利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225)2022年度审
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婧婕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曾为丹化科技(600844)、吉鑫科技(601218)、和天下(证券代码:837006)
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近三年来为江苏有线(600959.SH)、悦达投资(600805.SH)、江苏新能(603693.SH
)、紫金银行(601860.SH)、东华能源(002221.SZ)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
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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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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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1,068,087.11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935,210,2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873,132.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为121,577,337.96元(含税)(包括2024年中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8,704,205.84元(
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及送股。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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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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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
投资价值行稳致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江苏江
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
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3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做优做强主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零碳水厂”等示范项目。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
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植根公用事业、服
务民生健康,服务地方经济。加快企业生产运营标准体系建设、标杆水厂建设,支持厂、站向
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开展碳足迹论证和绿电溯源工作,持续推进“零碳水厂”、“绿色污水厂
”建设,积极跟进水厂排泥水回用、水厂尾泥资源化利用等项目;优化能源供应布局,上线能
源管理系统,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等项目。
(二)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推动公司创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完善业务平台建设,不断探索实
践,逐步构建起一套全面、高效且协同的数字化体系,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注入
源源不断的动力。一是进行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能源管理系统、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数
智化采购系统,供排水业务一体化系统等建设,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推进管理会计体
系建设与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决策质效,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同时强化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三是加快科创成果展示平台建设,构建视频号、抖音号、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
矩阵,生动展示公司科技创新成果。
(三)推进“供排水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根据江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污水厂网一体化运营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污水厂网一体化运营整合实施路径>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将抓住机遇,一是
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拓展排水设施运维业务,力争将全市域乡镇雨污水管网纳入统一养护范
围,并实现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网养护工作机制;二是推进“供排水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
“智慧排水”防汛系统建设,实行智慧化管理,数据化监控,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三是充分利
用运营管理队伍、专业人才储备上的优势,以及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积极开拓污水厂委托运
行业务。
(四)积极推进ESG管理,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致力
于探索低碳、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路径,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建
立了ESG治理架构,以董事会为ESG最高责任、决策及监管机构,设立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
会,搭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自上而下的ESG管理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ESG管理机制
,不断提升公司ESG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为长期践行ESG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不断完善
ESG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持续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将ESG
理念融入管理和业务实践,把议题涉及的指标、任务作为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扎实推进ES
G各项工作。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努力减少业务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严格遵守
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了完善的污染物排放监管体系;持续优化改进生产工艺
和进行技术升级、设备改造;加强废弃物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维护
生物多样性;通过参与环境保护项目,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积极践行全球气候变化企业公
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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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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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仲丽萍女士担任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仲丽萍
女士简历如下:仲丽萍:女,1983年11月生,本科,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江南水务客户服务
中心副主任、中心营业所副主任、结算中心主任。现任江南水务职工监事、供水公司澄中分公
司副经理兼澄中客服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仲丽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52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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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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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
润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澄(江苏)检测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
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苏润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
,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二、完成工商登记情况
经江阴市数据局核准,公司投资设立的“中澄(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为“
江苏忠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江苏忠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江阴市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工商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忠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E3094W7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恩卓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住所:江阴市澄江街道延陵路224号406室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安全评价业务;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测绘服务;检验检测
服务;民用航空油料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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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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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中澄(江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
控。但仍可能将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
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
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通过水质检测中心进行
市场化改革,从具有优势的水质检测业务逐步向环境检测领域发展,为公司寻求新的发展和增
长空间,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江苏润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投资公司”)、江
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排水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澄(江苏)
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
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苏润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
%,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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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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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及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5月15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
意公司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
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
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31952981.20元。公司20
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
352102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04,205.84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8704,205.84元,未超过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
756167.85元,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满足中期分红的要求。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实施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本次
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
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兼顾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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