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66 兴业银行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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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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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7-01-23│ 15.98│ 157.2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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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10-05-25│ 18.00│ 17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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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2-12-31│ 12.36│ 235.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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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3-28│ 15.10│ 258.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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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1-12-27│ 100.00│ 499.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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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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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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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56100.00│ 29440.00│ 14.72│ 2864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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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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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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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 499.20亿│ 499.20亿│ 499.20亿│ 100.00│ ---│ ---│
│未来业务发展,在可│ │ │ │ │ │ │
│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 │ │ │ │ │ │
│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 │ │ │ │ │ │
│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 │ │ │ │ │ │
│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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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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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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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烟草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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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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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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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追加给予│
│ │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
│ │亿元。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 │
│ │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 │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
│ │ 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
│ │准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395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 │
│ │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
│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
│ │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 │
│ │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 │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
│ │会审议批准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 │审议。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 │
│ │交易议案。2025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
│ │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
│ │币3584.09亿元将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在股东会上 │
│ │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为先生│
│ │回避表决 │
│ │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以行内信用│
│ │审查审批手续作为主要依据,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
│ │额度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
│ │述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 │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
│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 │ 2024年6月20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包括:授信类关联交 │
│ │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
│ │移类、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45亿元、43亿元、1623.56亿元、35亿 │
│ │元,有效期至2027年6月19日 │
│ │ 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上限额度。2025年1-11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
│ │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107.32亿元、0.49亿元、0.10亿元、1539.86亿 │
│ │元、5.10亿元。 │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本次核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亿元, │
│ │用于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业务 │
│ │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 │
│ │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中主体授│
│ │信额度人民币200亿元,用于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人民币30亿 │
│ │元,用于非保本理财项下各类投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其中物业 │
│ │租赁、物业水电等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89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
│ │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
│ │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229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8.20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由财政部对│
│ │其国有资产实行监管。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1619881W,│
│ │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5号,注册│
│ │资本人民币57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经营范围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 │
│ │,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5年11月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9.71%, │
│ │为本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系列关│
│ │联方属于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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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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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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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副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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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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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
│ │审议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授信类关│
│ │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有效期3年。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
│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
│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陈躬仙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
│ │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
│ │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
│ │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 │
│ │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
│ │度的议案》,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9年│
│ │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8753848X3,法定代表人王非,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
│ │957786889亿元,注册地为福州市,主要办公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
│ │开发集团作为福建省省属的大型国有投资类公司和主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营业务以实│
│ │业与金融投资为主,其投资的领域包括电力、燃气、铁路和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信 │
│ │托、担保、典当等)等板块。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人民币1908.80亿元,净资产│
│ │人民币900.93亿元,资产负债率52.80%;2025年1-6月份实现投资收益人民币23.76亿元,净│
│ │利润人民币20.29亿元。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 │
│ │计持有本公司2.99%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同时,本公司董事陈躬仙先生为福建省投资开发 │
│ │集团的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属于本│
│ │公司金融监管总局口径、证监会/上交所口径的关联方。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本次核定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具体 │
│ │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30亿元,用于信贷业务和类信贷业务,包括各种短、│
│ │中、长期业务品种等;(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99.67亿元,其中服务类关联交 │
│ │易额度人民币2.17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活期存款除外的存款类│
│ │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0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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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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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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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
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
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其中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
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
,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
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24年服务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
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及其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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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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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外部经营环境、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等需求,2025年度普通股每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6元(含税)。其中,2025年度中期每股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0.565元(含税),本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
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4.69亿元,母公司
法人口径净利润为716.11亿元。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
年度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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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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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决
议,本公司香港分行在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在境外完成发行8亿美元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用于符合《兴业银行绿色、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债券框架(2024年6月版)》资格的绿
色资产项目。发行情况如下:债券类型为美元计价的高级无抵押债券,规模为8亿美元,年利
率为SOFR+41BPS,期限为3年。
上述债券自2026年3月13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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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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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
展之路,主动化国之大者为行之要务,着力以改革创新促转型发展、以务实举措履行社会责任
,整体经营呈现“稳中有进、结构优化、韧性增强”态势,各项经营成果符合预期。
经营效益保持稳定,盈利能力持续夯实。公司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积极融入和服
务新发展格局,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深挖实体经济
融资需求,生息资产规模合理扩张,负债成本有效压降,利息收入保持稳定;立足客户金融服
务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挖掘非息收入增长潜能,经营效益指标保持稳健向好态势。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7.41亿元,同比增长0.24%;利润总额899.73亿元,同比增长3.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4.69亿元,同比增长0.34%。
资产负债合理扩张,结构优化成效显著。公司有效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管理策略
,实现资产负债“总量平衡、结构合理、质量提升”。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科技金
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资产结构持续优化;深化客户经营,积极
拓展低成本负债,负债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09万亿元,较上
年末增长5.57%,其中各项贷款余额5.9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0%;负债总额10.18万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5.88%,其中各项存款余额5.9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8%。
资产质量保持稳健,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公司统筹发展与安全,改革完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坚持控新增与促处置并举,资产质量保持稳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64
2.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74亿元;不良贷款率1.08%,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
盖率228.41%,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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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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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会议室(四)表决方式
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出席2人,履行相应职责;2、董事会秘书
夏维淳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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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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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决
议,本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在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在香港发行30亿元人民币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上海自贸区分行发展信贷业务。发行情况如下:债券类型为人民币计
价的高级无抵押债券,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1.95%,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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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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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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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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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追加给
予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亿元。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
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
起执行,有效期3年。
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
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未超过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
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超过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
净额的5%,属于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12
月18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
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四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5名独立董事均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2025年12月19日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烟草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将提交本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为先生回
避表决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信类额度以行内信用审
查审批手续作为主要依据,非授信类额度均对充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审核,上述关联交易额度
均用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监管
部门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6月20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给予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35.01亿元,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
度人民币23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705.01亿元,其中,服务类、资产转移类、
存款类、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45亿元、43亿元、1623.56亿元、35亿元,有效
期至2027年6月19日
上述额度均为年度最高上限额度。2025年1-11月,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类
、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分别已使用人民币107.32亿元、0.49亿元、0.10亿元、1539.86亿元、5
.10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核定追加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95亿元,用
于活期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等存款业务
本次核定给予中国烟草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584.09亿元,自本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其中主体授信额
度人民币200亿元,用于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人民币30亿元,用
于非保本理财项下各类投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354.09亿元,其中物业租赁、物
业水电等服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89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3亿元;活期
存款除外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等存款类关联交
易额度人民币3229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8.2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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