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107 四川成渝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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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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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9-07-15│ 3.60│ 17.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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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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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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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6939.65│ ---│ ---│ 9411.06│ 509.6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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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商行 │ 37.17│ ---│ ---│ 32.63│ 1.54│ 人民币│
├─────────┼─────┼─────┼─────┼─────┼──────┼──────┤
│浙商银行 │ 31.40│ ---│ ---│ 19.32│ 0.9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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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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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3 │交易金额(元)│28.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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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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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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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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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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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南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南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蜀道创投”)所持有的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宜公司”或│
│ │“标的企业”)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
│ │025年7月31日,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3461.32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 │
│ │商,拟以该评估值为股权交易价格计算依据,确定标的企业8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94│
│ │2.1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荆宜公司将成为蜀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将其纳入本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 │
│ │ 截至公告刊发当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南公司已完成股权交接工作,荆宜公司已成为│
│ │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已将荆宜公司正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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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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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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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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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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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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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实现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拟向中国│
│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
│ │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并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
│ │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石油四│
│ │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 │
│ │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
│ │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
│ │规定。上述事项已经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一、协议主要内容 │
│ │ 1、交易标的物 │
│ │ 本协议项下的买卖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汽油:92#、95#、98#等;柴 │
│ │油:0#等)。 │
│ │ 2、定价政策 │
│ │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的定价按成品油销售价格加上运费厘定。中石油四川集团配送的│
│ │油品运费为50元/吨,中路能源自行提货的油品运费为0元/吨。中石油四川集团供应给中路 │
│ │能源最优惠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该最优价格不高于同期中石油四川集团在四川省向其所属加│
│ │油站提供的价格,具体以中路能源当期实际采购含税价为准。增值税率为13%,如遇国家调 │
│ │整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 │
│ │ 对中路能源在中石油四川集团所购油品,中石油四川集团提供自下单购买之日起90日免│
│ │费仓储。对中路能源超过上述提油期限的客存油,中石油四川集团向中路能源收取超期提货│
│ │仓储费,实施累进收费标准,即:对存储时间在91-180天(含180天)按0.66元/天吨,对超│
│ │过180天按1元/天吨,按当次提油数量收取仓储管理费。 │
│ │ 3、付款方式 │
│ │ 中路能源预购油品时,通过先款后货方式结算,中石油四川集团按照实际购油量和单价│
│ │开具相应金额有效发票。 │
│ │ 4、协议期限 │
│ │ 本协议的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5、交易总量 │
│ │ 考虑中路能源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协议项下自2026年1月1日起至│
│ │2026年12月31日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
│ │ 6、生效 │
│ │ 本协议须待以下条件获得满足后方会生效: │
│ │ (1)经协议双方各自履行所必须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 │
│ │协议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2)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持续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协议向联 │
│ │交所、上交所申报、作出公告及/或取得本公司的独立股东的批准(如适用)等。 │
│ │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
│ │ 中石油四川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
│ │、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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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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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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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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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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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南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南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蜀道创投”)所持有的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宜公司”或│
│ │“标的企业”)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
│ │025年7月31日,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3,461.32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
│ │商,拟以该评估值为股权交易价格计算依据,确定标的企业8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9│
│ │42.1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荆宜公司将成为蜀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将其纳入本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 │事宜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
│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交易标的为高速公路公司股权,高速公路运营收入受国家和│
│ │区域宏观经济影响明显。高速公路整体交通流量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 │汽车保有量、燃油价格、交通方式等诸多因素影响,并将通过影响通行费收入的方式影响公│
│ │司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南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蜀道创投所持有的荆宜公司85%股权,并于202│
│ │5年12月1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荆宜公司将成为蜀南公司的控股 │
│ │子公司,并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衡”)出具的《四川蜀南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5%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5〕270号)(│
│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荆宜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 │283,461.32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增减率为393.50%,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拟以该 │
│ │评估值为股权交易价格计算依据,故蜀道创投所持有的荆宜公司85%股权的交易对价最终确 │
│ │定为人民币 240,942.12 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通过本次交易收购荆宜公司85%股权,有利于增加公司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 │
│ │高公司资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与此同时,荆宜公司的注入能够提高公司路网规模,有效│
│ │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 │
│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本公司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 │司收购荆宜公司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12人,审议 │
│ │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成勇、陈朝雄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审批 │
│ │ (五)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
│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蜀道创投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资本”)全资子公司,蜀道资│
│ │本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按照上交所上市规│
│ │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蜀道创投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名称: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34AL0L │
│ │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 2号 4 │
│ │栋 1层 1号 │
│ │ 4、法定代表人:李雨翔 │
│ │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
│ │资金等金融活动)。 │
│ │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8、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
│ │ 9、主要股东:蜀道资本持股100% │
│ │ 10、蜀道创投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
│ │律法规的要求 │
│ │ 11、蜀道创投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蜀道创投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728,931.27 │
│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017,051.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11,8 │
│ │ 80.14 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 142,229.76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467.8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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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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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
│ │团有限公司、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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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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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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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限│
│ │责任公司(“成雅公司”)负责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成雅扩容项│
│ │目”“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为实施本项目建设,成雅公司与四川│
│ │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建集团”)、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
│ │集团”)、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路信息”)分别签署《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
│ │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各合同最高限价分别为人│
│ │民币约 131.31亿元、39.07亿元、8.56亿元。 │
│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交建集团│
│ │、路桥集团、高路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 │%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截至目前,成雅公司已成立以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
│ │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5-028、2025-031、2025-033、2025│
│ │-035、2025-036的相关公告)。为实施本项目建设,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
│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
│ │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成雅公司与交建│
│ │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分别签署《总承包合同》。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
│ │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 │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成雅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均为本公司控│
│ │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
│ │关规定,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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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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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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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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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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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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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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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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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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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7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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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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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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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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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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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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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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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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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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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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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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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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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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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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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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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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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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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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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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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联网收费系统路│
│ │ │ │网运行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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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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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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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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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及相关│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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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1 │
├──────┼────────────────────────────────────────┤
│关联方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向本集团提供施工工程及相关│
│ │ │ │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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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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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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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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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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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10月22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 │四川成渝兴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兴蜀供应链公司”)与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 │“交建陵州建设”)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LM项目经理部(“交建陵州建设LM经理部”“采购│
│ │方”)签署《砂石采购合同》(“本合同”),由兴蜀供应链公司向其供应机制砂、碎石等│
│ │砂石材料。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税)。该交易系兴蜀供应链公司参加天 │
│ │眉乐高速公路LM3项目砂石材料采购项目(“天眉乐LM3砂石采购项目”“本项目”)的竞争│
│ │性谈判并成功中标而产生。 │
│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
│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交建陵州│
│ │建设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中S7成都至会│
│ │理高速公路的前段施工工程,该项目分标段施工并需采购机制砂、碎石等砂石材料,施工时│
│ │间长、用料需求大。为促进供应链业务发展,兴蜀供应链公司参与了天眉乐LM3砂石采购项 │
│ │目的竞争性谈判并成功中标。2025年10月22日,兴蜀供应链公司与采购方签署《砂石采购合│
│ │同》,向其供应机制砂、碎石等砂石材料,供应总量最终以采购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交│
│ │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税)。 │
│ │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交建陵州建设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 │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本项目竞│
│ │争性谈判阶段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且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
│ │事务管理》和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对本事项履行了暂缓披露程│
│ │序,知情人履行了相关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蜀供应链公司已成功中标并与采购│
│ │方签订合同,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现对本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名称: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FWD0372 │
│ │ 3、成立日期:2023-04-21 │
│ │ 4、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普宁街道办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A栋3楼 │
│ │ 5、法定代表人:孙志云 │
│ │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 │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8、主要股东: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建设集团”)持股51%,仁寿│
│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
│ │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 │
│ │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 │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与交通建设集团均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蜀道投资”│
│ │)控制的公司。交建陵州建设由交通建设集团持股51%,是蜀道投资间接控股公司,根据联 │
│ │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交建陵州建设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项目由交建陵州建│
│ │设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LM经理部与兴蜀供应链公司签订合同,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LM经理部│
│ │为交建陵州建设下设的项目部,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
│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目前,交建陵州建设财务│
│ │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天眉乐LM3项目路面工程施工任务供应机制砂、碎石等砂石材料 │
│ │。 │
│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兴蜀供应链公司通过参与天眉乐LM3砂石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所产生 │
│ │,定价系以招标竞价确定,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
│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四、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LM项目经理部 │
│ │ 乙方:四川成渝兴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协议主要条款 │
│ │ 1、合同中砂石供应数量暂估为40万吨(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为准),砂石单价为固定 │
│ │价格(即本项目中标单价),预计本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税)。有关详细 │
│ │的供货日期、数量、规格及型号以采购方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最终结算以采购方指定人员│
│ │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或工程管理方对材料质量验收以本合同质量要求为依据│
│ │。 │
│ │ 2、合同中“不含税到场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为固定价格,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其包 │
│ │含了原材料费、配件费、加工费、装卸车费、运杂费、协调费、规费、管理费、安全费、环│
│ │保费、保险费、税金(除增值税外的一切税金)等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成本、利润、风险│
│ │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
│ │何费用。 │
│ │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
│ │ 4、结算及支付方式:供应的材料经采购方质量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每 │
│ │月结算一次(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采购方一般在办理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款。 │
│ │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
│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并办理完最后一笔结│
│ │算之日起自动终止,乙方的质量责任延续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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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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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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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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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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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2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1日
至2026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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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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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
2、董事会秘书姚建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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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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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接
到李桃女士的书面辞任函,其因退休辞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其辞任函已送达公司董事会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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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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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公司将在利润充足的情况下,根据本规划分配利润,而本规划并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本规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在综合分析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
、投资者诉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以及银行信贷等情况下,统筹考虑股
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制定对投资者持续、科学、可预期的回报规划,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
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诉求和意愿。
4、考虑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和稳定性。
5、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6、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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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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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就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
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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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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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发行尚需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方可实施。
3、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
象有新的规定,则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A
股股票。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
不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
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
股净资产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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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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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
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说明如下
: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证券
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不考虑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
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05806.00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
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5806.00万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
限计算,即为43254.8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49060.80万股,前述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
行完成数量为准。
6、根据公司公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1315.50万元和144683.35万元。假设按照公
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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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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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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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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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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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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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姚建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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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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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
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李桃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桃女士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李桃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李桃女士简历
李桃女士,出生于1971年1月,先后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政工师。曾在四川省川交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交通厅工作,历任本公
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宣传中心)主
任,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职
工董事、工会主席。
除上述关系外,李桃女士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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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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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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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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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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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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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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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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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附属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13154962.2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654元,母公
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543503956.49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2025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9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如下:
1.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4350395.65元。
2.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543503956.49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1389153560.84元,按本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305
8060000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29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9
0824382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5.38%,约占当年归属
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02%,约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2.77%,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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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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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年度委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辖遂广高速公路、遂西高速公路、成仁高
速公路重新预测的未来交通流量和车辆通行费收入为基础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将减少本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人民币256.95
万元,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期间公路经营权无形资产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
从高速公路整个运营期来看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对
所辖遂广高速公路、遂西高速公路、成仁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分别进行变更,并相
应调整其公路经营权摊销率。
本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公路经营权无形资产采用工作量法(即车流量法)进行
摊销。
目前本公司所辖遂广高速公路、遂西高速公路、成仁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平均1年递增率分
别为6.74%,7.73%,4.4992%,同实际情况已产生了一定的差异。为了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于2025年度聘请了专业机构对上述三条高速公路的未来交通
流量进行了预测,并以重新预测的交通流量为基础,变更后该三条高速公路车流量平均年递增
率分别变更为8.86%,9.43%,1.85%,并相应对公路经营权摊销额进行调整变更。具体变更内
容如下:从2025年10月1日起,遂广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8.86%递增
,年递增率是根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遂广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预测报告为基础计算。
以重新预测的交通流量为基础,遂广高速公路经营权2025年10-12月的摊销金额减少736.59万
元,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8.86%递增,至2046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从2025年10月1日起,遂西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9.43%递增,年
递增率是根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遂西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预测报告为基础计算。以重
新预测的交通流量为基础,遂西高速公路经营权2025年10-12月的摊销金额减少342.52万元,
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9.43%递增,至2046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从2025年10月1日起,成仁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年摊销率按车流量平均递增率1.85%递增,年
递增率是根据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成仁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预测报告为基础计算。以重
新预测的交通流量为基础,成仁高速公路经营权2025年10-12月的摊销金额增加1,571.83万元
,以后每年按车流量平均年递增率1.85%递增,至2042年合计摊销率为100%。
──────┬──────────────────────────────────
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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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
星期三)下午3:00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李桃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李桃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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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
宣布,本公司将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审议
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以及考虑建议派
发末期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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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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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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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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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执行董事马永菡
女士、财务总监郭人荣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的辞任函已送达公司董
事会并生效。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马永菡女士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确认,其与
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关注。马永菡
女士、郭人荣先生已按公司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及财务总监。
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
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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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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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执行董事马永菡
女士、财务总监郭人荣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动原因,马永菡女士申请辞去其所担任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郭人荣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马永菡女
士、郭人荣先生的辞任函已送达公司董事会并生效,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在辞任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其
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马永菡女士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及财务总监。马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在任
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马
永菡女士、郭人荣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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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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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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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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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拟向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
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并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卖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石油四川签署<
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集团进行的交
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上述事项已
经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物
本协议项下的买卖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汽油:92#、95#、98#等;柴油
:0#等)。
2、定价政策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的定价按成品油销售价格加上运费厘定。中石油四川集团配送的油
品运费为50元/吨,中路能源自行提货的油品运费为0元/吨。中石油四川集团供应给中路能源
最优惠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该最优价格不高于同期中石油四川集团在四川省向其所属加油站提
供的价格,具体以中路能源当期实际采购含税价为准。增值税率为13%,如遇国家调整税率,
按调整后税率执行。
对中路能源在中石油四川集团所购油品,中石油四川集团提供自下单购买之日起90日免费
仓储。对中路能源超过上述提油期限的客存油,中石油四川集团向中路能源收取超期提货仓储
费,实施累进收费标准,即:对存储时间在91-180天(含180天)按0.66元/天吨,对超过180
天按1元/天吨,按当次提油数量收取仓储管理费。
3、付款方式
中路能源预购油品时,通过先款后货方式结算,中石油四川集团按照实际购油量和单价开
具相应金额有效发票。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交易总量
考虑中路能源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协议项下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
26年12月31日止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6、生效
本协议须待以下条件获得满足后方会生效:
(1)经协议双方各自履行所必须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
议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持续关联交易的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协议向联交
所、上交所申报、作出公告及/或取得本公司的独立股东的批准(如适用)等。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石油四川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
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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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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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四楼420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罗祖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及网络方式,统称“与会股东”)合共持有1814941039股股份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9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2人。
2、董事会秘书姚建成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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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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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蜀南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南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蜀道创投”)所持有的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宜公司”或“
标的企业”)8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
年7月31日,标的企业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3461.32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拟
以该评估值为股权交易价格计算依据,确定标的企业85%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942.12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荆宜公司将成为蜀南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宜
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交易标的为高速公路公司股权,高速公路运营收入受国家和区
域宏观经济影响明显。高速公路整体交通流量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汽车
保有量、燃油价格、交通方式等诸多因素影响,并将通过影响通行费收入的方式影响公司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蜀南公司拟以现金收购蜀道创投所持有的荆宜公司85%股权,并于2025
年12月1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荆宜公司将成为蜀南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并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
衡”)出具的《四川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5%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
衡评报〔2025〕27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荆宜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83461.32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增减率为393.50%,经交易双
方友好协商,拟以该评估值为股权交易价格计算依据,故蜀道创投所持有的荆宜公司85%股权
的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人民币240942.12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通过本次交易收购荆宜公司85%股权,有利于增加公司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进一步提高
公司资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与此同时,荆宜公司的注入能够提高公司路网规模,有效提升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巩固核心竞争力。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收购荆宜公司8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12人,审议议案
时,关联董事李成勇、陈朝雄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审批。
(五)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进行的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公司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关系
蜀道创投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资本”)全资子公司,蜀道资本
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控制的公司,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蜀道创投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蜀道(四川)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34AL0L。
3、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
1号。
4、法定代表人:李雨翔。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
等金融活动)。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9、主要股东:蜀道资本持股100%。
10、蜀道创投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11、蜀道创投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蜀道创投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4728931.27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4017051.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118
80.14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42229.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67.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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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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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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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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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17日
任期届满,鉴于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
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本次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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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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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
限责任公司(“成雅公司”)负责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成雅扩容项
目”“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为实施本项目建设,成雅公司与四川省
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建集团”)、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集团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路信息”)分别签署《G5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安段
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各合同最高限价分别为人民币约 1
31.31亿元、39.07亿元、8.56亿元。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交建集团、路
桥集团、高路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成雅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截至目前,成雅公司已成立以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工作(详见
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5-028、2025-031、2025-033、2025-035、
2025-036的相关公告)。为实施本项目建设,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的《四川成渝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成雅公司与交建集团、路桥集团
、高路信息分别签署《总承包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及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成雅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均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信息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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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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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通过
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经本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拟变更2025年度境内会计师事
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服务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为止。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不存在
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及股东会注意的事项。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
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案件情况:王雁序等两千余名投资者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证券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
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
审诉讼程序中。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于2014年-201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2003年获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芳芳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勇先生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94万元(其中A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A股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
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实际参加业务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
2025年度审计最终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审计服务1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公司2025年度半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工作,目前暂未开展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通过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经本公司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拟变更2025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
表、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服务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为止。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明
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
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注意的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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