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68 中铝国际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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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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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8-21│ 3.45│ 9.8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8│ 2.37│ 6344.4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6│ 2.28│ 45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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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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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 ---│ ---│ ---│ 1969.17│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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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乌江机电设│ ---│ ---│ ---│ 1377.35│ ---│ 人民币│
│备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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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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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总承包业务│ 9.80亿│ 7513.76万│ 9.80亿│ 100.00│ ---│ ---│
│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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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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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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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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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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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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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鉴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铝国际)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前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未来对该等业务│
│ │的实际需求,相关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由中铝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
│ │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
│ │ 由于中铝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中铝财务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于2024年3月28日签订,并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
│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
│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 │。 │
│ │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未来该等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于2026│
│ │年8月13日与中铝财务重新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金融服务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
│ │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双方 │
│ │ 甲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本身并代表其附属公司) │
│ │ 乙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合作原则 │
│ │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
│ │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
│ │服务。 │
│ │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 │并履行本协议。 │
│ │ (三)服务内容 │
│ │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 │ 1.存款服务: │
│ │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 │
│ │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 │
│ │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 │
│ │低于中铝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
│ │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 │
│ │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
│ │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
│ │ 2.结算服务: │
│ │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 │
│ │辅助服务; │
│ │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
│ │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 │
│ │方支付需求。 │
│ │ 3.信贷服务: │
│ │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 │
│ │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
│ │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
│ │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 │
│ │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
│ │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信贷,且不需甲方提供任何资产担保; │
│ │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
│ │ 4.其他金融服务: │
│ │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和其他金融服 │
│ │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 │
│ │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
│ │收取的费用。 │
│ │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
│ │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
│ │关的法律规定。 │
│ │ (四)交易限额 │
│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每日最高│
│ │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分别为2027年不│
│ │高于人民币0.034亿元、2028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亿元、2029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亿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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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13.91亿│人民币 │2022-03-31│2047-03-2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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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9.64亿│人民币 │2019-10-31│2047-10-3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6.21亿│人民币 │2021-12-24│2046-12-24│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5.85亿│人民币 │2019-10-31│2047-10-31│连带责任│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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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4.16亿│人民币 │2021-12-17│2046-12-17│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4.09亿│人民币 │2021-05-28│2046-05-2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3.80亿│人民币 │2021-04-15│2046-04-15│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3.41亿│人民币 │2022-05-28│2047-05-2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3.00亿│人民币 │2021-12-28│2046-12-2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2.91亿│人民币 │2024-11-28│2047-12-25│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2.33亿│人民币 │2021-01-04│2048-01-04│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2.14亿│人民币 │2021-07-24│2044-10-24│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2.14亿│人民币 │2021-03-18│2046-03-1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2.14亿│人民币 │2021-04-20│2049-04-20│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2.09亿│人民币 │2021-12-30│2046-12-30│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2.08亿│人民币 │2021-12-20│2048-12-20│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2.05亿│人民币 │2022-01-25│2048-01-25│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宁永高速公│ 1.91亿│人民币 │2022-01-06│2049-01-06│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1.72亿│人民币 │2021-12-30│2046-12-30│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1.65亿│人民币 │2020-12-21│2043-12-22│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8100.00万│人民币 │2023-12-29│2046-12-3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8083.80万│人民币 │2020-10-20│2048-10-20│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8057.70万│人民币 │2025-09-28│2043-01-22│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4033.30万│人民币 │2020-09-28│2043-09-2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3940.10万│人民币 │2020-11-04│2043-01-04│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3892.70万│人民币 │2020-09-28│2048-09-28│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2139.10万│人民币 │2023-12-29│2046-12-3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双高速公│ 2057.30万│人民币 │2021-03-11│2044-03-1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中铝国际工│临云高速公│ 1751.10万│人民币 │2021-02-10│2048-12-31│一般担保│否 │否 │
│程股份有限│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汉中九冶建│勉县城乡基│ 452.50万│人民币 │2015-10-20│2027-10-19│一般担保│否 │否 │
│设有限公司│础设施建设│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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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8-14│重要合同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鉴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铝国际)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前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未来对该等业务的实
际需求,相关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
铝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1月1日起
至2029年12月31日止。
由于中铝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铝财务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于2024年3月28日签订,并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
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中铝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未来该等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公司于2026年
8月13日与中铝财务重新签订了附带生效条款的《金融服务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
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本身并代表其附属公司)
乙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
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
履行本协议。
(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
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
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
中铝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
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
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
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
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
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
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
同类贷款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信贷,且不需甲方提供任何资产担保;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
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
法律规定。
(四)交易限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每日最高贷
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分别为2027年不高于
人民币0.034亿元、2028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亿元、2029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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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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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关于变更2026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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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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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因达到退休年龄,刘长奎先生拟申请辞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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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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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三日(星期四)举行董事会会议,其中议程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其发布该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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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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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鉴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
除劳动关系,2名激励对象发生违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对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918300股实施回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已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
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
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退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或因不受个
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有权决定激励对象在最近一个解除
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
确定。剩余年度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退
休且不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
保留,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200股按授予价格
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之“四、有效期内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出1现相关违规情
形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出现相关违规情形,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70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
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183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18300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78513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
限制性股票将于1违规情形包括:1.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等行
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2.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
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因严重违纪,被予以辞退处分的;3.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
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直
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4.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6.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
2026年8月6日完成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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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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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选举王德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许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同时胡未熹女士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提名
委员会委员,萧志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离任产生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空缺职务进
行补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委任王德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按照《公司章程》等规
定依法行使职权,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作出之
日起生效;委任许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按
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自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王德忠先生及许丽君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
任、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本次补选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王德忠先生、刘
长奎先生、童朋方先生组成,其中王德忠先生为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由童朋方先生、张
廷安先生、许丽君女士组成,其中童朋方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由许丽君女士、刘
长奎先生、童朋方先生组成,其中许丽君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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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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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宜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陶甫伦先生列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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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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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致同所从业人员总数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
244人,注册会计师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1.64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人民币5.68亿元。2025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4.02亿元;2025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71家,审计收费人民币4
296.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2126.98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
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所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4次和纪律处
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古伟涛,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彭玉龙,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成为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
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致同所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2026年度预计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量,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度审计、中期审阅
、内控审计及下属子公司审计)为人民币51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
元,均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2026年度审计费用尚待公司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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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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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
日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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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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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离任具体情况
根据个人工作安排,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执行董事胡未熹女士
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持续满足性别多元化要求,胡未熹女士将继续履职,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
任女性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未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并确认其在任职期间与公司及董事会无
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因辞任须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具体情况
因个人原因,萧志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职务。萧志雄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萧志雄先生将继续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产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萧志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并确认其在任职期间与公司及董事会无
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因辞任须提呈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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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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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举行董事会会议,其中议程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第一季度业绩及其发布该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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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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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境外工程总承包业务以美元结算且交易金额较大,为防范和降低外
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货币类衍生
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
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具体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9995万美
元,其中公司不超过23100万美元、沈阳院不超过4395万美元、贵阳院不超过1500万美元、中
色科技不超过1000万美元。
该交易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且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之和(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该交易为美元兑人民币远期结汇业务。具体交易方式为根据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非关联
方机构)签订的远期结汇协议,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数额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完成外汇交割。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3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货币类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开展货币类衍生业务计划的议
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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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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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铝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10)。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退休且不
继续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
除劳动关系,公司决定对其满足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保留,
其剩余未达到业绩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要求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8200股按授予价格加上
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发生违规情形,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7
0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18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7836267股
减少至298691796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2987836267.00元减少至人民币2986917967.
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效力,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向
公司提供如下申报所需材料:
1.与公司签署的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合同履行进度证明文件(如
涉及)、工程决算文件(如涉及)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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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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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9183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37元/股加
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37元/股。中
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13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830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
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公司收到由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
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铝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4〕108号),国务院国
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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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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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0亿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9.88亿元,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23年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导致计提的减值损失大幅增加,以及公司处置非主责
主业子企业及低效无效资产,导致亏损金额较大。
2025年,公司聚焦核心业务的战略转型,经营业绩有所提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人民币1.
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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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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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获得感,中铝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5年,公司全力推进转型升级,持续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中铝国际”。一是强化市场
开拓,聚焦有色及优势工业领域,全年新签合同总额为468.36亿元,其中新签工业合同占比达
97.73%;新签EPC合同同比增加162.32%,新签海外合同同比增加263.38%;单一总承包的合同
额达到140亿元,创历史新高。二是提升履约质量,狠抓全过程精细化管控,一批重点工程项
目实现高质量履约,获得业主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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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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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
产进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5年共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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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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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47,507.93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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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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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举行董事会会议,其中议程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及其发布该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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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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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任期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7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及2025年7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9))。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原指派黄志斌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杨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现因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志斌工作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杨调整为签字项目合伙
人,新增指派古伟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项目签字项目合伙人为李杨、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古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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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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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与境外客户签署了项目合
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4),
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总金额:约140亿元人民币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约5年
付款方式:美元结算,浮动汇率,除预付款外,其他按进度结算二、风险提示
(一)合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实际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执行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
期正常履行。
(二)项目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分期逐步确认,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
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
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2026年收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项目履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涉及环节较多,具体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受到原材料价格
上涨、运输成本上升、汇率波动、境外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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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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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6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境外客户签署了某项目
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140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一)合同签订方基本信息
根据本次交易涉及的保密条款要求,为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对客户信息及项目细节予
以豁免披露,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
(二)该客户履约能力较强。公司及子公司均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履行不
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约140亿元人民币。
(二)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三)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分阶段支付。
(四)争议处理: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
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手方形
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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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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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以下简称沈阳院)与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冶)、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七冶)、云南建投机械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建投机械)组成
联合体,中标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
万吨/年)
(二)中标人:沈阳院与上海宝冶、十二冶、七冶、云南建投机械组成的联合体
(三)发包形式:EPC总承包
(四)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15日前具备电解槽通电焙烧条件
(五)合同总价:人民币3029885800元
二、联合体分工安排
沈阳院作为主体单位,负责整体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上海宝冶、十二冶、七
冶、云南建投机械作为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相应的项目建筑安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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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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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铝镁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以下简称沈阳院)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七冶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冶)、云南建投机
械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建投机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二十三冶)组成联合体,中标青铜峡电解槽“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发来的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
(一)项目名称:青铜峡电解槽“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
(二)中标人:沈阳院与六冶、七冶、云南建投机械、二十三冶组成的联合体
(三)发包形式:EPC工程总承包
(四)合同总价:人民币290868.58万元
二、联合体分工安排
沈阳院作为主体单位,负责整体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六冶、七冶、云南建投
机械、二十三冶作为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施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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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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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举行董事会会议,其中议程包括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季度业绩及其发布该业绩公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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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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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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