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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6010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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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1020 华钰矿业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6-03-03│ 7.18│ 3.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6-22│ 12.43│ 7056.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6-08│ 10.84│ 732.78万│ ├───────────┼───────────┼───────────┼───────────┤ │可转债 │ 2019-06-13│ 100.00│ 6.2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塔铝金业”封│ 6.28亿│ 6.28亿│ 6.28亿│ 100.00│ ---│ ---│ │闭式股份公司股权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布景春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 │ │,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 │ │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 │ │ 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 │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 │ │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公司拟就本次交易与布景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 │ │》,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外│ │ │,公司未与布景春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布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 │ │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布景春先生签订的《顾问聘用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布景春,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 │ │本科双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冶金│ │ │建安公司任技术员;1990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北京市黄金公司生产调度、生产建设协调│ │ │部、投资开发部主任、公司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得田黄金矿业公司董事;2000年9月 │ │ │至2004年5月,任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公司矿业项目经理;期间兼任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 │ │ │公司副总经理、龙翔矿业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矿业部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 │ │经理,期间兼任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华 │ │ │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 │ │ 截至本公告日,布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布景春先生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海│ │ │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布景春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除上述情形外,布景春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布景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华迪宏翔矿业投资有限 4305.60万 8.19 --- 2017-04-27 公司 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 4469.00万 7.95 48.85 2022-09-16 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万 3.80 --- 2018-09-08 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424.00万 0.52 5.28 2025-01-28 ───────────────────────────────────────────────── 合计 1.12亿 20.46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1-28 │质押股数(万股) │424.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28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4 │质押截止日 │2025-10-2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36.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29 │质押股数(万股) │10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20 │质押占总股本(%) │1.29 │ ├────────┼──────────────┴────────┴──────────────┤ │股东名称 │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4 │质押截止日 │2025-10-24 │ ├────────┼──────────────┼────────┼──────────────┤ │实际解押日 │2025-01-24 │解押股数(万股) │106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4日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质押了106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36.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3-10-28 │质押股数(万股) │148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86 │质押占总股本(%) │1.89 │ ├────────┼──────────────┴────────┴──────────────┤ │股东名称 │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26 │质押截止日 │2024-10-26 │ ├────────┼──────────────┼────────┼──────────────┤ │实际解押日 │2024-10-26 │解押股数(万股) │1485.00 │ ├────────┼──────────────┴────────┴──────────────┤ │质押说明 │2023年10月26日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质押了1485.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26日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解除质押1485.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西藏华钰矿│“塔铝金业│ 1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业股份有限│”封闭式股│ │ │ │ │担保 │ │ │ │公司 │份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 问,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 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 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 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公司拟就本次交易与布景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 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外, 公司未与布景春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布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公司与布景春先生签订的《顾问聘用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布景春,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本 科双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冶金建安 公司任技术员;1990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北京市黄金公司生产调度、生产建设协调部、投 资开发部主任、公司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得田黄金矿业公司董事;2000年9月至2004年5 月,任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公司矿业项目经理;期间兼任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龙翔矿业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业部经理;20 06年10月至今,任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桃 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布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布景春先生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海西 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布景春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布景春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布景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04-29│其他事项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 事、监事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确认高级管理 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一、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发放960.79 万元(税前)。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 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公司效益与薪酬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司长远利益等原则 ,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相符;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 ,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20万元 (税前); 2、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3、董事不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 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1、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2、监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结构由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部分包括 基本薪资及福利,变动部分体现为绩效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固定部分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在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里 约定。劳动合同应交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变动部分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结果决定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具 体计算方式按照《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关联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薪酬标准最高者执行 其中一项标准,不累计计算。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 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财务报告审计意 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家。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253322238.33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5548066.18元。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为819964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9│银行授信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 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 度资金预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有及商业股份制银行申请7.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 信业务种类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 上述授信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可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 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 2025-04-09│其他事项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结合公司目 前监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 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小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附后),王小飞先生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 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王小飞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小飞,男,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陕西理工大学,成都理工 大学本科双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上海瑞石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发展部部门 副经理;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西安东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平分公司技术负责 ;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任云南地质调查院云南德钦县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副技术负责;2011 年5月至2012年5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云南丽江黎明乡区域地质调查项目技术负 责;2012年5月至2015年4月,任西藏那曲申扎县羌塘贵金属开发总公司四宗勘探项目技术负责 ;2015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矿产部西南片区项目经理;201 9年1月至2020年5月,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生产运营经理;2020年5月至 12月,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生产助理总监;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兼总经理助理,2023年3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扎西康矿山常务副矿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4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5-03-22│其他事项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华钰矿业”)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2411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 0294%;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1668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04% ;公司监事王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合计21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027%。上述人员 所持股票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增持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刘鹏举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0298股,占总股本的0.007 4%;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1720股,占总股本的0.0051%;监事王小飞先生拟减持 不超过5460股,占总股本的0.0007%。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 2025-01-28│股权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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