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11 宝泰隆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1-02-24│ 18.00│ 16.41亿│
├───────────┼───────────┼───────────┼───────────┤
│增发 │ 2015-01-27│ 8.51│ 13.19亿│
├───────────┼───────────┼───────────┼───────────┤
│增发 │ 2017-08-23│ 5.36│ 11.5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20│ 4.81│ 9509.37万│
├───────────┼───────────┼───────────┼───────────┤
│增发 │ 2022-02-15│ 3.98│ 12.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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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 ---│ ---│ 100.00│ ---│ 873.36│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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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6.26亿│ ---│ 8.62亿│ 100.01│ ---│ ---│
│限公司一矿 │ │ │ │ │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3.70亿│ ---│ 2.15亿│ 100.05│ ---│ ---│
│限公司二矿 │ │ │ │ │ │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 3.54亿│ 1000.87万│ 1.42亿│ 99.82│ ---│ ---│
│限公司三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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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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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2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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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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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2.8258%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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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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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北京│
│ │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萃实”或“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投资公司”或“目标公司”)2.8258%股权 │
│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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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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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3.68亿 19.23 80.79 2026-02-11
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 2.48亿 18.10 --- 2016-04-23
限公司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2.76亿 17.13 60.35 2020-03-28
─────────────────────────────────────────────────
合计 8.92亿 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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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2-11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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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19 │质押占总股本(%) │0.52 │
├────────┼──────────────┴────────┴──────────────┤
│股东名称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厦门建翔尚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9日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厦门建翔尚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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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21 │质押股数(万股) │1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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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5.06 │质押占总股本(%) │5.91 │
├────────┼──────────────┴────────┴──────────────┤
│股东名称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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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3日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1330.0万股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哈尔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8-31 │质押股数(万股)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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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6.59 │质押占总股本(%) │3.92 │
├────────┼──────────────┴────────┴──────────────┤
│股东名称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9日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750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
│ │台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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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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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宝泰隆新材│七台河宝泰│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是 │
│料股份有限│隆供热有限│ │ │ │ │担保,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证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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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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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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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
产安全管理局下发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同意公司
所属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以下简称“宝泰隆二矿”)新建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将
《回执》内容公告如下:
单位及项目名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新建项目建设规模:30万吨/年
建设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合试运转期限:2026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
申请文号:七煤管呈(2026)67号
备案编号:2026年第11号
申请时间:2026年7月8日
备案时间:2026年7月13日
备案意见:
1、收到备案文件及联合试运转方案,予以备案;
2、特殊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延期;
3、超过联合试运转期限的,必须立即停止联合试运转,严禁以联合试运转名义组织生产
;
4、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程规章规定,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
监督检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不安全的立即停止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间发现方
案不完善,应及时修改补充;
5、联合试运转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组织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
持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专项验收;
6、联合试运转结束前,要按照黑煤规划发(2020)1号文件第十六条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
。同时,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宝泰隆二矿为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能力30万吨/年,项目建成
投产后,将有效增强公司原煤自给供应保障能力,原材料成本也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改善公
司未来盈利状况,后续公司将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持续披
露宝泰隆二矿项目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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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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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
为负值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00万元至-970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00万元至-9
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00万元
至-970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000万元至
-9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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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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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
局下发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同意公司所属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矿(以下简称“宝泰隆三矿”)新建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将《回执》内
容公告如下:
单位及项目名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矿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30万吨/年
建设地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合试运转期限: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
申请文号:七煤管呈(2026)53号
备案编号:2026年第8号
申请时间:2026年6月1日
备案时间: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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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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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
事长焦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
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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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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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工会法》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
隆路16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周传博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周传博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组成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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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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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因环保法要求、焦炉安全运行、产
品质量等原因,于2024年10月对焦炉设备停炉进行全面检修,2025年10月公司焦炉已全面检修
完成,检修后的焦炉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与智能化装备,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政策要求,有
利于提升焦炭产品质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73、2025-048号公告。
焦炉检修完成后经公司财务部依据焦炭市场行情,对焦炭及附属产品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
测算,焦炭及附属产品的收入与成本一直处于倒挂现象。近期,受焦炭、甲醇市场行情回暖,
为此公司将启动焦炉投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焦炭及附属产品的市场情况变化及相关经济效益测算,决定对焦炉启动烘炉。按
照工艺要求,焦炉正式投产前需开展烘炉作业,预烘炉时间预计60天左右,烘炉完成后将逐步
恢复生产。焦炉正式投产后,公司焦炭及附属产品生产能力将逐步恢复,有助于优化营收结构
、改善经营状况、推动企业稳步发展,同时夯实主营业务根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区域焦炭及
附属产品市场的供货能力与综合市场竞争力。
鉴于焦炉尚处于烘炉阶段,后续产能亦将逐步释放,其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仍需结
合后续运行情况及市场环境综合判断,短期内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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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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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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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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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不额外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以固定方式发放,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年支付,于每
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
果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价值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
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绩效贡献及责任承担,实行分期考核与发放管理
,其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
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
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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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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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
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
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政策
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原煤自给率与盈利能力
公司紧密围绕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发展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夯实回报投资者的基础。
公司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和加快自有煤矿建设。原料煤价格波动风险,给公司的市场策略制
定和实施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给公司的成本控制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针对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公司一方面通过及时收集行情信息,预判煤炭未来趋势,调整煤炭购进计划和产品生
产计划;另一方面,加快煤矿建设,提高自有原煤占比,降低成本及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现有产能的释放: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
煤矿、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已转为正式生产矿井,生产经营步入正轨;宝清县
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已进入联合试运转期间,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
二、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巩固传统能源化工优势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聚焦石墨烯核心技
术的迭代升级。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墨烯公司”)主要以上游原材料差异
化制备为主,旨在解决下游端多样化的应用需求,现有的产品有:导电型石墨烯材料、氧化石
墨烯材料(系列规格)、亚微米级石墨烯材料、功能改性石墨烯材料等。2025年石墨烯公司产
品的主要销售客户是星途碳材料,供应其导热膜前驱体氧化石墨烯,用于高性能石墨烯导热材
料及器件开发,销售氧化石墨烯前驱体材料。
2026年石墨烯公司以服务下游为宗旨,加强差异化石墨烯制备技术体系构建,为下游应用
领域提供优质的石墨烯原材料,进一步优化石墨烯材料微观结构设计和制备路径,为下游星途
碳材料发展石墨烯热界面材料、石墨烯导热复合材料开发等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重要的材料支
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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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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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最
终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20层2206
(5)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为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3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0余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7761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5337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5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上年度挂
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9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851.01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896.8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10065.98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栋,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5月开始在
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隋国君,于200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自200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6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董孟渊,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2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
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6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能够保持独立性;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基于中审亚太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
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公司与中审亚太沟通,2026年度审计费
用为4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年,合计60万元/年,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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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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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基本情况介绍
为保证公司控股孙公司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途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拟由公司为星途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
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上担保范围包括贷款、信用
证、票据业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符合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星途公
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
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
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6
年度对控股孙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临2026-006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星途(常州)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66LG3
2L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孔祥进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6月2日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港区中路8
9号(滨江智能装备企业港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
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烯材
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45万元,持股81.5%;焦岩岩出资180万元,持股
6%;张瑾出资90万元,持股3%;孔祥进出资180万元,持股6%;张志旭出资75万元,持股2.5%
;赵瑛瑀出资30万元,持股1%。其中第一大股东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星途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9258423.32元,负债总额64718
268.34元,净资产-35459845.02元,营业收入7944826.17元,净利润-14096990.42元,以上数
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星途公司主要财
务数据为:总资产27553067.65元,负债总额66050609.65元,净资产-38497542.00元,营业收
入431570.84元,净利润-3037696.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
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
,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
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
履行决策程序。本次预计担保总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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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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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530.5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公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到减值的资产
如下:
(1)在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终止的背景下,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焦炭制3
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项
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5689.59万元。
(2)公司对所属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中40万吨/年羰基合成醋酸项目
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项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7371.61万元。
(3)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项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01.18万元。
(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产业化项目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项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6万元。
以上四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263.9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受存货价格波动的影响,2025年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25.43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
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041.1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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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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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20716808.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581219221.7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为-901936030.01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
件,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不进行送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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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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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5月24日届
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职责。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尽快
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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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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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
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
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验资
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5年8月完成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临2025-045号公告。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2024-086号和临2025-006号公告,对募投项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以下简称“
宝泰隆一矿”)、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以下简称“宝泰隆二矿”)和宝泰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矿(以下简称“宝泰隆三矿”)联合试运转时间作出预计。2025年初,七台
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通风安全监管
监察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一、1
.督促指导煤矿实现分区通风,2.矿井采区内布置有区(阶)段的,每个区(阶)段至少设置1
条区(阶)段进风石门和1条区(阶)段回风石门”,“二、3.督促指导煤矿实现采掘工作面
独立通风,4.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当直接引入采(盘)区回风巷或者区(阶)段回风石门,源头
避免相互切断安全出口”,公司募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矿井增加部分为各采掘工程独立通风
的井巷工程及各片盘的回风石门等井巷工程,因此造成募投项目联合试运转时间延期。其中,
宝泰隆一矿延期3个月、宝泰隆二矿在政策影响下延期10个月、宝泰隆三矿在政策影响下延期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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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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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及占其持股数量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
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68,300,00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80.79%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
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为宝泰隆集团以持有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作为质押物,为
公司与厦门建翔尚达有限公司(含其关联公司)连续交易产生的业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质
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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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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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500万元到-163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000万元到-28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00万元到-1
63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00万元到-2
8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66980.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417.02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803.6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和焦炉设备检修的影响,公司本年度没有生产焦炭及相关副产品;部
分煤矿仍处于在建状态;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判决事项涉及的利息
、赔偿金、案件受理费影响当期损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金额以经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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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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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
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4000万股。截至目前,你
公司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你公司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
毕。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
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所述的违反承诺情形。依据《监管指引第4号
》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
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决定书》所述黑龙江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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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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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4年6月21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或公司)披露《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第一批)计划公告》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泰隆集团)拟在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400
0万股。截至2025年6月21日,增持期限届满,宝泰隆集团增持股份数量1000.18万股,仅达到
下限的50%,并承诺将增持期限延长6个月。2025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
划到期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股份仍为1000.18万股,增持计划实施结束
,未完成增持承诺。
控股股东面向全市场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为全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
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未按计划实施增持行为,且延期后仍未完成,违反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5.1条、第4.5.2条、
第7.7.5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宝泰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股东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及其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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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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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
局下发的《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同意全资孙公司宝清
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雁煤业公司”)资源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现将《回
执》内容公告如下:
单位及项目名称: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建设规模:30万吨/年
建设地址:宝清县小城子镇
联合试运转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
申请文号:双煤呈〔2025〕116号
备案编号:2025年第24号
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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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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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北
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萃实”或“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投资公司”或“目标公司”)2.8258%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持
有双鸭山投资公司100%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产,公司收购北京萃实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投资公
司2.8258%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其原始出资金额即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收购金额为公司自有资金,转让价款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
名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3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7113房间
5、法定代表人:张颖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85819619D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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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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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矿(以下简称“宝泰隆一矿”)收到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新兴区人
民政府关于准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复产的通知》(新政发〔2025〕22号)(以下
简称“《通知》”),同意宝泰隆一矿复产。《通知》中明确:
“按照《黑龙江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煤安监规〔2019〕1号)、
《关于严格做好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4〕16号)、《关于认真做好
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4〕27号)、《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
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5〕4号)、《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应急发〔2025〕15号)、《七台河市新兴区地方煤矿2025年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新
政办发〔2025〕2号)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地方煤矿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织
相关人员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进行了复产验收,认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矿符合复产条件。现准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复产。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一矿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宝泰隆一矿为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的矿井,本次成为正式生产矿井,将增加公司原煤
自供能力,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对公
司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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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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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环保法要求、焦炉安全运行、产品质
量等原因,于2024年10月对焦炉设备停炉进行全面检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73
号公告。
截至目前,焦炉全面检修已完成。公司检修后的焦炉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与智能化装备,
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政策要求,且有利于提升焦炭产品的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根
据焦炭市场情况测算经济效益,适时确定开工具体时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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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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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85.9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由于存货价格波动的影响,导致2025年半年度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
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68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
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计计提坏账准备608.31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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