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1006 大秦铁路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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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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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8.73│ 162.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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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6-07-21│ 4.95│ 147.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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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0-12-14│ 100.00│ 319.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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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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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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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港股份 │ 6516.00│ ---│ ---│ 13808.00│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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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 ---│ ---│ ---│ 9155.00│ ---│ 人民币│
│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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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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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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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 0.00│ 0.00│ 0.00│ ---│ ---│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 │ │ │ │ │ │
│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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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 0.00│ 36.97亿│ 100.16│ ---│ ---│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 │ │ │ │ │
│太原铁路枢纽西南环│ │ │ │ │ │ │
│线有限责任公司51% │ │ │ │ │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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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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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交易金额(元)│257.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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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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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788宗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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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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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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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甲方/转让方: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受让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二条标的资产 │
│ │ 2.1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资产为甲方所拥有的788宗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截至2024│
│ │年9月30日,土地总面积为86039391.49平方米。(详见附件《授权经营土地明细表》) │
│ │ 2.2标的资产的土地所有权均属于国家,甲方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 │
│ │土地使用权。 │
│ │ 第三条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 │
│ │ 3.1本次资产转让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
│ │ 3.2双方同意,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并经国铁集团备案的《大秦 │
│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88宗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项 │
│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6077号)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不含税价为│
│ │23577926435.74元,增值税2122013379.22元,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9814.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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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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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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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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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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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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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
│ │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
│ │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
│ │、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
│ │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为进一步│
│ │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
│ │财务服务协议》。服务内容包括存贷款、结算、票据服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
│ │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 │
│ │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财务公司隶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
│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事项构成日常关│
│ │联交易,纳入公司与国铁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一并预计。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财务公司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
│ │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
│ │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
│ │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
│ │人国铁集团控制的企业。 │
│ │ 三、《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乙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 │
│ │ 根据甲方现时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 │下金融财务服务: │
│ │ 1.存款服务; │
│ │ 2.贷款服务; │
│ │ 3.结算服务; │
│ │ 4.票据服务; │
│ │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三)服务原则 │
│ │ 1.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
│ │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
│ │ 2.甲方已将乙方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甲方承诺,任何时候其向乙方提供金融财务服务│
│ │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5 │
│ │ 务的条件。 │
│ │ (四)服务价格 │
│ │ 1.关于存贷款。 │
│ │ (1)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 │
│ │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 │
│ │ (2)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 │
│ │厘定,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贷款利率。 │
│ │ 2.双方同意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
│ │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
│ │ 3.除甲方现时为乙方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甲方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
│ │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甲│
│ │方在此向乙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
│ │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
│ │ (2)应不高于甲方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 │
│ │手续费。 │
│ │ (五)交易限额 │
│ │ 乙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甲方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
│ │出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
│ │超过人民币19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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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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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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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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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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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鉴于铁路运输业务具有“全程全网”,多工种、多环节密切配合的行业特点,需要集中统一│
│ │的调度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中│
│ │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相互存在经营活动所必需的│
│ │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及其他服务等关联交易。 │
│ │ 根据公司与国铁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签署并生效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框│
│ │架协议”),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与国铁集团续签《框架协议》。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 │
│ │项,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 │ 2.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国家│
│ │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勇先生、杨涛先生回避表│
│ │决,公司其余九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 │
│ │ 3.国铁集团持有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100%的股权│
│ │,太原局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48.96%的股份,国铁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且双方进行的│
│ │是与日常经营有关的交易,按照拟续签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日│
│ │常关联交易全年金额上限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 │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太原局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 │ 2026年至2028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707.27亿元、719.00亿元、731.03亿元,较│
│ │上年分别增加199.40亿元、11.73亿元和12.03亿元,增幅分别为39%、2%和2%。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 │ 太原局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 │法人独资),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202号,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1192万│
│ │元,成立日期2005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75152894J,法定代表人为陆 │
│ │勇,主要业务为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
│ │ 关联方包括太原局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准朔铁路有│
│ │限责任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
│ │ 2.公司与国铁集团相关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 │ 国铁集团是由中央管理的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由│
│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人民币1739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
│ │0000013477B,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法定代表人郭竹学。 │
│ │ 经国务院批准,国铁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其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
│ │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
│ │,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 │
│ │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太原局集团公│
│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款“持有上市 │
│ │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规定的关联关系。 │
│ │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国家铁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将主要相互提供如下服务: │
│ │ (1)铁路运输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运输服务(含路网服 │
│ │务);铁路基础设施及运输设备租赁、运用服务等。 │
│ │ (2)铁路相关服务:双方相互提供的铁路相关服务内容包括铁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服 │
│ │务、机车车辆维修服务、铁路物资采购及销售、铁路后勤服务等。 │
│ │ (3)铁路专项委托运输服务:国铁集团有关的合资铁路公司委托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
│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施服务、运输移动设备服务、运输安全服务等。 │
│ │ (4)其他服务:双方相互为对方提供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 │
│ │金融、财务等其他服务。 │
│ │ (二)定价原则 │
│ │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
│ │ (2)没有政府定价的,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国家铁路计费规则和标准确定; │
│ │ (3)如没有适用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按照目前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
│ │ (4)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行业清算规则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 │
│ │的,优先参考该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
│ │ (5)没有上述标准时,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
│ │协商确定; │
│ │ (6)既无可比的市场价格又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应依据提供服务的 │
│ │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
│ │ (三)服务费用 │
│ │ 双方确认: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综合服务费用金额上限分别为:2026年度金额上限总│
│ │计为人民币7072748万元,2027年度金额上限总计为人民币7190024万元,2028年度金额上限│
│ │总计为人民币7310332万元。 │
│ │ 《框架协议》履行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 │ 协议履行期间,在上述费用额度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类别、项目等预计和执行情况│
│ │,将逐年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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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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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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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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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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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 │
│ │ 本次交易属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太原局│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局集团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
│ │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
│ │69993.98万元。 │
│ │ 由于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 │
│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在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控股股东太原局集团│
│ │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
│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 │
│ │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320亿元(含320亿元)可转换公 │
│ │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太原局集团公司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2020年4月27日,公 │
│ │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
│ │拟收购的土地宗数为807宗,面积9161.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83.09亿元。 │
│ │ 由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因素复杂、变化因素多,土地面积、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核算需相│
│ │关方共同协商确认,截至目前项目尚未完成交割。 │
│ │ 近期,公司与太原局集团公司充分协商,就推进完成可转换债券土地募投项目资产交割│
│ │工作达成一致。鉴于土地募投项目涉及土地分证合证、规划调整等事项,纳入收购范围且具│
│ │备交割条件的土地宗数、面积、价款等发生变化。公司拟与太原局集团公司重新签订《国有│
│ │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
│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纳入收购范围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
│ │,出具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88宗授权经 │
│ │营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077号﹞。经双方共同确认,│
│ │由太原局集团公司转让并交割的土地宗数为788宗,面积为8603.94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3│
│ │57792.64万元。增值税212201.34万元,本次交易总价款(含税)为2569993.98万元。剩余 │
│ │不具备交割条件的土地由公司向太原局集团公司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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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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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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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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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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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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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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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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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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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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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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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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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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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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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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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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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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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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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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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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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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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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