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55 维远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02│                 29.56│               38.8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中燃宝港能源发│   4750.00│       ---│     19.00│       ---│      -67.27│      人民币│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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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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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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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吨/年苯酚、丙 │      6.48亿│  721.08万│    6.16亿│    100.30│       ---│         ---│
│酮、异丙醇联合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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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高纯碳酸 │      5.38亿│      0.00│    5.46亿│    101.51│       ---│         ---│
│二甲酯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8036.00万│  221.25万│ 1897.32万│    113.77│       ---│         ---│
├─────────┼──────┼─────┼─────┼─────┼─────┼──────┤
│60万吨/年丙烷脱氢 │     22.43亿│    3.26亿│   23.81亿│    101.70│       ---│         ---│
│及20万吨/年高性能 │            │          │          │          │          │            │
│聚丙烯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70亿│   35.23万│    3.70亿│    100.02│       ---│         ---│
├─────────┼──────┼─────┼─────┼─────┼─────┼──────┤
│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      1.85亿│       ---│    1.85亿│    100.00│       ---│         ---│
│用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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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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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汇海新材料(利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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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利华益维远│山东中燃宝│    1.46亿│人民币  │2024-04-09│2040-01-22│一般担保│否    │是    │
│化学股份有│港能源发展│          │        │          │          │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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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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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利华益维远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
,吕立强先生于2025年9月12日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 
担任其他相关职务,本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吕立强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吕立强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吕立强先生简历吕立强,男,中国国籍,1981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工程师。历任利华益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2021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山东中燃宝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立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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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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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庆余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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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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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3571640 
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未注
销股票3571640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00股,扣减不
参与利润分配股份后的股份数为546428360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6392850.80元,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60029
944.16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35.05% 
,主要出于对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
考虑,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
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又兼顾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6588529.29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385832796.37元,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可分配的利润为3386558476.13元。                                                 
    根据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5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3571640股后的股
份数546428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3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392850.8
0元。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金额为60029944.16元(不含交易费
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6422794.9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
35.05%。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
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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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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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
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李润生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
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李润生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
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润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公司董事会对李润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后,拟提名殷鹏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殷鹏刚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
事,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殷鹏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殷鹏刚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殷鹏刚先生的简历如下:                                                        
    殷鹏刚,男,中国国籍,1975年6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 
授,香港科技大学化学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应用化学
系主任、系党支部书记。截至2025年4月16日,殷鹏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殷鹏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殷鹏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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