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30 华电新能 更新日期:2025-07-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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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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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7-07│ 3.18│ 155.92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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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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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5]1035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
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
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6号)批准,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交易,本公司A股股本为4096894.421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50517.5252万股于
2025年7月1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华电新能”,证券代码为“60093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7月16日
(三)股票简称:华电新能;扩位简称:华电新能源集团
(四)股票代码:60093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17142
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71428.
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50517.525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846376.8962万股(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3920911.0462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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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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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电新能”,扩位简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票代码为“6009
3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
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
“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
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
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96,894.42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171,428.5714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
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
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
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
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6.15%。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61.1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0,393.4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519.6607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
总量的18.12%,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1,055.8252万股,网下有限售期
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72,463.835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9,461.7000万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8.41%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约为0.5637357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
工作已于2025年7月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
了统计,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24,638,35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00%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9.17%(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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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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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5〕1035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
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
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
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
.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
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6.
1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
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74534.1500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
0%。
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
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61.1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
00股的整数倍,即70393.40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
照超额配售前、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及网下限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519.6607万股
,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2.0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总量的18.12%,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31055.8252万股,网下有限售
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72463.835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9461.7000万股,约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7.9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38.41%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5637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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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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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5〕1035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
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
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
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
.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8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
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46.15%。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发行人于2025年7月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初始发行“华电新能”A股149068.3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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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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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
〕1035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电新能”,扩位简称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票代码为
“60093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
0930”。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5年7月2日(T-3日)9:30-15:00。截至2025年7月2日(T-3
日)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
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5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2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
区间为2.68元/股-5.8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887049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
见本公告附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25年6月27日(T-6日)刊登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
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有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
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有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9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有5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以上2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11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
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5386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54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213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68元/股-5.82元/股,对应拟申购
数量总和为10731663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
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购时间以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先、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
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
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
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15元/股(不含4.15元/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15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35000万股(不含35
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15元/股,申购数量为35000万股的,且申购
时间均为2025年7月2日13:53:16:226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
后到前的顺序,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14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
964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07316630万股的1.0217%。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35家,配售对象为5070个,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106220200万股,网下整体申
购倍数为610.7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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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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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
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
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份数量496894.4214万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
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13.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在中金公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
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
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4.15元/股(不含4.1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4.15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35000万股(不含35000万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4.15元/股,申购数量为3500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25年7
月2日13:53:16:226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
剔除1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14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096430万股,约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07316630万股的1.021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
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元/股,网下发行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7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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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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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03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华泰联合以
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华泰联合、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和川财证券以下合称为“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
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约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12.13%(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71428.571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13.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4
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
48%。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
量的53.85%;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74534.1500万股,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
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9068.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
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46.1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
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
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就
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7月4日(T-1日,周五)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
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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