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927 永安期货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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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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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本金 │ 25.07亿│ 199.33万│ 25.09亿│ 10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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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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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5亿 17.53 58.06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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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5亿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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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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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质押股数(万股) │25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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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8.06 │质押占总股本(%) │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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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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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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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0-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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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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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4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25510.2041万股给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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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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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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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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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
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0.01亿
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693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
截至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在金亚科技2014年相关诉讼中,诉讼(仲裁)金额尚余500多万元,仍在诉讼过程中
,立信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2)在保千里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相关诉讼中,诉讼(仲裁)金额涉及109
6万元,一审判决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无纪律处分,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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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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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102455.16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净
利润为417450190.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201315
57.8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01888888.92元。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截至2024年11月4日总股本1
45555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2777
777.80元。
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之和为174666666.72元,
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37%。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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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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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永安国际金融(新加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安新加坡”)收到新加坡交易所(以下简称“新交所”)的通知,获得新交所
衍生品清算会员资格,可直接与新交所就衍生品交易开展清算业务,并可代理开展相关清算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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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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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280375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28037552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928037552股,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关于核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
36号),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安期货”)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45555556股,并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后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1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共计92803755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3.76%,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
12月23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
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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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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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
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
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
划等情况,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
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及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8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0.01亿
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691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在金亚科技2014年报相关诉讼中,诉讼(仲裁)金额尚余1000多万元,在诉讼过程
中,立信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2)在保千里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相关诉讼中,诉讼(仲裁)金额为80万
元,一审判决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
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
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超,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数量为4个。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后,将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沈洁,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2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个。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后,将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利刚,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数量为9个。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后,将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
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上年度审计费
用为105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两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
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事务所对此无异
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
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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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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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
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黄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黄志明先生自当选公司董
事长之日起,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
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黄志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黄志明先生简历
黄志明,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综合部负责人,浙江省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办公室主任、人事部门负责人、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金融
管理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溪山庄董事长,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监事长,浙
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长,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监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
任新永安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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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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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通证券”)持有公司股份43934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8%。本次质押后,财
通证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5510204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8.06%。
公司获悉财通证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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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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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葛国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葛
国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
任委员以及在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经董事共同推举,由黄志
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法定代表
人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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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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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浙交投〔2024〕83号),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柯晓瑶女士(简历附后)担任永安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钱焕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柯晓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
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钱焕军先生继续担任监事职务。
本次监事人员变更完成后,钱焕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钱焕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钱焕军先生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柯晓瑶女士简历
柯晓瑶,女,198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浙江浙商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
计部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晓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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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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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上半年,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307616320.2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29925000.40元,上
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
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
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拟派发现金红利72777777.80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66%。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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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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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浙交投〔2024〕83号),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马国庆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永安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麻亚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马国庆先生进行了资
格审查,同意此次董事人员变更事项。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马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
,由麻亚峻先生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同意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麻亚峻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附件:马国庆先生简历
马国庆,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
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高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首席投资
官、总经理助理,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顾问,浙江浙
商金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
总经理,浙江省长三角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高级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在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
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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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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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理念,致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包括:
一、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践行金融国企使命担当
(一)聚焦“五篇大文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公司作为联结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纽带,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
色金融发展之路,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兼顾盈利性,聚
焦“五篇大文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期货智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2024年,公司加大绿色金融投入,推进碳酸锂、工业硅等新能源品种研究,加大新型品种
市场推广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企业;深化“数智永安”建设,对内以数字转型为引领,推动
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对外以金融科技为依托,拓宽综合金融服务边界;围绕普惠金融要素,积
极延展“期货+”模式,发挥保险赔付、订单收购、银行信贷、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协同功
能,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国民经济薄弱领域,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
(二)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强化金融国企担当,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再次荣登中国期货业协会2023—2024年度期货公司乡村振兴工作考评榜首,实现
“八连冠”。未来,公司将推进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要素与企业文化、发展战略、
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持续完善ESG治理架构、加强ESG信息披露、提升ESG管理水平;落实绿色
低碳运营,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积极推广“党建+”“期货+”“共富+”新模
式,开展各类帮扶和公益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和可持续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深耕期货市场三十年,在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综合金融服务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积累
了显著优势,实现了多业务板块融合发展、相互赋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0
24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见效的关键一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
6+1”业务体系,加快打造行业领先、独具特色的“衍生品投行”,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
力。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公司将围绕稳存量、拓增量的核心目标,优化迭代全生命周期产业服
务体系,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质效,推动经纪业务特色化发展;大财富板块方面,公司将持续提
升多资产、多策略、多工具的研究能力,产品端优化产品体系,完善策略调整机制,提升资产
配置能力,客户端拓宽客户服务渠道,持续推进“定制+配置”服务,强化产品与服务的适配
性;风险管理业务方面,公司稳固基差贸易业务中传统品种优势,积极开展以新能源为特色的
新型产业品种服务,稳健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寻找新增长点;境外金融服务业务
方面,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探索新业务牌照布局,积极打造线上一体
化交易平台,运用数字金融赋能境外业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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