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0 电科数字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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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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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0-12│ 3.00│ 58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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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0-12-18│ 12.00│ 6977.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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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2-08-02│ 11.58│ 17.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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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29│ 14.85│ 1473.3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29│ 14.85│ 131.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12-29│ 14.85│ 2285.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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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7-01│ 14.65│ 105.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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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0-01│ 14.65│ 373.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12-29│ 14.65│ 15.7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01│ 14.65│ 2165.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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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4-01│ 14.65│ 224.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01│ 14.43│ 71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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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0-01│ 14.65│ 982.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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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29│ 14.43│ 768.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12-29│ 14.43│ 2423.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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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7-01│ 14.07│ 346.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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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10-01│ 14.07│ 524.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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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2-09-01│ 17.95│ 23.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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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0│ 17.78│ 7232.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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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01│ 17.78│ 798.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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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17.33│ 163.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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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17.33│ 2296.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17.33│ 3431.3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04│ 17.33│ 2112.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17.33│ 850.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16.98│ 21.6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6.98│ 340.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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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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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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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飞电子 │ 233648.79│ ---│ 100.00│ ---│ 16458.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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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脑系统 │ ---│ ---│ 100.00│ ---│ -688.28│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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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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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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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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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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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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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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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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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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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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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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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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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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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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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华讯网络存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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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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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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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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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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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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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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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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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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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华讯网络存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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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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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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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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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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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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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上海华讯网络存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上海华讯网络存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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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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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并
享受福利待遇,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
的,按股东会决议执行。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固定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其中:固定年薪是年度
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
固定年薪+目标绩效年薪=目标年薪。
目标绩效年薪原则上不低于目标年薪的6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目标年薪根据职位、职级,工作职责和经验、能力,结合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
3、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预发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绩效年薪,在年度经营业绩
考核完成后进行清算,并于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4、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遵循公司的福利政策,履职待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
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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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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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立信”)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相关要求开展审计机构续聘。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完成改制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从业人员总数9,9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62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770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7.7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投资者以龙力
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
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
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
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
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
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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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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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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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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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6年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
[202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4日、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1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
当事人:侯志平,男,时任电科数字董事会秘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本局对电科数字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
结。
经查明,电科数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为电科数字全资子公司。2025年12月17日
15时33分、2025年12月31日17时45分,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先后发布两份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
类产品”,“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2025年12月
18日13时44分、13时47分,以及2025年12月30日11时18分,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针对投
资者提问作出回复,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
频传输三类产品”。
电科数字所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提供的三类产品,实际系柏飞电子为客户开展特定研究提
供的产品,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柏飞电子交
付的产品中,软件不涉及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选型、设计主要由客户负责,相关
技术成果归属客户。电科数字所称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系指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
中使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差距。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
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开发中的实际参与情况、产品所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占比较低、后
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具有误导性。
2026年1月13日,电科数字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
露。
上述事实,有上证e互动平台相关内容、询问笔录、相关协议、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足
以认定。
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
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电科数字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为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案涉信息的发布,但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为电科数字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电科数字在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意见:案
涉发布信息不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公司发布信息合规,未造成股价波动,积极配合调查且已
及时整改,情节轻微,符合“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情形等。请求免于处罚。
侯志平在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意见:主观上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过错,客观上已勤勉尽责
,案涉信息披露后股价未发生异常波动等。请求免于处罚。经复核,本局认为:
公司未准确、完整披露实际参与情况、开发阶段、收入占比低及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具
有误导性。本案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第
七条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案量罚已综合考量配合调查、整改等情节。综上,本局对
电科数字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侯志平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主管负责人,对案涉信息发布不当负有责任。本案已考量配合调查、督促整改等情节。综上,
本局对侯志平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
对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侯志平给予警告,并
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
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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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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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江经亮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近日,江经亮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
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江经亮先生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江经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中电科信息科技大厦19层
联系电话:021-33390288
传真:021-33390011
电子信箱:dm@she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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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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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2楼多功能厅C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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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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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6]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侯志平先生: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
由本局调查完毕,本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本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
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电科数字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为电科数字全资子公司。2025年12月17日
15时33分、2025年12月31日17时45分,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先后发布两份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
类产品”,“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2025年12月
18日13时44分、13时47分,以及2025年12月30日11时18分,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针对投
资者提问作出回复,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
频传输三类产品”。
电科数字所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提供的三类产品,实际系柏飞电子为客户开展特定研究提
供的产品,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柏飞电子交
付的产品中,软件不涉及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选型、设计主要由客户负责,相关
技术成果归属客户。电科数字所称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系指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
中使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差距。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
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开发中的实际参与情况、产品所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占比较低、后
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具有误导性。
2026年1月13日,电科数字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
露。
上述涉嫌违法事实,有上证e互动平台相关内容、询问笔录、相关协议、公司公告等证据
证明。
本局认为,电科数字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涉嫌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
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电科数字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为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案涉信息的发布,但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为电科数字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会令第119号)相关规定,就本局拟对你们实施
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本局
复核成立的,本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本局将按照上述
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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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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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计提减值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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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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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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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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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每股转增0.2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6575796.19元,资本公积为218491
4741.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6801987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831798.56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0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0811924.46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中期已分
配的现金红利)149643723.02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51%
。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股转增0.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0198741股,以此计算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16238489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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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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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
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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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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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吴振锋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
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振锋先生。
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22692E
名称: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378号16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振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68242.1454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
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仪器仪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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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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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2楼多功能厅C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为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3人,董事赵新荣女士、司芙蓉先生、张宏先生,独立董事施
志坚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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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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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2楼多功能厅C(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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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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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江波先生及董事于开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
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开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江波先生、于开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波先生、于开勇先生辞职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江波先生、于开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选举新任董事、董事长。
江波先生、于开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江波先生、于开勇
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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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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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电科数字,A股证券代码:600850;
侯志平,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
盘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传《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在商业航天、AI业务、
与华为合作等领域的相关问题。
其中提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
产品,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在特种领域,柏飞电子持续跟进相关型号项目,AI
产品已进入量产阶段等内容。相关内容发布后,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19.37%
。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
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智能计算、星载通信等卫星通信产品2025年全年订单约390万元,占整
体业务比重不足0.1%,且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前述提到的进入量产阶段的AI产品
尚处于小批量交付阶段,未形成大规模销售,2025年订单约1000万元,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
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
当前市场对于“商业航天”“卫星”“AI应用”等相关概念高度关注,对公司股价和投资
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尤其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
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的内容未能准确反映公
司卫星通信产品、AI产品的发展阶段、销售规模及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也未就未来发
展存在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充分提示风险,经监管督促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信息披露不准确、
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第7.5.3条
、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
、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电科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
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
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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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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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4%;副总经理马壮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9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年11月17日至20
26年2月16日期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48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1%;副总经理马壮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6%。减持价格按照减
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1%;副总经理马壮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侯志平先生、马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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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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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斌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黄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156股,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黄斌先
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黄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斌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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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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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3.取消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近日,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军先
生通知,由于其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无法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经慎重考虑,取消关于选举张文军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取消原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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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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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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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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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2楼多功能厅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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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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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4.1956
万份,可行权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3日。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自
主行权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00241股,占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总量的10.31%。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1922827股,占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9.0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
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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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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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1年9月30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第二期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电科资【2021】423号),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9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5人调整为31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9.8701万份调整
为1971.0757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2.4675万份调整为492.7689万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24.14元/股调整为23.89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
月10日,向310名激励对象授予1971.075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89元/股。关联董事对
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971.
0757万份,授予人数为310人,并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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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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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
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要求,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
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完成改制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693家,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
(2)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6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海油工程(600583)、
中国汽研(601965)、航天动力(600343)、海程邦达(603836)、凌云股份(600480)、拓尔
思(30022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蒙,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
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凌云股
份(600480)、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60多家子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王天平,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中国卫通(601698)、航天智造(300446)、凌云股
份(60048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天平
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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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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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
世博逸衡酒店2楼多功能厅C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2
日
至2025年10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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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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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392,21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392,21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
(一)核准情况
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0号),核准公司向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科数字集团”)发行46,859,924股股份、向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发行14,318,310股股份、向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
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上海”)发行13,016,645股股份、向中电
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睿”)发行13,016,645股股份、向上海柏盈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柏盈投资”)发行12,626,146股股份、向王玮发行8,499,869股
股份、向杭州国核源星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核源星图”)发行6,
508,322股股份、向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以下简
称“三十二所”)发行6,508,322股股份、向中金启辰(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启辰”)发行3,605,610股股份、向上海军民融合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民融合基金”)发行2,603,329股股份、向重
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方工业基金”)发行1,301,66
4股股份、向厦门弘盛联发智能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
盛联发”)发行1,301,664股股份购买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1
00%股权。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22年9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数量为130,166,450股,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
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85,074,346股。
(三)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国投上海等8名股东发行的、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的限售股,共
计49,059,477股,已于2023年9月25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电科数字集团等5名股东发行的、锁定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的限售股,扣除因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14,714,757股股份后,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共计66,392,21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2025年9月16日,公司总股本由685,074,346股变更为680,179,017股。
1、根据《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柏飞电子未实现2023年
度、2024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2025年9月5日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8
,589,193股、6,125,564股,公司总股本合计减少14,714,75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
月14日、2025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2023年11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因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公
司总股本增加9,819,428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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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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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蒋国
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蒋国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国强先生在公司
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将继续履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蒋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蒋国强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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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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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未实现20
24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科数字集团”)、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国元基金”)、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睿”)、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所持公司
股份6125564股,并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补偿义务方补偿的6125564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经公司申请,公
司预计将于2025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柏飞电子未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回购补偿义务方电科数字集
团、国元基金、中电国睿、三十二所、罗明、邢懋腾所持公司股份6125564股,并予以注销,
其中罗明、邢懋腾均通过上海柏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柏盈投资”)间接
持有,由柏盈投资代为履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1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临2025-017)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
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临2025-023),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临2025-030)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临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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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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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积极回报投资者,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核心主业,全面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深度聚焦金融、运营商和互联网、大型企
业、党政与公共服务等重点行业,提供从云到端的全栈式数字化解决方案与服务,积累了丰富
的行业经验并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同时,公司也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数字模块和智能计算平
台提供商,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船舶、雷达通讯、轨道交通、工业控制、金融科技等自主可控
高端装备和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公司还是国内数字新基建领域业务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头部企业
,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数据中心及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打造行业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头部企业”的战略愿景,深耕数
字化产品、行业数字化、数字新基建三大业务板块,发挥“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X”作用
,开展业务创新与产业协同,提升业务规模和经营质量。一是聚焦行业细分场景,夯实行业数
字底座优势,发挥数智核心平台能力,紧密结合行业垂直场景需求,构建数字金融、智能制造
等应用解决方案,深度赋能行业客户数智化转型。二是优化市场业务体系,通过内部组织拉通
和业务协同增效,深化行业纵深覆盖与区域网格化布局,聚焦行业头部客户,强化品牌影响力
与客户粘性,巩固市场领先地位。
二、坚持研发投入,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坚定研发投入,在数字化产品、行业数字
化和数字新基建业务方向开展研究,致力于持续构建自身的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聚焦行业数智核心能力建设,
全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业务效能。一是持续攻关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积
极开展智算算力调度优化、数据分析治理、场景模型训练、AI应用开发等工作,迭代自主数字
化产品矩阵,构建人工智能全栈能力体系,夯实行业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提高价
值创造能力。二是拓展业务边界,瞄准垂直行业细分场景,基于算力、算法、应用的深度协同
,打造行业数智解决方案,赋能AI应用创新,驱动业务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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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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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
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0798854.96元。公司2025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6861240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67443.8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25%。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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