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41 动力新科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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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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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0-08│ 5.20│ 1.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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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2-10│ 4.55│ 4.32亿│
├───────────┼───────────┼───────────┼───────────┤
│增发 │ 2012-03-19│ 13.46│ 8.18亿│
├───────────┼───────────┼───────────┼───────────┤
│增发 │ 2021-08-16│ 8.08│ 43.82亿│
├───────────┼───────────┼───────────┼───────────┤
│增发 │ 2021-09-24│ 8.99│ 19.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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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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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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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5.9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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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97766.7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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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655.12│ 41.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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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4904.08│ 160.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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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 ---│ ---│ 50.00│ 9102.20│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 ---│ ---│ 40.00│ 31080.9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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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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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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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2.90亿│ 0.00│ 2.90亿│ 100.00│ ---│ ---│
│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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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厂”项目 │ 7.42亿│ 0.00│ 3.33亿│ 7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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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重卡”│ 9.50亿│ 0.00│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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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3649.10万│ 8520.11万│ 17.0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 │ │ │ │ │
│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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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510.78万│ 1552.23万│ 11.72│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船电新一代大马力 │ │ │ │ │ │ │
│发动机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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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657.10万│ 1254.72万│ 21.1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新能源电驱桥产品 │ │ │ │ │ │ │
│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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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 0.00│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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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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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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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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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5%以上股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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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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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
│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
│ │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
│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2月3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新科)召 │
│ │开2025年度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
│ │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 │汽集团”)、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
│ │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是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
│ │等关联交易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
│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 │
│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
│ │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
│ │ (二)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 │ (1)2026年上半年上述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汽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 │上汽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重庆机电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重庆│
│ │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上汽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王晓秋,主要经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整车(包 │
│ │括乘用车和商用车)和汽车零部件(包括发动机、变速箱、电力电子、新能源核心零部件、 │
│ │底盘系统、内外饰等),并从事相关汽车服务贸易和金融投资业务等。 │
│ │ 关联关系:上汽集团持有本公司38.86%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 │ 2、重庆机电:法定代表人为赵自成,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 │
│ │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
│ │ 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
│ │ 3、上汽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贾健旭,成立于1994年,是经中国人5 │
│ │ 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
│ │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等。 │
│ │ 关联关系:上汽财务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100%持股全资子公司。 │
│ │ 4、菱重发动机:法定代表人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船用发动机、发电用发动机、 │
│ │发电机组及相关部件的设计和制造等。 │
│ │ 关联关系:菱重发动机是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菱重发动机50%股权。 │
│ │ 5、菱重增压器:法定代表人为徐秋华,主要经营业务:设计和制造发动机进气增压器 │
│ │及其配套的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等。 │
│ │ 关联关系:菱重增压器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有菱重增压器40%股权。 │
│ │ 6、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春晖,主要经营业务: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 │
│ │赁等。 │
│ │ 关联关系:安吉租赁有限公司是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汽│
│ │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 │ 7、上菲红:法定代表人为杨怀景,主要经营业务:柴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开 │
│ │发、生产、装备和销售等。 │
│ │ 关联关系:上菲红是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有上菲红40%股权。 │
│ │ 8、招商银行: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
│ │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 │人)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等,招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 │
│ │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董事黄坚(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董事。公司未持│
│ │有招商银行股份。 │
│ │ 前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
│ │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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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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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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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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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贷款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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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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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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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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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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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存款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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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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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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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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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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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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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666363636.36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拟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
│ │总公司”)等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故本次公司与其共同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无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若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
│ │司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的股比将低于20%,上汽红岩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出表 │
│ │当年本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经初步测算,因出表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2024年│
│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可能达50%以上。公司本次交易已达到股 │
│ │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后续上汽红岩重整相关事宜还需债│
│ │权人会议、法院等审批。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1、公司本次与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有利于实现上汽红岩运营 │
│ │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根据《上汽红岩重整投资人招│
│ │募公告》,上汽红岩管理人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确定上汽红岩的重整投资│
│ │人。上汽红岩管理人在遴选结果产生后,将结果通知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上汽红岩等相│
│ │关方,报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最后发布重整投资人遴│
│ │选结果公告。目前,公司与各相关方尚未签署上汽红岩重整投资协议,后续上汽红岩重整计│
│ │划草案尚需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并经法院裁定。后续可能存在联合体未被遴选通过、协议未能│
│ │签署、重整计划草案未能通过或未获得法院批准等风险,最终能否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
│ │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股权比例等将以法院裁定等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上汽红岩重│
│ │整工作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未来的重整方案及法院裁定结果等; │
│ │ 2、上汽红岩重整后主业仍为重卡,重卡行业存在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重整 │
│ │后上汽红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
│ │期效益的风险及无法达到预期投资目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前期,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
│ │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重庆五中院已裁│
│ │定受理有关重整申请,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
│ │营价值最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
│ │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有关公告。上汽红岩作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
│ │制造业龙头企业之一,拥有红岩杰狮、红岩杰豹、红岩杰卡、红岩金刚、红岩杰虎系列重卡│
│ │品牌,全系覆盖牵引车、自卸车、载货车和专用车多个车型,并在市场内具备较高知名度。│
│ │同时,公司拥有领先的CVDP(整车开发流程)正向开发流程,并紧密结合“新四化”趋势,│
│ │率先布局智联重卡产品。上汽红岩作为整车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整体占地面积│
│ │约680亩,具备完整的整车冲压、焊接、涂装以及总装工艺。未来五年预估行业销量在90-10│
│ │0万辆之间,自卸车占比将维持在10%左右。上汽红岩在自卸车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在│
│ │出口和新能源市场也有市场机会,虽资不抵债,但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 │
│ │ 上汽红岩重整拟新引进重整投资人,其现金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即期偿债、员工安置以│
│ │及未来生产经营;重整后上汽红岩原出资人权益清零,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获得重整后上汽│
│ │红岩相应股权;同时通过“现金+延期清偿+以股抵债”综合方式偿还债务,提高债权人清偿│
│ │率,普通债权人债转股后,将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剩余股权。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
│ │化,经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 │
│ │汽总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两江产投”)、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
│ │(以下简称“联合体”)联合报名,其中:公司出资666363636.36元,参与上汽红岩重整,│
│ │预计公司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14.66%目标股权;联合体合计出资30亿元,预计取得重整后上│
│ │汽红岩66%目标股权(上述具体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后的重整计划中数据为准);并授权公 │
│ │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
│ │宜:起草、谈判、协商、修订、签署及执行本次交易相关的方案、合同、协议、申请文件等│
│ │各类文件;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主管机构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许可等相关事宜。 │
│ │ 本次公司拟与上汽总公司、两江产投、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其│
│ │中,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公司本次与上汽总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与本公司、上汽│
│ │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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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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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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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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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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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
│ │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
│ │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其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 │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机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 │
│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 │,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
│ │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
│ │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
│ │议。 │
│ │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
│ │ 1、重庆机电基本情况: │
│ │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88.498166万元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
│ │ 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
│ │ 2、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
│ │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
│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0.8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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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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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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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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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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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
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重庆五中院出
具(2025)渝05破282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其后,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相关进
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上汽红岩管理人转来的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相关资料,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在线
会议方式召开,采用网络在线投票+线下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书面表决
票回收截止时间至2025年12月10日24时。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情况
1、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上汽红岩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上汽红岩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上汽红岩管理人作《关于提请
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予以表决。
2、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全部既定会议议程,并分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
划(草案)》。
二、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汽红岩管理人将依法向重庆五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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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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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日,上海新动力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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