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20 隧道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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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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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宽庭reits │ 19032.00│ ---│ ---│ 22576.32│ 405.6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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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 │ 16100.00│ ---│ ---│ 19558.5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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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设计 │ 15453.85│ ---│ ---│ 19532.25│ ---│ 人民币│
├─────────┼─────┼─────┼─────┼─────┼──────┼──────┤
│中交reits │ 9900.03│ ---│ ---│ 9388.90│ ---│ 人民币│
├─────────┼─────┼─────┼─────┼─────┼──────┼──────┤
│BBR控股 │ 140.16│ ---│ ---│ 69.70│ 1.5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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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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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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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南连接线高速公│ 10.00亿│ 2.00亿│ 10.00亿│ ---│ ---│ ---│
│路BOT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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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 16.00亿│ 2.93亿│ 16.01亿│ ---│ ---│ ---│
│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 │ │ │ │ │ │
│段BT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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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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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交易金额(元)│81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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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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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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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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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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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
│ │限公司(简称“建元资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建置业”)持有的│
│ │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瑞锦诚服务”)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收│
│ │购价为8,100.00万元(最终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价格为准,收购资产范围为评估报告│
│ │所涉及的全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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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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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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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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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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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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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资产管理│
│ │有限公司(简称“建元资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简称“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建置业”)持有│
│ │的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瑞锦诚服务”)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
│ │收购价为8100.00万元(最终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价格为准,收购资产范围为评估报 │
│ │告所涉及的全部资产)。 │
│ │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资│
│ │主管部门备案的瑞锦诚服务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
│ │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4年11月22日,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城建置业发展│
│ │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瑞锦诚服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100.00万元。 │
│ │ 鉴于城建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本│
│ │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交所股│
│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
│ │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隧道股份不存在为瑞锦诚服务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瑞锦│
│ │诚服务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二、交易对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城建置业,城建置业为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 │ 城建集团持有隧道股份30.49%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城建置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伊犁南路491号 │
│ │ 法定代表人:周松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
│ │项规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
│ │(库)管理,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 │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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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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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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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
连续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期限已经超过法定年限,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
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依法履行招标评审程序后,公司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等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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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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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841024204.22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70187969.04元,加上2023年度结转调整后未分配利润16958097121.20元,扣除上年
度对股东的分配723142101.62元,本年度中期对股东的分配314409609.40元,以及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人的利息20909041.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670472604.27元
,资本公积余额为6377881888.63元。2024年年度末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
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91701140.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7978771463.59元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数为1006110750.08元,占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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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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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6
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预案(具体详见临2024-018、临2024033、临2024-042号公告)。现由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由朱颖女士(项目合伙人)、陈淑辉女士变更为董舒女
士(项目合伙人)、周永厦先生和陈淑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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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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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公司工会六届
三次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
事会一致。
王刚,男,197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
长、一级调研员,上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受理中心)主任、一级调研员,上海隧道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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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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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简称“建元资管”)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建置业”)持有的
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瑞锦诚服务”)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收购
价为8100.00万元(最终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价格为准,收购资产范围为评估报告所涉
及的全部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资主
管部门备案的瑞锦诚服务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
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2日,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上海瑞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瑞锦诚服务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100.00万元。
鉴于城建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前期已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
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隧道股份不存在为瑞锦诚服务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瑞锦诚
服务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城建置业,城建置业为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城建集团持有隧道股份30.49%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城建置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伊犁南路49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
规定),投资管理,商务咨询(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停车场(库
)管理,品牌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
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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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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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6日,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隧道股份”)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
淮北建元绿金碳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淮北建元基金”),基金出资
金额为20亿元。详情参见2021年11月27日发布的临2021-057号公告。
二、本次基金变更部分合伙人和减资情况
2024年11月22日,隧道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北建元绿金
碳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部分出资人和减资的议案”,经各基金合伙人研
究,同意有限合伙人之一淮北市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公司变更为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不变。
变更完成后,淮北建元基金进行减资,基金出资额由20亿元减至16.6亿元,相应调整各出
资人持股比例。减资完成后,出资情况如下:上海建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亿元,占比54.22%
;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2亿元,占比13.25%;淮北市龙湖产业新城建设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1.1亿元,占比6.63%;淮北市东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亿元,占比7
.83%;徐州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亿元,占比12.05%;珠海格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4.52%;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
000万元,占比1.20%;上海建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00万元,占比0.30%。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淮北建元基金本次变更和减资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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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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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名称:杭州萧山建元环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基金规模:10亿元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风险: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权投资基金概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隧道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投
资有限公司(简称“建元投资”)拟与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淮北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或其子企业、杭州萧山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企业、公司参股企业上海建元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建元管理”)共同设立杭州萧山建元环投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萧山建元基金”)。其中,建元管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
出资额1000万元。建元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40000万元。
上述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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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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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储架ABS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元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晟租赁”)申请储架发行
不超过50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并于获取交易所无异议函后2年内发行完毕,本次发行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金,将主要用于释放银行授信额度及归还股东借款。
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元晟租赁2023年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1064号,即储架无异议函)。储架
项下第一期产品元晟租赁2023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3年5月31日发行,发行金额1
8.70亿元。
储架项下第二期产品元晟租赁2024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行,
发行金额15.33亿元,元晟租赁2024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储架项下第三期产品,发行
金额15.94亿元。
截至2024年11月7日,认购资金已全部划入元晟租赁2024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托管账户,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
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为159400万元,已达到《元晟租赁2024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
书》等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本专项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
2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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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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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6日,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隧道股份”)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投资有
限公司(后变更出资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隧道”)与上海
金浦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上海爱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爱潮投资”)、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申通地铁”)等,合作设立“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建元一
期基金”)。该基金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申通地铁出资70%、上海隧道出资21.5%
、爱潮投资出资4.75%、上海建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75%、上海建元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建元基金管理”)出资1%,建元基金管理为该基金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其余出资方为有
限合伙人。建元一期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相关领域(基金设立及后续变更事宜详
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7日披露的“临2016-024号”、2017年3月4日披露的“临2017-002号
”、2019年5月22日披露的“临2019-019号”、2019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19-027号”公告、
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临2021-051号”公告、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临2023-022号”公告
)。
二、本次基金部分合伙人退伙情况
2024年9月13日,隧道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建元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人退伙的议案”,鉴于建元一期基金投资期现已结束
,合伙人根据其自身经营需要,可以提出退伙请求,公司同意申通地铁和爱潮投资通过减资退
伙的方式退出建元一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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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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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4-018)
”】。现根据立信审计项目安排,2024年度本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由陈黎变更为杜
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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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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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85650446.5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008552197.02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3144096094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14409609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314409609.40
元,占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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