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85 新华百货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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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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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12-24│ 4.05│ 9817.50万│
├───────────┼───────────┼───────────┼───────────┤
│配股 │ 1999-11-24│ 5.00│ 5438.69万│
├───────────┼───────────┼───────────┼───────────┤
│配股 │ 2001-10-17│ 11.00│ 1.59亿│
├───────────┼───────────┼───────────┼───────────┤
│增发 │ 2014-02-17│ 12.90│ 2.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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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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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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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00│ ---│ 0.80│ 10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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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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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3 │转让比例(%)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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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93亿 │转让价格(元)│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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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256.31万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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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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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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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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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3 │交易金额(元)│1.4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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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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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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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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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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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物美科技│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厦门联芯美”)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物美科技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
│ │8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46,660,332.│
│ │00元,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厦门联芯美,│
│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46,660,332.00元。 │
│ │ 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下午收到物美科技的告知函,其已于当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及厦门 │
│ │联芯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前述于│
│ │2026年1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即时完全终止,不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本次终止 │
│ │不构成任何一方对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事│
│ │项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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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13 │交易金额(元)│1.4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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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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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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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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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物美科技│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厦门联芯美”)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物美科技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
│ │8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46,660,332.│
│ │00元,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厦门联芯美,│
│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46,660,332.00元。 │
│ │ 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下午收到物美科技的告知函,其已于当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及厦门 │
│ │联芯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前述于│
│ │2026年1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即时完全终止,不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本次终止 │
│ │不构成任何一方对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事│
│ │项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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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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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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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美惠万家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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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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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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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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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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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它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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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仙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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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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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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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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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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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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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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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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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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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绿农优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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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绿农优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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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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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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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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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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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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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美惠万家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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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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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付租金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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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美惠万家商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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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新鲜(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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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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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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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仙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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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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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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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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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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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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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生活(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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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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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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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多点(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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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商场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北京绿农优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8 │
├──────┼────────────────────────────────────────┤
│关联方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 6644.34万 29.45 --- 2017-02-10
公司
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272.00万 1.21 --- 2016-11-03
有限公司
─────────────────────────────────────────────────
合计 6916.34万 30.66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银川新华百│青海新华百│ 3.00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未知 │未知 │
│货商业集团│货商业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银川新华百│青海新华百│ 2.00亿│人民币 │--- │--- │保证担保│未知 │未知 │
│货商业集团│货商业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1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6层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3位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郭涂伟先生、于滨先生
视频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2026-08-27│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即2026年8月19日-2027年8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17万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1.5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373069.6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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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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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增强市场投资信心,并同步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实
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紧密结合,公司综合考量当前经营状况与财务实力,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新发布的有关监管规定对上述公司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作出调整的,则
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新规执行。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1、回购股份用途: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
月内将已回购股份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
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29.8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9.908%。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7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1564.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5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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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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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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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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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分别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
联芯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物美科技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于签
署日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于签署日
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厦门联芯美。
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下午收到物美科技的告知函,其已于当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及厦门联
芯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前述于2026
年1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即时完全终止,不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本次终止不构成
任何一方对前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终止。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分别与杭州景祺及厦门联芯美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物美科技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281564股(于签署日
占公司总股本的5%),分别转让给杭州景祺及厦门联芯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4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1杭州景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2厦门联芯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物美科技)》。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物美科技与杭州景祺及厦门联芯美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
份过户转让手续。
经物美科技分别与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友好协商,物美科技已于2026年7月11日与各方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前述《股份转让协议
》即时完全终止,不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本次终止不构成任何一方对前述《股份转让协议》
项下的违约。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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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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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6层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3位独立董事全部列席会议。董事郭涂伟先生、于滨先生
视频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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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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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暂停计息事项概述
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创立初期,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母公司陆续向其提供经营性借款累计9.18亿元,用于购买经营用房及日
常运营和业务布局所需。目前借款累计形成的利息近4.89亿元,鉴于青海新华经营亏损的现状
,借款利息已对青海新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为降低青海新华财务负担,推动其改善
经营质量、缓解经营压力,公司决定对青海新华的上述经营性借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计
收利息。双方将在后期签订暂停计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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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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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
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
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祁恪新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武丽波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银玲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66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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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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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要求,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
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
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识别,针对识别出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后,确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3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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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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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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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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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89302.7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53802555.14元。
鉴于母公司2025年亏损,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3802555.
14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2256312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63128.00元(含税),2025年公司已实
施中期现金分红2256312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5126256.00元(含税),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5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
5631280股,共计转增9025251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1588379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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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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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郭涂伟先生、于滨先生视频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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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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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10927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2025)宁01民终3621号判决结果,公司需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共计10927
万元。
公司前期已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及2025年11月12日公告了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详见2025
-006号及2025-045号公告),根据2025-045号公告二审判决结果,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需向本公司支付不当得利款6017.8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684.10万元以及其他资金占用利息
和诉讼费用约531.05万元,合计支付约7233万元。(最终金额以法院后续实际执行为准。)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
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被执行人请求抵销,请求抵销的债务符合下列情形的,除依照法
律规定或者按照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以外,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
者经申请执行人认可;2、与被执行人所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述规定,依法申请进行互负到期债务的抵销(10927万元-7233万元=369
4万元),抵销处置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额约369
4万元。(实际金额将根据法院执行后的金额而有所变动。)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尽快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
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2024-032号公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事项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
司向大世界集团赔偿未涵盖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合计10927万元。
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金凤区法院关于该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结果(详见2025-025
号公告),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损失67
08.50万元,并驳回原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和宁夏大世界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均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今日收到银川中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5)宁01民终3621号。
上诉人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集团公司)因与上诉人银川新华百
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集团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
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4)宁0106民初236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
5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进行了核
对,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
不开庭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
凤区北京中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宋秉忠,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航宇,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啸,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
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97号。
法定代表人:曲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文伽,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诉讼的事实及请求等说明
大世界集团公司上诉请求:1.判令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依法在一审判决第一项的基础上
改判新百集团公司向大世界集团公司再赔偿一审判决未支持的损失4218.5万元;2.本案一审、
二审诉讼费由新百集团公司承担。
新百集团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4)宁0106民初23629号民事
判决书第一项,改判驳回大世界集团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不服一审判决金额为6708.50万
元);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大世界集团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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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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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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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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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各类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
融机构各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其投资
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各业态子公司经营层最高使用不超过6亿元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相关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操作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会超过该投资额度。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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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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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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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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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12日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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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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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传闻的主要内容:今日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表不实言论及传闻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事宜,将涉及后期向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
等相关资产,引发公司股票市场波动。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传闻简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于今日披露了
控股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关于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详见公
司2026-001号公告)。
今日公司关注到有个别投资者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及传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协
议转让股份事宜,涉及后期将向公司将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引发公司股
票市场波动。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股权受让各方(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沟通核实,目前均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事项。为
避免相关市场传闻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1、公司当前经营主业为商业零售,目前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外部市场环境、行业
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2、已公告的股权转让事项系控股股东物美科技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引入认可公司长期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的新投资者,共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经公司书面征询控股股东沟通核实,控股股东回复:目前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的向上
市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业务的事项。经公司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股权受
让方之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公司回复:目前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的向
上市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业务的事项。
经公司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股权受让方之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公
司回复:目前不存在市场传闻所述的向上市公司注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等相关资产业务
的事项。
4、公司现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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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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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百货”)控股股东物美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与杭州景祺电子信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景祺”)、厦门联芯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厦门联芯美”)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物美科技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杭州景祺,将其持有的无限售股份1128156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厦门联芯美。
(注:物美科技与杭州景祺及厦门联芯无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杭州
景祺与厦门联芯之间亦无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协议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前,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81570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5%,
受让方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5900721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6.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受让方杭州景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8156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受让方厦门联芯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81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
得的新华百货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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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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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70497461.82元(原告诉讼请求金额)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及2025年4
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详见2025-006号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详见2025-015号公告)。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关于本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不当得利纠
纷一案出具了(2023)宁0106民初22125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均因不服上述民事判决书,同时依法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今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宁01民终1767
号),对本案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主要判决内容公告如下:上诉人(原审原告):银川新华
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97号。
法定代表人:曲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武文伽,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
中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宋秉忠,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航宇,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啸,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世界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公司)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均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人民法院(2023)宁0106民初221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
议庭审理了本案。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进行了核对,认为本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本案不开庭审理。本案现
已审理终结。
二、诉讼的事实及请求等说明
(一)新百公司上诉请求
1、在维持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宁0106民初2212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的基础
上,撤销第三项判决内容,改判支持上诉人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
息3305219.15元;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大世界公司上诉请求
1、判令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宁0106民初22125号民
事判决,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八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10139元,由上诉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3242元,
上诉人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7689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以上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将不会产生诉讼损失。
公司将积极通过相应的法律措施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执行,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判决结果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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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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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公司三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
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无异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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