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68 富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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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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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10-28│ 5.20│ 666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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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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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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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 ---│ ---│ 2.50│ 4731.06│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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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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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1 │交易金额(元)│3.7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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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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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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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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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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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宁波中华纸业│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纸业"或"目标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3.70亿│
│ │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 │ 日前,中华纸业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华纸业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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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交易金额(元)│2645.7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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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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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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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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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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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
│ │负债以及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宁波│
│ │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转让价格为2,645.79万元 │
│ │ 交易标的概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铝│
│ │型材公司100%股权。 │
│ │ 公司先将铝业分公司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增资至全资子公司铝型材公司,并由铝型材公司│
│ │承接铝业分公司的业务及人员等。上述调整完成后,富邦铝材以2,645.79万元的交易对价受│
│ │让铝型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同时代为偿还铝│
│ │型材公司对公司合计893.97万元的借款和股利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注销铝业分│
│ │公司。 │
│ │ 2025年12月8日,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取得了宁波│
│ │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铝型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 │。本次变更完成后,铝型材公司100%股权已变更至富邦铝材名下,公司不再持有铝型材公司│
│ │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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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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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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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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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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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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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
│ │负债以及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宁波│
│ │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转让价格为2,645.79万元 │
│ │ 交易标的概况 │
│ │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铝│
│ │型材公司100%股权。 │
│ │ 公司先将铝业分公司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增资至全资子公司铝型材公司,并由铝型材公司│
│ │承接铝业分公司的业务及人员等。上述调整完成后,富邦铝材以2,645.79万元的交易对价受│
│ │让铝型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同时代为偿还铝│
│ │型材公司对公司合计893.97万元的借款和股利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注销铝业分│
│ │公司。 │
│ │ 2025年12月8日,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取得了宁波市│
│ │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铝型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 │本次变更完成后,铝型材公司100%股权已变更至富邦铝材名下,公司不再持有铝型材公司的│
│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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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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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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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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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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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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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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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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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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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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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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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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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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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定时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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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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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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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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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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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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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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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支付财务资助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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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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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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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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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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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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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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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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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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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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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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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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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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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宁波定时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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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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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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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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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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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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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宁波富邦控│ 1.00亿│人民币 │2017-11-30│2018-05-21│一般担保│是 │是 │
│业集团股份│股集团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宁波富邦精│宁波富邦控│ 1.00亿│人民币 │2018-05-22│2018-11-29│一般担保│是 │是 │
│业集团股份│股集团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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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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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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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宁波富邦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6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变
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于2026年8月1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名称:宁波富邦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3689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骆驼机电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令波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叁佰柒拾肆万柒仟贰佰元
成立日期:1981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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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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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富邦新材,股票证券代码“600768”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6年8月18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宁波富邦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于2026年8月1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24年12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宁波电工合金有限公司55%股权后,宁波电工合金
有限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现公司主要业务已由铝材加工业务变更为电接触产品及
电接触材料的生产销售(电接触产品及材料核心原材料主要为银及银合金材料)。2025年公司
电接触产品及材料营收占公司总营收70%,已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动能及未来战略发
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为使公司名称契合当前产业经营格局与发展战略,匹配主营业务结构优化
方向及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市场及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核心价值,公司将证券简称由“宁波富
邦”变更为“富邦新材”。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
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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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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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令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采用会议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徐炜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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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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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反映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
26年6月30日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的减值、可变现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8285916.4
3元,本期转销存货减值准备427558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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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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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根据起诉状主要内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作
出(2019)京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技公司向原告偿还本金500万元、利息及复利
,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信联讯的发起人股东,对信联讯有2970万元的抽逃出资
行为,应当在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应在未出资13
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信联讯公司对原告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对
此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公司本期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木公司”)诉本公司“股东损害
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根据起诉状主要内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
0102民初24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偿还本金500万元
、利息及复利,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作为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
司的发起人股东,对信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有2970万元的抽逃出资行为,应当在本息范围内
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软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应在未出资13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信
联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对原告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对此承担连带
责任,具体详见公司(2025-052号临时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日前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京0105民初71813号民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5000元和公告费400元,由原告润木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
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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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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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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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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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00万元到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
加4,032.03万元到5,032.03万元,同比将增长416.54%到519.85%。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00.
00万元到5,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422.25万元到4,422.25
万元,同比将增长440.02%到568.60%。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
.00万元到6,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032.03万元到5,032.0
3万元,同比将增长416.54%到519.85%。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
00.00万元到5,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422.25万元到4,422
.25万元,同比将增长440.02%到5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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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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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电工合金可供分
配利润为151634479.30元。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母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2026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上述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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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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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海涛先生将与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王海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海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王海涛: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就职于
宁波动力机厂、宁波空调器厂、宁波定时器总厂、宁波西格电器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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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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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宋凌杰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魏会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长宋凌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2、董事会秘书
魏会兵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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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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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富
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
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前提下,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
红以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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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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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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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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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期限、交易金额、交易品类:为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
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一定的投资收
益,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电
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电工合金”)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
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品类只限于在境内
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银、铜期货品种。
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9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
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风险提示:
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适时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
响,同时可能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具体交易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交易业务的主要内容
1、交易品种:电工合金拟开展交易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品类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
易的银、铜期货品种。
2、交易金额:电工合金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
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电工合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主要方式为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
权交易。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
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
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宁波富邦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完
备的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体系,认真执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并严格
把控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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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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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此额度包含之前已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18500万元,年利率
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资
助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到期可续。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电工合金的法人股东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集团”
)将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作为电工合金的控股股东,能够对电工合
金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
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此额度包
含之前已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18500万元,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或资助方同期向银行融资对应的市场利率和
相关成本费用,资助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借款。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海涛已回避表
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电工合金生产经营,降
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资助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
需求分批提取借款。
利率: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40个基点或资助方同期向银行融资对应的市场利率和相关成本费用。
资助期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金用途: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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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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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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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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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紧紧围绕公司转型战略及董事会部署要求,持续对接优质产业资源。严格遵循专业化、审
慎化投资原则,做好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与风险评估,防范投资风险。适时推进优质资产整合与
产业布局优化,推动资产结构向高效化、优质化升级,全力推动公司业务从传统领域向技术驱
动、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转型迈进,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围绕公司核心电接触产品业务,持续深化技术研发与工艺革新,优化产品结构,积
极拓展高端应用场景,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与占有率;强化成本精益管控,提升生产运
营效率与产品附加值,增强业务抗周期波动能力;深化内部协同与管理赋能,推动技术、市场
、管理高效融合,持续释放盈利增长潜力,致力将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打造为业
绩稳健、行业领先、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主业平台之一,为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提供坚实支撑。持
续推进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明晰权责划分,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提升
组织运行效率与决策执行力。在现有办公系统基础上,加快推进ERP系统及生产、财务一体化
管理模块落地,搭建全业务流程、数据驱动的智能化运营平台,借助数据可视化、智能分析工
具,为经营决策、风险管控提供精准支撑,全面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与市场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将持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优化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机
制与多元化激励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创新活力;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开展常态化
专业技能培训,强化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加大高端专业人才、技术型人才引进力度,打造
适配公司战略转型的优质人才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6年度,公司将坚
持以投资者利益为导向,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落实分红安排
,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资金需求的基础
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将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
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与回报水平。公司围绕规
范运作与稳健发展目标,持续完善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构成的分层
治理架构,进一步理顺权责边界,提升决策科学性与运行效率。在此基础上,重点强化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主体的履职责任,推动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有效发挥。2026年,公
司将以监管导向为指引,动态跟踪制度规则与政策要求的更新变化,建立常态化传导机制,确
保治理主体及时掌握并准确理解相关规范,切实提升依法履职与合规决策能力。同时,通过组
织专题培训、强化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关键少数人员履职专业性与规范化水平。此外,公司
将进一步畅通内部沟通与协同机制,增强各层级之间的信息联动与决策衔接,充分发挥核心管
理层的引领与带动作用,推动治理体系持续优化、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
供有力支撑。公司致力于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2025年度,公司
举行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增进与投资者交流互动,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2026年度,公司将常态化召开
业绩说明会,并通过现场调研、官网留言、专线电话、邮箱和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保持
密切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并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
见征询和反馈机制,倾听投资者声音,并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做出针对性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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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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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富
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着眼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发展目
标、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
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前提下,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实施现金分
红以不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为原则。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当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
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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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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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
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
承兑汇票等方式,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亦可视需向相关银行出具申请授信所需的董事
会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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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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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科信”)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
的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2年7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
宁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827号0649幢201-220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罗国芳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共有合伙人23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80人,其中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浙江科信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7236.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480.63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150.00万元。
浙江科信共承担了4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主要行业有:土木工程建筑业、通
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审计收费总额462.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科信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669.31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浙江科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盈,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5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三江购物
(601116)、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尤晨帆,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
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为本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提供过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建工
(601789)、宁波富邦(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贤斌,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浙江科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宁波富邦(600768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浙江科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浙江科信为公司
提供的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45万元,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5万元,合计人民币60万元,较上年审计费用降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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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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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及其控股子公
司宁波日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中材料”)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上述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拟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过程中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日中材料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电工合金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电工合金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日中材料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0.5亿元。本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
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公司授权以控股子(孙)公司与相关
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包括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
律文件。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
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之
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具体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
股东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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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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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虽属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仍可
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含分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
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该投资限额包含2025年度已经授权行使并仍在投资期限内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包括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
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拟开展委托理
财业务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
意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
协议的签署等。公司将严格遵循投资决策程序和监控措施,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临时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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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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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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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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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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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企业借贷
──────┴──────────────────────────────────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资助期限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到期可续。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电工合金的法人股东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集团”
)将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作为电工合金的控股股东,能够对电工合
金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
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资助
期限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借款
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借款,到期可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海涛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电工合金生产经营,降
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
际业务需求分批提取借款。
利率: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减40个基点。
资助期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金用途:用于电工合金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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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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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843.73万元到6843.73万元,
同比将增长3099.59%到4379.43%。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到11
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70
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843.73万元到6843.73万元,同比将增长3099.59%到4379.4
3%。
2、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到110
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3203.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27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12.7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1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主业、深化经营,核心电接触产品业务受银价上涨等因素
驱动,其营业收入与盈利能力均实现较快提升。
(二)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将持有的宁波中
华纸业有限公司2.5%股权以3.7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导致公司所
持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2.5%股权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了较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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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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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宁波富
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
具体详见2025-025号临时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8日,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取得了宁波市
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铝型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本
次变更完成后,铝型材公司100%股权已变更至富邦铝材名下,公司不再持有铝型材公司的股权
。(具体详见2025-060号临时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邦铝材已按照协议约定向铝型材公司提供借款,铝型材公司已全额
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铝型材公司对上市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最终定价为2317.56万元。日前,公司已收到富邦
铝材支付的最后一期股权转让款994.56万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的股权转让款2317.56万元
,富邦铝材已支付全部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已经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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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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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底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京0105民初71813号之一】,裁定“解除对解除保全申
请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股权0.27%(对应的认缴出
资额4991796.18元)的冻结。”(具体详见2025-058号临时公告)
日前经公司查询,公司所持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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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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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
2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
司”)(具体详见2025-026号临时公告)。
一、吸收合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公司吸收合并贸
易公司的相关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贸易公司已完成注销登记。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贸
易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二、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贸易公司,有利于公司组织架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
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贸易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和持续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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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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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到期可续。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电工合金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
公司作为电工合金的控股股东,能够对电工合金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
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电工合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0个基点,资助期
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上述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电工合金可以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分
批提取借款,到期可续。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海涛已回避
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电工合金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电工合金生产经营,降
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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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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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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