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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6007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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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715 文投控股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6-12│ 5.06│ 1.78亿│ ├───────────┼───────────┼───────────┼───────────┤ │增发 │ 2015-08-13│ 6.48│ 38.47亿│ ├───────────┼───────────┼───────────┼───────────┤ │增发 │ 2017-06-15│ 11.18│ 22.7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08390.96│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1085.1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影城项目 │ 19.70亿│ ---│ 8.98亿│ 70.72│ ---│ ---│ ├─────────┼──────┼─────┼─────┼─────┼─────┼──────┤ │补充影视业务营运资│ 3.00亿│ ---│ 2.86亿│ 95.48│ ---│ ---│ │金项目 │ │ │ │ │ │ │ ├─────────┼──────┼─────┼─────┼─────┼─────┼──────┤ │收购及新建影城项目│ ---│ ---│ 2.05亿│ 68.22│ ---│ ---│ ├─────────┼──────┼─────┼─────┼─────┼─────┼──────┤ │影视剧制作及发行项│ ---│ ---│ 5553.40万│ 13.88│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新影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资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新影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资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属于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8 │ ├──────┼────────────────────────────────────────┤ │关联方 │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 │ │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法人的董事任其委员、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为积极践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理念,深入聚焦文化科技前沿领域的产业投资与孵化,文投│ │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 │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 │ │限公司、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 │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科数创”)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 │ │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文科基金”),并签署《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 │ │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为进一│ │ │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 │北京中轴线为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轴线”)与北文科基金、北京京国创│ │ │、北京文科数创签署《投资顾问协议》,由北京中轴线向北文科基金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 │ │收取投资顾问费用(以下简称“顾问费”); │ │ │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顾问协议》,北文科基金总认缴规模4亿元,存续期限为7年,│ │ │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 │ │ │年(退出延长期)。在投资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实缴出│ │ │资额除外)的1%;在退出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届时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投│ │ │资成本(不包括1、北文科基金普通合伙人应分摊的投资成本;2、被永久性减记的金额; │ │ │ 3、投资项目部分退出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退出延长期内的顾问费另行协商;本次 │ │ │交易中,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 │委员;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体系以外│ │ │的法人,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文科基金、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 │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 │ │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积极践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理念,深入聚焦文化科技前沿领域的产业投资与孵化,│ │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 │ │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现代│ │ │创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 │ │共同发起设立北文科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 │ │ │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 │ │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 │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 │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轴线与北文科基金、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签署《投资顾问协议》,│ │ │由北京中轴线向北文科基金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收取顾问费;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 │理本次交易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 │ │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顾问协议》,北文科基金总认缴规模4亿元,存续期限为7年,│ │ │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 │ │ │年(退出延长期)。在投资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实缴出│ │ │资额除外)的1%;在退出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届时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投│ │ │资成本(不包括1、北文科基金普通合伙人应分摊的投资成本;2、被永久性减记的金额;3 │ │ │、投资项目部分退出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退出延长期内的顾问费另行协商。 │ │ │ 本次交易中,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 │ │策委员会委员;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 │ │体系以外的法人,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文科基金、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 │ │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 │ │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EQCXF90D │ │ │ 成立日期:2025-08-01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9层912室 │ │ │ 执行职务合伙人: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 │ │ (二)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PCRNL2A │ │ │ 成立日期:2025-07-08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等[23]套内15层1501 │ │ │ 法定代表人:李玥 │ │ │ 2.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体系以外的│ │ │法人,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1-13 │ ├──────┼────────────────────────────────────────┤ │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企业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因经营发展需要,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 │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 │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 │ │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 │ │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 │ │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 │ │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前期关联交易进展 │ │ │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 │ │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北京弘│ │ │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司于2025年3月17│ │ │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租赁面积为1112.3│ │ │1平方米(建筑面积),总租金约51万元;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 │ │ │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租赁面积为1278.02平方米(建筑面积),总租│ │ │金约9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 │ │告编号:2025-020)。 │ │ │ 因使用计划发生调整,近期,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了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 │,双方约定对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的租赁条 │ │ │款进行调整,扩大租赁范围并延长租赁期限,总租金由约51万元提升至约130万元,并对承 │ │ │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的租赁事项进行终止。双方拟另行签 │ │ │署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的房屋租赁合同。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 │ │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 │ │方米(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 │ │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 │ │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XRJP36 │ │ │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等[23]套内16层1601 │ │ │ 法定代表人:卢海红 │ │ │ 注册资本:87180.68万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 │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 │ │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弘科运营100%股权,为北京弘科运│ │ │营的全资母公司 │ │ │ 资信状况:北京弘科运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京弘科运营与公司同属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1.87亿 10.08 49.55 2022-09-22 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108.68万 1.14 6.95 2021-02-23 ───────────────────────────────────────────────── 合计 2.08亿 11.22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文投控股股│锦程资本02│ 8.69亿│人民币 │2016-12-06│--- │一般担保│否 │否 │ │份有限公司│0号信托计 │ │ │ │ │ │ │ │ │ │划优先级信│ │ │ │ │ │ │ │ │ │托单位持有│ │ │ │ │ │ │ │ │ │人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安景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涛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本事项尚需提交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 财政局NO.0014469从业人员: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 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营业收入:致同202 5年度业务收入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亿元。2025年年 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4.02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 风险基金2126.98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 施14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督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6次。 ──────┬────────────────────────────────── 2026-07-15│其他事项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 经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0万元至-1,5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00万元至-4,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 00万元至-1,500万元; 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00万 元至-4,000万元。 ──────┬────────────────────────────────── 2026-07-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6层第一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8│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强、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金 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波动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 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谋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理 财余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强、 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 (五)投资期限 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为真实反映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 预计负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等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对于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货,在资产负 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 于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的资产减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 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 了确认,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参考市场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6 年度确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原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18│其他事项 ──────┴──────────────────────────────────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45,116,028.7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8,885,743,475.9 0元,公司母公司口径可供分配利润-6,457,318,076.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分红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在满足分红条件后,适时 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 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以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当前实际情况,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27│其他事项 ──────┴────────────────────────────────── 当事人: 周茂非,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查明的事实,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 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年1月5日,文投控股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江苏省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 目的具体合作模式。文投控股按约定与南京金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1的出资比例 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年1月6日 ,南京市六合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投控股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文投控股 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已经作为该项 目的违约金,上述金额占文投控股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956.31%,文投控股应当在 可能依法承担大额赔偿责任时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4月27日,文投控股披 露了2020年年报,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5 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违规事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前期已对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2024〕214号)。 其他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书》认定,时任董事长周茂非知悉文投控股被收取大额违约 金事项,但未督促文投控股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 .1.4条、第3.1.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 的承诺。 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 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6-01-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 经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30500万元至33000万元,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0500万元至33000万元;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4000万元至-6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00万 元至-6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00万元至33000万元,实现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0500万元至33000万元 ;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万元至-6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00万元至-6000万元。 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依托司法重整成果,全面聚焦存量主营业务转型发展与提质增效,充分发挥 产业协同优势,不断探索和布局增量业务,在生产经营端取得了积极成效,较上年同期实现大 幅减亏。 影城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强化精细化管理和多业态运营模式,综合运营成本有所下降,非 票房收入占比提升,同时叠加电影票房市场增长强劲,公司影城业务同比实现大幅减亏。但由 于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剥离了部分低效影城,本期在营影城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公司影城 业务收入同比出现下滑。 游戏业务方面,公司在做好存量游戏运营、迭代的同时,全面加速新游戏的研发与投入, 并通过强化自身发行能力和渠道优势,进一步提升游戏业务“研运一体”能力。截至目前,公 司已完成《攻城天下》小程序版、《时光冒险家》、《英雄扛得住》(原《幻境旅团》)、《 文明》等新游戏的立项与储备。但受存量游戏《攻城三国》《攻城天下》生命周期影响,同时 叠加新游戏研发投入增加且尚未实现商业化,公司游戏业务收入、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 2025-12-26│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待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本次涉案金额:约191255491.50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 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约28190.71万元(未包含相关持续计算的利息、 违约金等),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25.26%;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 请人的案件2起,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案件27起; 鉴于本次披露的案件部分尚未审理完毕,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暂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高度重视相关案件进展及影响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5民初93088号《 民事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本次诉讼基本情况如下: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原告: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公司”) 原告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院甲8号楼2层商业258 被告一: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韵华夏公司”) 被告一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93 被告二: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互娱公司”) 被告二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西路22号院三区4号楼5层101-602室(北京 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被告三: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窑洼湖桥东侧东进国际中心D座4层D401室 ──────┬────────────────────────────────── 2025-12-18│重要合同 ──────┴────────────────────────────────── 为积极践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理念,深入聚焦文化科技前沿领域的产业投资与孵化,文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科数创”)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文科基金”),并签署《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 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轴线为帧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轴线”)与北文科基金、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签署 《投资顾问协议》,由北京中轴线向北文科基金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收取投资顾问费用(以 下简称“顾问费”);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顾问协议》,北文科基金总认缴规模4亿元,存续期限为7年,其 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年( 退出延长期)。在投资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除 外)的1%;在退出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届时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 不包括1、北文科基金普通合伙人应分摊的投资成本;2、被永久性减记的金额; 3、投资项目部分退出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退出延长期内的顾问费另行协商;本次交 易中,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体系以外的法人 ,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6.3.3条规定,北文科基金、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践行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理念,深入聚焦文化科技前沿领域的产业投资与孵化,公 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 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共同发起 设立北文科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参与设立股 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盈利能力,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顾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中轴线与北文科基金、北京京国创、北京文科数创签署《投资顾问协议》,由北京 中轴线向北文科基金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收取顾问费;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 易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根据《合伙协议》《投资顾问协议》,北文科基金总认缴规模4亿元,存续期限为7年,其 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1年( 退出延长期)。在投资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实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除 外)的1%;在退出期内,年度顾问费为北文科基金届时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 不包括1、北文科基金普通合伙人应分摊的投资成本;2、被永久性减记的金额;3、投资项目 部分退出对应的投资成本)的1%;退出延长期内的顾问费另行协商。 本次交易中,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体系 以外的法人,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文科基金、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除已经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京国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EQCXF90D 成立日期:2025-08-01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9层912室 执行职务合伙人: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振弘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袁哲女士同时担任北文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文科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EPCRNL2A 成立日期:2025-07-08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等[23]套内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李玥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体系以外的法 人,公司董事李玥女士同时担任北京文科数创董事、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条规定,北京文科数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2025-12-06│其他事项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于近日查询获悉,公司部分 银行账户资金存在被冻结情况。 ──────┬────────────────────────────────── 2025-11-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1211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其中公司董事长徐建先生、董事李玥女士、独立董事安 景文先生、独立董事崔松鹤先生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金青海先生、董事施煜先生、董事何斐先 生、独立董事杨步亭先生因公未列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海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曹蕾娜女士、副总经理 张贵芝女士列席会议。 ──────┬────────────────────────────────── 2025-11-13│重要合同 ──────┴────────────────────────────────── 因经营发展需要,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 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期关联交易进展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北京弘科运 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至20 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租赁面积为1112.31平方米 (建筑面积),总租金约51万元;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 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租赁面积为1278.02平方米(建筑面积),总租金约90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0)。 因使用计划发生调整,近期,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了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双方约定对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过渡期)的租赁条款进 行调整,扩大租赁范围并延长租赁期限,总租金由约51万元提升至约130万元,并对承租北京 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正式租赁期)的租赁事项进行终止。双方拟另行签署关于北 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 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4层用于办公,租赁面积为1275.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租赁期自2026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1月9日止,总租金约1066万元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北京弘科运营,以及与北京弘科运营受同一主体控制或 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XRJP36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等[23]套内16层1601 法定代表人:卢海红 注册资本:87180.6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弘科运营100%股权,为北京弘科运营 的全资母公司 资信状况:北京弘科运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弘科运营与公司同属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2025-11-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1211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 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01│其他事项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及时获取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信息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启用官方网站,网址为www.600715sh.com,欢迎广大投资者访 问。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公司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1 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8578078 传真:010-88578579 电子邮箱:zhengquan@600715sh.com 官方网址:www.600715sh.com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公司控股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冯亚星女士为公司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附件: 冯亚星女士简历 冯亚星,女,35岁,法学硕士,具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能源化工与新材料 行业组高级经理;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投资经理。现任首都文化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法务。 经核实,冯亚星女士除在控股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 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截至目前,冯亚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 2025-10-22│其他事项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悉公司董事刘武先生提交的 辞职信,刘武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以及其在公司兼任的其他所有职务。刘武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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