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60 福耀玻璃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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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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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2.00│ 5.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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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1-08-22│ 1.50│ 1739.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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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10-25│ 6.00│ 5218.38万│
├───────────┼───────────┼───────────┼───────────┤
│配股 │ 1995-09-11│ 5.40│ 62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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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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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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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 │ 522.50│ ---│ ---│ 242.0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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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科技 │ 330.50│ ---│ ---│ 546.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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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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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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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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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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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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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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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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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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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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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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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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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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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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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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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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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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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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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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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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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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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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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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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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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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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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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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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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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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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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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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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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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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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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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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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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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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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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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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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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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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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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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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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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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因曹德旺先生提交了辞任
董事长职务的报告,该次董事局会议同意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并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任期为自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
人及委任终身荣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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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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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
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4)。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出具
的《关于变更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及第一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枫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符俊先生,因工作调整,安永华明现指派
符俊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为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经上述变
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符俊先生和郝欣欣女士。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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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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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向公司提交了辞去董事长职务的报告,但曹德旺先生在
辞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曹德旺先生仍担任部分子公司的董事、董事
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收到曹德旺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书面报告之日起,其辞职报告生效,并视为其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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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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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上述股东大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同时公司董事局
成员人数从9人增至11人,其中应当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并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
2025年9月29日,公司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办公大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15人,实到职工代表11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
,张海燕女士将与公司现任第十一届董事局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其
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
同意1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海燕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张海燕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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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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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
)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耀玻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福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年2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
SCP40号)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注册金额为
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
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
5福耀玻璃SCP002”),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2582203,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本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期限为27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1.75%(年利率),主承
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25年9月12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
.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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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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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
京先生的书面离职报告。刘京先生自2019年10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
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
年限的有关规定,刘京先生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独立董事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
任等职务。刘京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刘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刘京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局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刘
京先生的离任报告自2025年8月19日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
立董事以前,刘京先生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刘京先生确认,其本人与董事局并无意见分
歧,亦无与其本人离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公司及公司董事局对刘京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
事局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2025年8月19日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一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局同意提
名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候选人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5-019)。独立董事候选人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委员及主任、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
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尚需在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将另行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敬请
投资者注意公司后续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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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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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包括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包括A股和H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
),共派发股利人民币2348769178.8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25年下半年。2
025年中期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4711711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4424175元。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89977256
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17965322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人民币
469753835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510404220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司拟订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
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25
年下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2348769178.8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2025年中期本
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
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不时代本
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
舒先生或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二人中任意一位均有权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
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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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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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
)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福耀玻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福
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4年2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
SCP40号)文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注册金额为
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
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5年6月17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
5福耀玻璃SCP001”),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2581413,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本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期限为177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1.75%(年利率),主承
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兑付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
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
.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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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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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随着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
要以美元、欧元为主,如果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
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本集团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
交易品种:本集团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交易金额:使用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是基于本集团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
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本集团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欧元为主,如果外汇汇率出
现较大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风险,本集团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集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本集团的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本集团的外汇
收支具体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
(二)交易金额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日
起12个月内,本集团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本集团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
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
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本集团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本集团将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日
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即本集团)根据实际发展
的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本集团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
额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
的收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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