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53 申华控股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0-12-18│ 15.00│ 600.00万│
├───────────┼───────────┼───────────┼───────────┤
│配股 │ 1993-05-24│ 8.75│ 8750.00万│
├───────────┼───────────┼───────────┼───────────┤
│配股 │ 1994-04-18│ 5.80│ 9396.00万│
├───────────┼───────────┼───────────┼───────────┤
│配股 │ 1996-07-15│ 3.00│ 1.06亿│
├───────────┼───────────┼───────────┼───────────┤
│配股 │ 2001-02-14│ 9.50│ 10.22亿│
├───────────┼───────────┼───────────┼───────────┤
│增发 │ 2016-03-10│ 2.59│ 5.0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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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第一医药 │ 70.98│ ---│ ---│ 693.59│ 0.00│ 人民币│
├─────────┼─────┼─────┼─────┼─────┼──────┼──────┤
│金杯汽车 │ 66.24│ ---│ ---│ 120.92│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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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60亿│ 5.07亿│ 5.0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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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03 │
├──────┼────────────────────────────────────────┤
│关联方 │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
│ │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企业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华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 │资金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 │的2.5%。 │
│ │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母基金”)│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
│ │致”),有限合伙人为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申华控股、│
│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沈汽晟驭”)、辽宁粤科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粤基金│
│ │”)。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
│ │控制,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本│
│ │次认购基金份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
│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 │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
│ │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
│ │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
│ │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
│ │注册手续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都波、范凯已回避表决│
│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 │
│ │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
│ │议通过。 │
│ │ 为把握汽车产业链向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先进制│
│ │造和科技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
│ │基金,并拟与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宝马中国、金杯汽车、沈汽晟驭、辽粤基金签署《沈│
│ │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或“本协议”)│
│ │。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
│ │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8亿元,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作 │
│ │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宝马中国认缴出资22000万元;有限合 │
│ │伙人金杯汽车认缴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沈汽晟驭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
│ │有限合伙人辽粤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2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粤科母基金 │
│ │、沈汽新致各认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合伙 │
│ │企业,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4%,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
│ │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
│ │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二、关联人介│
│ │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中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本公司同为沈阳汽│
│ │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 │
│ │)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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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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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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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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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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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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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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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申华晨宝 │沈阳华宝 │ 5915.91万│人民币 │2025-01-20│2026-04-22│连带责任│否 │否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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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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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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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华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5%。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母基金”),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致”
),有限合伙人为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申华控股、金杯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汽晟驭”)、辽宁粤科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粤基金”)。鉴于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本次参
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本次
认购基金份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
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
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
,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
续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都波、范凯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为把握汽车产业链向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先进制造
和科技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并拟与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宝马中国、金杯汽车、沈汽晟驭、辽粤基金签署《沈阳汽车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或“本协议”)。本次交
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8亿元,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宝马中国认缴出资22000万元;有限合伙人
金杯汽车认缴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沈汽晟驭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有限合
伙人辽粤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2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
致各认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4%,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中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本公司同为沈阳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所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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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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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申维探索(沈阳)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
称为准)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出资510万元,持股51%;硕橙(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硕橙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出资200万元,以发明专利形式出资290万元,合
计出资490万元,持股49%。
投资标的业务:合资公司拟依托公司在汽车相关行业的资源积累和市场触达优势,以及硕
橙科技在基于数据基座和算法模型的工业资产全生命周期AI运维能力,致力于开展面向汽车智
能制造和北方区域工业生产领域的AI预测性运维业务。
相关风险提示:合资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不确
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硕橙科技合资设立申维探索(沈阳)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其中,公司以人民
币现金形式出资510万元,占比51%;硕橙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出资200万元,以发明专利形
式出资290万元(该发明专利截至2025年7月31日对应评估值为293万元),合计出资490万元,
占比49%。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新刚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投资事项,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2025年8月19日,公司与硕橙科技签署了
《申维探索(沈阳)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3、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无
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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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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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出具
的《关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函》,因其发展需求,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自20
25年7月8日起,其名称由“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沈
汽集团”),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其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C7NXBG1H
注册资本:人民币48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悦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5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
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沈汽集团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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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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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年6月24日召开二届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陈剑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
上述职工董事将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三届董事会,任
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职工董事简历
陈剑飞:男,1985年出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特钢事业部评价
任用业务协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
现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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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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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6日
至2025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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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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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
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
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
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购买理财产品种类
额度内资金可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循环投
资、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及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
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五)投资期限及实施安排
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确保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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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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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不低于8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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