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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股份(60064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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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42 申能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5.92│ 11.59亿│ ├───────────┼───────────┼───────────┼───────────┤ │增发 │ ---│ 10.50│ 16.46亿│ ├───────────┼───────────┼───────────┼───────────┤ │增发 │ ---│ 8.39│ 21.68亿│ ├───────────┼───────────┼───────────┼───────────┤ │首发融资 │ 1992-10-27│ 28.00│ 7.84亿│ ├───────────┼───────────┼───────────┼───────────┤ │配股 │ 1996-11-11│ 3.20│ 7.22亿│ ├───────────┼───────────┼───────────┼───────────┤ │增发 │ 2019-06-13│ 5.51│ 19.75亿│ ├───────────┼───────────┼───────────┼───────────┤ │可转债 │ 2026-07-24│ 100.00│ 20.0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申能和布克赛尔蒙古│ ---│ ---│ 100.00│ ---│ ---│ 人民币│ │自治县新能源发电有│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申能托里县新能源发│ ---│ ---│ 100.00│ ---│ ---│ 人民币│ │电有限公司 │ │ │ │ │ │ │ ├─────────┼─────┼─────┼─────┼─────┼──────┼──────┤ │上海申临风光电力有│ ---│ ---│ 66.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 ---│ ---│ 49.00│ ---│ 949.60│ 人民币│ │责任公司 │ │ │ │ │ │ │ ├─────────┼─────┼─────┼─────┼─────┼──────┼──────┤ │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 ---│ ---│ 85.00│ ---│ 13376.34│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上海申能投资发展有│ ---│ ---│ 100.00│ ---│ 1945.7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申能油气(深圳)有│ ---│ ---│ 100.00│ ---│ -14429.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 18.09亿│ 700.30万│ 18.20亿│ 100.60│ ---│ ---│ │期工程项目 │ │ │ │ │ │ │ ├─────────┼──────┼─────┼─────┼─────┼─────┼──────┤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 1.91亿│ 1.13亿│ 1.66亿│ 100.04│ 1.19亿│ ---│ │期示范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关系 │ │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 │ │.67%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气”)100%股权。本公司控股上│ │ │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50%股权,控股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公司”)40%股权,以及控股各天然气发电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管网公司、石油天然气公司、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之│ │ │间的交易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7日 │ │ │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 │ │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9室 │ │ │ 6、法定代表人:史平洋 │ │ │ 7、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气设备、燃气用具、施 │ │ │工材料的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从事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 │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40%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关系 │ │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 │ │.67%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60%股权。 │ │ │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也是本公司投资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开展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和资金往来│ │ │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 3、成立时间:2016年11月8日 │ │ │ 4、注册资本:150100万元 │ │ │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1室 │ │ │ 6、法定代表人:刘先军 │ │ │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 │ │ │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 │ │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 └──────┴────────────────────────────────────────┘ ┌──────┬────────────────────────────────────────┐ │公告日期 │2026-04-27 │ ├──────┼────────────────────────────────────────┤ │关联方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关系 │ │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 │ │.67%的股份,并持有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60%股权。同时财务 │ │ │公司也是本公司投资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公司名称: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成立时间:2007年7月17日 │ │ │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 │ │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3楼 │ │ │ 6、法定代表人:陈云波 │ │ │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公司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本外币金融服务 │ │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 │ │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 │ │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 │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 │的其他业务。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申能股份有│中天合创能│ 14.17亿│人民币 │2016-05-25│--- │按份连带│否 │是 │ │限公司 │源有限责任│ │ │ │ │责任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日前,公司2026年度第五、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 第四十六次(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2026年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2 70日,发行利率1.41%;2026年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270 日,发行利率1.41%。 ──────┬────────────────────────────────── 2026-07-30│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422号文同意注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下合称“联席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申能转债”,债券代码 为“11010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00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 购不足2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及中信建投证券余额包销。 ──────┬────────────────────────────────── 2026-07-28│其他事项 ──────┴────────────────────────────────── 根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 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及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27日 (T+1日)主持了申能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 2026-07-27│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申能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422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为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申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10103”。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 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包销基数为200,000.00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 大包销金额为60,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 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 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 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申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 购已于2026年7月24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申能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申能转债本次发行200,000.00万元(200.0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7月24日(T日)。 ──────┬────────────────────────────────── 2026-07-25│其他事项 ──────┴────────────────────────────────── 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6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258.4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4%。其 中: 1、煤电完成182.3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主要是市内用电量增长。 2、天然气发电完成29.7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0%,主要是发电用天然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32.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5%;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14.21亿千瓦时 ,同比减少13.8%,主要是发电装机容量增加和风光资源变化综合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248.15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511元/千瓦 时(含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248.15亿千瓦时。 ──────┬────────────────────────────────── 2026-07-22│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 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 修订)》(上证发〔2025〕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 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申能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 “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 《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 2026-07-22│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股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422号文同 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 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7月22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申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7月23日(星期四)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 2026-07-16│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同意聘任周鸣为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鸣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周鸣先生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2026-07-04│其他事项 ──────┴────────────────────────────────── 日前,公司2026年度第三、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 第四十六次(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202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2 70日,发行利率1.41%;2026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270 日,发行利率1.42%。 ──────┬────────────────────────────────── 2026-06-27│其他事项 ──────┴────────────────────────────────── 为响应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号召,进一步贯彻集团产融协同部署的要求,实现盘活 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市场形象的目标,公司拟发行东方红申能股份新能源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申能股份REIT”)。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公司拟定了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发行方案 (一)项目概述 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全资子公司申能新能源(青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能源” )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乌兰县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华扬”或“项目公 司”)持有的青海乌兰华扬2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乌兰风电项目”)作为首发入池的 底层资产,开展申能股份REIT的申报发行(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青海新能源持有乌 兰华扬100%股权,乌兰华扬直接持有乌兰风电项目。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管”)将担任本项目的基金管理人及 专项计划管理人。同时,东证资管拟聘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新能源”)担任申能股份REIT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乌兰风电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 (二)发行方案 1、底层资产情况 乌兰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是青海省大型风电基地的重要组 成部分,项目于2017年10月11日取得海西州能源局的核准通知,总装机容量200MW,是公司持 有的单体装机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之一。项目决算总投资15.56亿元,于2019年12月全容 量并网,经营年限约20年。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 ──────┬────────────────────────────────── 2026-06-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23│其他事项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日前,公 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刘先军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以上职工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独立董事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申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 收款项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最新行业 政策及各类应收款项实际回收情况,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基于谨慎性考 虑,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划分为一项单独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5%,以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派发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44552595.27元,扣 除按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4455259.53元,当年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00097 335.74元,2025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484043379.70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9407937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0,以此计算合计拟分 配现金红利2251276512.96元(含税)。 如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 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4.60元),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6 7%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气”)100%股权。本公司控股上海天 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网公司”)50%股权,控股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石油天然气公司”)40%股权,以及控股各天然气发电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管网公司、石油天然气公司、各天然气发电厂与上海燃气之间的交易活 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7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9室 6、法定代表人:史平洋 7、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燃气设备、燃气用具、施工 材料的销售,质检技术服务,从事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6 7%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60%股权。同时 融资租赁公司也是本公司投资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开展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成立时间:2016年11月8日 4、注册资本:150100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001室 6、法定代表人:刘先军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 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 2026-04-27│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2026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14.3万元/人,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外部) 2026年度公司不发放外部非独立董事薪酬。 3、非独立董事(内部)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内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 薪酬。2026年度,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 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2026年度绩效年 薪经年度考核后根据评价结果兑现,2025-2027年度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按 照6:2:2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 2026-04-27│其他事项 ──────┴────────────────────────────────── 一、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6 7%的股份,并持有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60%股权。同时财务公司 也是本公司投资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07年7月17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3楼 6、法定代表人:陈云波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公司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本外币金融服务: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 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 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 ──────┬────────────────────────────────── 2026-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2、审计机构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3、审计机构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2024年度 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 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 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 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 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 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 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梁粱,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 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连隆棣,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 在大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 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超过50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且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39.6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2%。 其中: 1、煤电完成97.7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3%,主要是受发电结构影响。 2、天然气发电完成18.5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7%,主要是发电用天然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17.1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9%;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6.22亿千瓦时, 同比减少13.6%,主要是发电装机容量增加和风光资源变化综合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134.12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483元/千 瓦时(含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134.12亿千瓦时。 ──────┬────────────────────────────────── 2026-03-18│其他事项 ──────┴────────────────────────────────── 日前,公司发行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3+N年,票面 利率为1.85%。 ──────┬────────────────────────────────── 2026-02-14│其他事项 ──────┴────────────────────────────────── 经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十六次(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统一注册发 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202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180日,发行利率1.57%;202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180日,发行利率1.58%。 ──────┬────────────────────────────────── 2026-02-04│其他事项 ──────┴──────────────────────────────────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 7栋40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申能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 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其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赵星和林增鸿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赵星和林增鸿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录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赵星和林增鸿。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赵星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 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33)IPO、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88330)IPO、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45)非 公开、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3960)公开发行可转债等保荐类项目,主办 或参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2174)重大资产重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002261 )重大资产重组、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31)重大资产重组、上海克来机 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3960)重大资产重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00 058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闻泰科技(600745)重大资产出售等并购重组类项目。林增鸿先生 ,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航天宏图 IPO、佰仁医疗IPO项目以及晶丰明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王艺筑,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王艺筑女士,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经理,复旦大学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金融学硕士,主要参与并执行了百兴产投收购天洋新材、兖矿能源并购高地资源等项目 以及多个股权融资、并购重组项目的方案论证和尽职调查工作,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和丰 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蒋霄羽。 一、推荐结论 华泰联合证券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证监 会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同 意作为保荐人推荐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 2026-01-30│其他事项 ──────┴────────────────────────────────── 202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余永林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余永林先生所负责具体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制 度进行交接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对余永林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 2026-01-17│其他事项 ──────┴────────────────────────────────── 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5年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576.5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7%。其中: 1、煤电完成390.7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1%,主要是受发电结构影响。 2、天然气发电完成84.3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1%,主要是发电用天然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68.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3%;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33.37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7.9%,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2025年,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553.76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494元/千瓦时(含 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426.02亿千瓦时。公司主要控股发电企业2025年度发电量情况 二、公司控股企业装机容量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新增控股装机容量206.72万千瓦,主要是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 县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多个分布式发电项目。 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066.11万千瓦,同比增加15.1%。其中:煤电840万 千瓦,占40.7%;气电342.56万千瓦,占16.6%;风电343.56万千瓦,占16.6%;光伏发电442.9 2万千瓦,占21.4%;分布式供电87.83万千瓦,占4.3%;独立储能9.25万千瓦,占0.4%。 ──────┬────────────────────────────────── 2025-10-18│其他事项 ──────┴────────────────────────────────── 一、公司控股企业发电量情况 经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433.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 其中: 1、煤电完成297.9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0%,主要是受发电结构影响。 2、天然气发电完成60.2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0%,主要是发电用天然气安排影响。 3、风力发电完成48.7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2%;光伏及分布式发电完成26.74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8.4%,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同比增长。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发电企业上网电量416.38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0.497元/千 瓦时(含税),参与市场交易电量329.25亿千瓦时。 ──────┬────────────────────────────────── 2025-10-16│其他事项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0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9-08│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内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十一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 ,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 十二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 激励计划中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 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与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手续等。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6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 注销上述1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300股。同日,上海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2025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 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情况。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发布的公告。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上述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合计15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094676股减少至489407937 6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406142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10日 完成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94094676股减少至4894079376股,公司后续将 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09-0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8号青松城大酒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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