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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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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30 龙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凯马B │ ---│ ---│ ---│ 94.34│ ---│ 人民币│ ├─────────┼─────┼─────┼─────┼─────┼──────┼──────┤ │国嘉1 │ ---│ ---│ ---│ 56.35│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盈利20,108,109.98元 ,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0,811.0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为57,301,723.6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合 并报表未弥补亏损632,181,455.94元。 鉴于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91,769.18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公司拟 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4年末总股本424,861,597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分配15,996,707.67元,与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之比40%。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41,305,016.00元结转下一年度。如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1-12│其他事项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 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陈姣 蓉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董事后,则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陈姣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附件:陈姣蓉女士、宋庆荣先生个人简历 陈姣蓉,女,198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东方国 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干部部部长助理、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龙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宋庆荣,男,1974年10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纺织(集团)有限 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东方国际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2024-11-12│其他事项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3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4-11-08│其他事项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董事、总经 理陈姣蓉女士辞去职工董事的报告,陈姣蓉女士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工会主席职 务,其申请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姣蓉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薛正卿先生的辞职报告,薛正卿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不 再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职务,其申请辞去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薛正卿先生在公司的其他职务 不变。 2024年11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 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情况的函告》,经公司工会新一届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何秀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 见附件)。 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一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情况的函告》,经公司工会新一届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薛嘉琦女士为第十一届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 2024-09-14│其他事项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持续深化落实公司“战 略转型、综合改革”规划的要求,更好地提升公司内部管理的效度与质量,助力公司的长远发 展,公司在2023年层级改革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将原先“三个职能中心+四 个事业部”的模式,调整为“二个后台职能中心+二个中台支持中心+四个前台事业部”的新模 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 项。 ──────┬────────────────────────────────── 2024-09-10│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针织九厂”),为上海龙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8.2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针织九厂向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担保5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总额23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担保。 ──────┬────────────────────────────────── 2024-08-0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针织九厂”),为上海龙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4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针织九厂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担保200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总额23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担保。 ──────┬────────────────────────────────── 2024-05-31│其他事项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 倪国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倪国华先生提出辞去公司总 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倪国华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党委推荐,并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聘 任陈姣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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