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77 精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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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2-08-28│ 9.90│ 1.84亿│
├───────────┼───────────┼───────────┼───────────┤
│增发 │ 2007-03-26│ 6.20│ 1.99亿│
├───────────┼───────────┼───────────┼───────────┤
│增发 │ 2011-06-29│ 9.20│ 5.89亿│
├───────────┼───────────┼───────────┼───────────┤
│增发 │ 2014-08-04│ 3.71│ 9.84亿│
├───────────┼───────────┼───────────┼───────────┤
│可转债 │ 2020-08-19│ 100.00│ 7.77亿│
├───────────┼───────────┼───────────┼───────────┤
│增发 │ 2022-10-13│ 3.57│ 2.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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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超导 │ ---│ ---│ 1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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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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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 3.24亿│ ---│ 3.24亿│ 100.00│ 2325.08万│ ---│
│型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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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8亿│ ---│ 2.92亿│ 10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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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 2.63亿│ 391.46万│ 2.69亿│ 102.32│ 5402.68万│ ---│
│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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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1.9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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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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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 1.63亿 8.48 98.48 2021-05-11
任公司
乔晓辉 7076.00万 3.29 41.62 2025-10-11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3500.00万 1.68 97.92 2023-09-27
司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万 1.63 43.61 2025-10-18
李光荣 1300.00万 0.61 15.60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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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7亿 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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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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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8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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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3 │质押占总股本(%) │0.23 │
├────────┼──────────────┴────────┴──────────────┤
│股东名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弘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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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10-15 │质押截止日 │2026-09-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500.0万股给深圳市弘复投资咨询有限公 │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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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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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1 │质押股数(万股) │70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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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1.62 │质押占总股本(%) │3.29 │
├────────┼──────────────┴────────┴──────────────┤
│股东名称 │乔晓辉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9 │质押截止日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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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乔晓辉解除质押4324.0万股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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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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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49 │质押占总股本(%) │0.09 │
├────────┼──────────────┴────────┴──────────────┤
│股东名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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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秦积伟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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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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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万股给秦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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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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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07 │质押股数(万股) │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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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5.60 │质押占总股本(%)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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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李光荣 │
├────────┼──────────────────────────────────────┤
│质押方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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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3-05 │质押截止日 │2026-08-2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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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05日李光荣质押了1300万股给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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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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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2-24 │质押股数(万股) │1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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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7.06 │质押占总股本(%) │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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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乔晓辉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9 │质押截止日 │2025-12-1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09 │解押股数(万股) │1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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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9日乔晓辉质押了114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09日乔晓辉解除质押4324.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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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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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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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588000元(588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599148.14元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31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31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
月6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6元/股
)的130%(即4.24元/股)。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达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达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
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提前赎回“精达转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026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精达股份关于实施“精达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并于2026年7
月16日至2026年7月30日期间披露了11次关于实施“精达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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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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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精达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30日
赎回价格:101.8959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31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27日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7日(“精达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易日,2026年7月27日为“精达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转股
日:2026年7月30日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30日(“精达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2个交
易日,2026年7月30日为“精达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精达转债”
将自2026年7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精达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3.26元/股的转股价
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精达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
月6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6元/股)的130%(即4.24元/
股)。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7月6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精达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达股份关于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5)。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精
达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
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月6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3.26元/股)的130%(即4.24元/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
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7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精达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8959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8月19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7月3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46天。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2×i×t/365=100×2.00%×346/365=1.8959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
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8959=101.8959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精达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精达转债”持有
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精达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3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精达转债”数额。已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7月14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7日(“精达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
易日,2026年7月27日为“精达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6年7月30日(“精达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12个交易日,2026年7月30日为“精达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7月31日起,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精达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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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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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7
月6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6元/股)的130%(即4.24元/
股)。根据《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达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达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精达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3.26元/股的转股价
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精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公司78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1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达转债”,债券代码“11007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精达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
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3.80元/股,由于公司期间实施利润分配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精达转债”最新的转股
价调整为3.26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0年9月28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已由初始的3.80
元/股调整至3.75元/股;
2、自2021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5元/股调整
至3.73元/股;
3、自2022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3元/股调整
至3.70元/股;
4、自2022年11月9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转股价格由3.70元/股调整至3.69元/
股;
5、自2023年5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69元/股调整至
3.57元/股;
6、自2024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至3.44元/股;
7、自2024年9月19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44元/股调整至3.40元/股;
8、自2025年5月14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40元/股调整至3.35元/股。
9、自2025年10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35元/股调整至
3.32元/股。
10、自2026年5月11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32元/股调整至3.26元/股。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3日起,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精达转债”的决定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精达
转债”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精达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达转债
”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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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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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持有公司股份195395729股,
占公司总股本9.0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安保险因对外投资合规要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43021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1510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510900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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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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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
信”)对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精达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结果为“AA”;精达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
评级机构联合资信在对公司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铜
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
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精达转债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
次没有变化。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
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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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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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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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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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
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
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延长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精达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
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剩余2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4月17日届满,根据《精达股份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摘要》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的现状
,公司已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
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17日。
在此期间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精达
股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等规定处置股票,如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全部处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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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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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
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
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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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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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说明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6
年7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
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7年7月5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将
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
至202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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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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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
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的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4、现金管理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审慎评
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现金管理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银行
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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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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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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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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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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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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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143119.3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64398949.48元,年末未
分配利润为569790791.6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214926605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955963.54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2%。2025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64475479.02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10.76%。2025年度合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占
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32.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55591883.4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
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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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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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广州市特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933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9
.27%,上述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取得、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精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5)、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了《精达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调整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8)。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的《关于减持
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李光荣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30万股,其中李
光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70%;特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60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并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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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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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勇先生、崔广余先生
及储阳玲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人员工作调整,将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刘勇先生及
琚晶晶女士。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
98)、雪祺电气(00138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琚晶晶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琚晶晶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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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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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
月12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32元/股)。根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精
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达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精达转债”。
未来五个月内(即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若“精达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6月13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
,若“精达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达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
一、“精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公开发行787.00万张(78.7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8,700万元。公司78,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达转债”,债券代码“11007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精达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
8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
为3.80元/股,由于公司期间实施利润分配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精达转债”最新的转股
价调整为3.32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2020年9月28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已由初始的3.80
元/股调整至3.75元/股;
2、自2021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5元/股调整
至3.73元/股;
3、自2022年5月31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73元/股调整
至3.70元/股;
4、自2022年11月9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转股价格由3.70元/股调整至3.69元/
股;
5、自2023年5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转股价格由3.69元/股调整至
3.57元/股;
6、自2024年4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57元/股调整至3.44元/股;
7、自2024年9月19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44元/股调整至3.40元/股;
8、自2025年5月14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
3.40元/股调整至3.35元/股。
9、自2025年10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由3.35元/股调整至
3.32元/股。
(一)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9日起,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精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精达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赎回“精达转债”的决定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精
达转债”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达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达转债”,且在未来五个月内(即2026年1月13日至2
026年6月12日),若“精达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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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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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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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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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026年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达
股份”)预计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18000万元的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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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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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2日9点45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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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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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乔晓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91%,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
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精达股份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6)。乔晓辉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
4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乔晓辉女士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
函》,乔晓辉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1461000股,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821600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乔晓辉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1057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2%,乔晓辉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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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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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
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5083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
本次特华投资解除司法冻结股份共9516329股,占特华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2.6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不存在其他股份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冻结
的通知函》,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特华投资持有的公司95
16329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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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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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因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顶科”)授信事宜,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农业银行铜陵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铜陵顶科与其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金额20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因铜陵顶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与中国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为铜陵顶科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协议》提供金额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因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达”)授信事宜,公司与工商银行铜
陵百大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铜陵精达与其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金额25
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4、因铜陵精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与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为铜陵精达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协议》提供金额2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因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达”)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银行天
津东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精达与其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金额10
000万元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11家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6000万元的担保。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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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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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铜陵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军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军强先生由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九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军强先
生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
张军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
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仍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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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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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因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迅”)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
宜,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
带责任保证合同》,为铜陵精迅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协议》提供金额1100万元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2、因铜陵顶科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顶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与
中国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铜陵顶科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协议
》提供金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因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宜,公司
与中国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铜陵精达与其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协
议》提供金额7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因江苏顶科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顶科”)授信事宜,公司与宁波银行苏州
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顶科与其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金额5000万元
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11家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6000万元的担保。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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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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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持有公司8025838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73%。本次股份质押后,特华投资质押股份为35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
61%,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共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3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41.6
4%,占公司总股本的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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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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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乔晓辉女士持有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后,乔晓
辉女士累计质押数量为707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62%,占公司总股本的3.29%
。
公司近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乔晓辉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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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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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近日,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达”)在
该行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天津精达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2、近日,公司与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对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迅”)在该行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9月14日期间内发生
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铜陵精迅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3、近日,公司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江苏顶科线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顶科”)在该行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7日期间内发生的债
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江苏顶科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11家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6000万元的担保。
202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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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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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7879318.62元。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14917756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64475326.92元(含
税);占本报告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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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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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特华投
资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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