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511 国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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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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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2-11-12│ 5.00│ 2.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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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3-17│ 24.90│ 61.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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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7-05-16│ 24.90│ 10.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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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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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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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 350.00│ ---│ ---│ 5455.5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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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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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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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 6.51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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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 1.24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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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 2.03亿│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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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5240.00万│ ---│ 5352.67万│ 10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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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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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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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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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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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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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拟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现代”)出售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药业”│
│ │)12.06%股权,交易对价为9609.30万元。同时,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 │
│ │集团”)、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拟分别向国药现代出售国瑞药│
│ │业8.81%、30.13%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7019.73万元、24007.31万元,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
│ │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瑞药业不再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同时解决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同业竞争问题,公│
│ │司以经备案的国瑞药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79679.09万元为定价依据,以非公开协议│
│ │转让方式将国瑞药业12.06%股权转让给国药现代,交易对价为9609.30万元。同时,国药集 │
│ │团、国药控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国瑞药业8.81%、30.13%股权转让给国药现代, │
│ │交易对价分别为7019.73万元、24007.31万元,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上述股 │
│ │权转让协议将于2026年8月19日完成签署。 │
│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刘月涛、张婷、黄国平、周滨、张平回避表决。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
│ │ 国药集团为国药股份和国药现代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6.3.3条第二款(二)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国药现代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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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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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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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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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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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国药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国药财务拟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
│ │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风险,公司拟与国药财务续签《│
│ │金融服务协议》,国药财务拟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
│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给公│
│ │司及所属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国药财务存│
│ │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最高不得超过12亿元人民币。 │
│ │ 二、交易方介绍 │
│ │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服务内容 │
│ │ 1.存款服务; │
│ │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 │
│ │ 3.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业务; │
│ │ 4.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
│ │ 5.资金结算与收付; │
│ │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国药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
│ │ (二)服务原则 │
│ │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
│ │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公司选择国药财务作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
│ │之一。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 │
│ │ 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中的主要成员公司,国药财务已将公司列为其重│
│ │点支持客户,国药财务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
│ │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
│ │ (三)服务价格 │
│ │ 1.关于存贷款 │
│ │ (1)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除 │
│ │符合前述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
│ │ (2)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 │
│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
│ │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
│ │ 2.关于有偿服务 │
│ │ (1)国药财务向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 │
│ │理等服务。 │
│ │ (2)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条所列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 │
│ │监督管理总局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为公司提供金│
│ │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 │。 │
│ │ 3.关于尚未收费服务 │
│ │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
│ │ 4.关于国药财务将来开展的金融服务 │
│ │ 除上述1-3条所列国药财务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外,国药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 │
│ │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药财务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
│ │ 5.关于上述第3、4条所列服务的收费原则 │
│ │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述第3、4条所列服务,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收取手续费,遵循以│
│ │下原则: │
│ │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 │
│ │(2)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
│ │ (四)交易限额 │
│ │ 公司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国药财务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如下│
│ │限制,国药财务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
│ │ 1.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
│ │自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
│ │ 2.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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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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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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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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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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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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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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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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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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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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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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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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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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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董事兼任其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内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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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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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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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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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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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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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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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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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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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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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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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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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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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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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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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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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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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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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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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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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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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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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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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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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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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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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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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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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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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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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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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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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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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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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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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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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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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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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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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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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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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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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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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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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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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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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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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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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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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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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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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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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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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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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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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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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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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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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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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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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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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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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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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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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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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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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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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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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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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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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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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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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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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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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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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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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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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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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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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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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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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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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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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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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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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原公司董事兼任其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内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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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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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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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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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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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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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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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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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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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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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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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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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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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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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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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集团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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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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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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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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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一集团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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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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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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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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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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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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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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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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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内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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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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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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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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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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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拟向上海现代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现代”)出售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药业”
)12.06%股权,交易对价为9609.30万元。同时,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
团”)、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拟分别向国药现代出售国瑞药业8.
81%、30.13%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7019.73万元、24007.31万元,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瑞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同时解决国瑞药业与国药现代同业竞争问题,公司
以经备案的国瑞药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79679.09万元为定价依据,以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将国瑞药业12.06%股权转让给国药现代,交易对价为9609.30万元。同时,国药集团、国
药控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国瑞药业8.81%、30.13%股权转让给国药现代,交易对价
分别为7019.73万元、24007.31万元,公司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将于2026年8月19日完成签署。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月涛、张婷、黄国平、周滨、张平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国药集团为国药股份和国药现代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二)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国药现代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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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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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药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国药财务拟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
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风险,公司拟与国药财务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国药财务拟为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给公司及所
属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国药财务存款的货币
资金每日余额最高不得超过12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方介绍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2.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
3.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等业务;
4.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5.资金结算与收付;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国药财务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服务原则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
服务的金融机构及存贷款金额;公司选择国药财务作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
。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药财务提供金融服务。
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中的主要成员公司,国药财务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
支持客户,国药财务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
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关于存贷款
(1)国药财务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除符
合前述外,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国药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含票据贴现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符
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利率的规定;除符合前述外,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
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关于有偿服务
(1)国药财务向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
等服务。
(2)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条所列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国药财务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3.关于尚未收费服务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4.关于国药财务将来开展的金融服务
除上述1-3条所列国药财务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外,国药财务亦在拓展开发其他其
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国药财务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5.关于上述第3、4条所列服务的收费原则
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上述第3、4条所列服务,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收取手续费,遵循以下
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2
)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公司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国药财务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如下限
制,国药财务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吸收的存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
国药财务的任何贷款类业务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在协议有效期内,国药财务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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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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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4日
至2026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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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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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月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4人为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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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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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
至2026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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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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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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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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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07月1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63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5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涉及主要
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审计收费总额共7.35亿元,与本公司
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质量复核合伙人:许安平,注册会
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
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余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菲,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许安平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菲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女士、质量复
核合伙人许安平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菲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57.2万元(含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收费人民币40万元,合计人民币97.2万元。2026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4年度(97.2万元)持平。
审计收费系考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
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
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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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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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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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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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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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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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
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
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国控天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
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
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包括但不限于
委托贷款等形式),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本次内部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
关投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天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本次向国控天星发放内部借款的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关
于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全
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控天星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8号楼4层401-1室
3.法定代表人:袁征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
赁;药品进出口;消毒器械销售;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
)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
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技术玻
璃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日本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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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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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656657062.03元人民币,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6593114.46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96
593114.4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4502998股,以此计算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3602398.4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0.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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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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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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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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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月涛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4人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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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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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沈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沈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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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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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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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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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国药集
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药股份”)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张婷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附:
张婷女士简历:生于1979年10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2017
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副主任、团委书记;2018年3月至2019
年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国医药集
团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2019年11月至2023年9月担任国药控股北京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张婷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
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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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
议室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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