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410 华胜天成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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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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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数据 │ 1020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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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丝路科华股权投│ 2000.00│ ---│ ---│ ---│ ---│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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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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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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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环境下的信息│ 1.94亿│ ---│ 1.94亿│ ---│ ---│ ---│
│融合服务平台建设及│ │ │ │ │ │ │
│市场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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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服务型城市”│ 1.60亿│ ---│ 1.55亿│ ---│ ---│ ---│
│的新一代信息整合解│ │ │ │ │ │ │
│决方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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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软件及行业│ 9200.00万│ ---│ 8941.26万│ ---│ ---│ ---│
│解决方案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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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一体化的IT资源│ 6000.00万│ ---│ 5803.33万│ ---│ ---│ ---│
│和机房监控产品研发│ │ │ │ │ │ │
│及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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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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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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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北京中关村│ 2070.00万│人民币 │2023-04-17│2024-04-17│连带责任│是 │否 │
│成科技股份│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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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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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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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
,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
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55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霞,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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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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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817.98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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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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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
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
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
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
,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
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
另行决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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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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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6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人民币2,412.20万元,2024年
期末未分配的利润(合并)人民币55,574.31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544.09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4年度向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066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1,096,494,683股为基数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36,864.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0%。本次
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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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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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交易品种及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等。
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欧元、港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紧密相关,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
响,但也会存在市场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汇率市场
运行情况,择机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业务活动中开展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活动,结算币种涉及美元、
欧元、港币等多币种的交易。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
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业务实际情况,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
币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避险性质且额度
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欧元、港币,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锁汇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
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
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5、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交易期限及授权事宜: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
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约,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
心资金管理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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