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110 诺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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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9-19│ 7.52│ 2.17亿│
├───────────┼───────────┼───────────┼───────────┤
│配股 │ 2001-08-10│ 15.00│ 1.74亿│
├───────────┼───────────┼───────────┼───────────┤
│增发 │ 2008-02-02│ 17.21│ 4.41亿│
├───────────┼───────────┼───────────┼───────────┤
│增发 │ 2010-05-14│ 5.85│ 7.58亿│
├───────────┼───────────┼───────────┼───────────┤
│增发 │ 2020-11-20│ 5.75│ 13.99亿│
├───────────┼───────────┼───────────┼───────────┤
│增发 │ 2022-02-23│ 6.73│ 22.7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0│ 7.55│ 4933.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1│ 7.49│ 1460.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01│ 7.49│ 36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1│ 7.49│ 174.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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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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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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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田股份 │ 24933.11│ ---│ ---│ 26259.7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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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新航 │ 21543.43│ ---│ ---│ 7379.4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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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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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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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0吨高性能 │ ---│ 3104.76万│ 7.58亿│ 77.43│ 1195.78万│ ---│
│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 │ │ │ │ │ │
│解铜箔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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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 ---│ 4.20亿│ 100.00│ ---│ ---│
│银行贷款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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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年产15,000│ ---│ 1.15亿│ 8.25亿│ 86.88│ ---│ ---│
│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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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 ---│ 1405.70万│ 6.22亿│ 79.38│ 300.95万│ ---│
│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 ---│ 5.38亿│ 100.00│ ---│ ---│
│银行贷款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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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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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4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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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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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7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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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吉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70%股权给江苏吉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 │
│ │岛”),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000万元。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 │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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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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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50亿 8.63 100.00 2022-04-27
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 1.50亿 8.58 99.80 2022-08-04
司
张子燕 3900.00万 5.76 --- 2008-07-18
深圳市诺德产业管理有限公 6280.00万 3.60 28.78 2022-08-04
司
上海润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70.00万 0.58 --- 20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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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8亿 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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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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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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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深圳市万禾│ 1.20亿│人民币 │2022-12-05│2036-06-30│连带责任│是 │是 │
│股份有限公│天诺产业运│ │ │ │ │担保 │ │ │
│司 │营管理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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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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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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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事项将在
双方充分协商后开展。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
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属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达”)与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楚
能新能源”)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供销、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合作,其中合同约定
双方将在产品供销、委托加工等方面进行长期稳定合作。2025年至2030年,楚能新能源预计累
计向百嘉达在铜箔的采购量达16万吨,具体订购数量将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进展确定,双方将
定期协商调整。
公司与楚能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
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合同主要内容
百嘉达与楚能新能源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楚能新能源创
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多元化、多模式、多平台的合作方式,以铜箔作为战略切入点,打通横向产业链,建
立稳定、牢固、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甲乙双方有意在包括不
限于以下方面进行合作:
1、技术合作:开放主流项目,建立共同产品研发实验室及项目组,共享项目信息、产品
开发数据及开发进展,共同探讨未来产品技术趋势和方向,持续推进新能源材料的技术更新迭
代。
2、业务合作:双方新产品优先开放并开发,认证资源互相优先倾斜,互为对方创造最惠
条件和待遇,在产品技术同等水平下,优先使用对方的产品共同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3、共同降本:双方在现有的项目中加深合作,共同实现降本目标。
4、稳产保供:乙方确保产品铜箔的技术标准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并确保完成甲方未来
合作期16万吨的供应量需求,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合作。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
框架性陈述,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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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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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
4%。
本次解除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共150000000股,占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公司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标记及司法
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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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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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7月14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03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8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
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
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
权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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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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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70%股权给江苏吉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
岛”),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000万元。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以上。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
司部分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公司将出售全资子公司江
苏联鑫70%的股权给江苏吉岛,交易对价为人民币7000万元,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联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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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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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24人调整为1
1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13万份调整为30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87万份调整
为470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决议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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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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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030万份。
2025年6月13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
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
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情况请
参考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5-033)。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权日,向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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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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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4%
。本次司法标记1497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冻结股份30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
流通股,合计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4%。本次司法冻结/标记系对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上述标记/冻结合计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的28.95%,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64%,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公司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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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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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1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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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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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3.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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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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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
至2025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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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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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
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
本人蔡明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曾就职于湖北省鄂州市巾被总厂、深圳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兰迪会计师事务
所(普通合伙)、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深圳分所。现任职于深圳明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9年12月至
2022年5月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蔡明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3、表决理由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
营者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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