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600068 葛洲坝 更新日期:2021-09-12◇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547773.99        ---          ---  660033.87     239.21   人民币
产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43532.62        ---          ---   70684.87     570.54   人民币
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394.43        ---          ---   99463.54        ---   人民币
长江证券           20394.43        ---         2.46   99463.54        ---   人民币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2040.10        ---          ---    2040.10        ---   人民币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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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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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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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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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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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甲方)拟与关联人中国能源 │
│          │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乙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          │,协议期限一年。                                                  │
│          │    根据协议: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
│          │高不超过17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的最高授 │
│          │信额度不高于17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可根据公司及所属单位需要提 │
│          │供保函和委托贷款等其他金融服务,根据服务合同收取费用,服务费用累计│
│          │不超过200万元。                                                   │
│          │    2.鉴于财务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 │
│          │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 │
│          │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华先生、李继锋先生、陈│
│          │立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          │。                                                                │
│          │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 │
│          │见同日发布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          │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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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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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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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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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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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甲方)拟与关联人中国能源 │
│          │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乙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
│          │,协议期限一年。                                                  │
│          │    根据协议: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
│          │高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的最高授 │
│          │信额度不高于20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的其 │
│          │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    2.鉴于财务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 │
│          │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
│          │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华先生、李继锋│
│          │先生、陈立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          │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
│          │回避表决。                                                        │
│          │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 │
│          │见同日发布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          │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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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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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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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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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了规范本公司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 │
│          │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源建设│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股份")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          │易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
│          │    根据协议:                                                    │
│          │    (1)预计2021年度,中国能建集团(不包括中国能建股份及其合并报 │
│          │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接受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联│
│          │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从本公司租赁物业,费用不超过人民1│
│          │500万元;中国能建集团向本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劳务、信息服务等日常关 │
│          │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
│          │    (2)预计2021年度,本公司与中国能建股份(不包括本公司及其合并 │
│          │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77.5亿元。  │
│          │    2.鉴于中国能建集团、中国能建股份均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
│          │签订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华先生、李继│
│          │锋先生和陈立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          │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
│          │上将回避表决。                                                    │
│          │    4.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 │
│          │详见同日发布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          │大资产重组。                                                      │
└─────┴─────────────────────────────────┘
【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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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其他事项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本公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已经本公司于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
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号)。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出了关于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21年9月9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4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7.9条和第13.7.10条等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 
会审核,上交所决定对葛洲坝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葛洲坝;                                                            
    股票代码:600068;                                                            
    终止上市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4.4337的比例转
换为中国能建的A股股票,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葛洲坝股票可以换得4.4337股中国能建本 
次发行的A股股票。                                                                 
    按上述比例换股后,葛洲坝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能源建设A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 
有的葛洲坝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一
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
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中国能建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后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由中国能建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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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其他事项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已经本公司于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2757号)核准。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葛洲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
情形,其主动终止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动终止上市的方式                                                        
    本次合并将导致葛洲坝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7.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
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就本次交易,本公司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如下:                                    
    1、本次交易已经葛洲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已经葛洲坝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葛洲坝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1年7月26日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16号),决定对中国能源建设与葛洲坝合并案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中国能源建设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6、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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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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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司签订了下列重大合同:                                                 
    1.公司与阿根廷丘布特省政府及矿业能源公司Petrominera签署了阿根廷丘布特省埃尔埃 
斯格丽阿尔风电项目EPC合作协议。协议金额为2.8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8.79亿元。      
    2.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多巴哥油气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利萨斯角LPG储运项目EPC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10.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70.63亿元,合同工期为54个月。                                                     
    3.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巴西MATURATI公司和巴西META服务和项目
公司签署了巴西库亚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项目EPC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3.81亿美元,折合人 
民币约24.68亿元,合同工期为36个月。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巴新国家燃气公司签署了巴布亚新几内亚
莫港至瑞木132千伏输变电项目EPC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2.6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41亿 
元,合同工期为36个月。                                                            
─────┬───────────────────────────────────
2021-07-16│重要合同                                                              
─────┴───────────────────────────────────
    一、2021年上半年新签合同情况                                                  
    2021年1-6月新签合同额2251.53亿元,占年计划新签合同额的68.23%,同比增长53.72%。
其中:新签国内工程合同额1496.60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6.47%;新签国际工程合同额 
折合人民币754.93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3.53%。                                  
    二、二季度重大工程签约情况                                                    
    1.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印度尼西亚拉曼矿业
公司签订了印度尼西亚拉曼氧化铝精炼厂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13.9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8.
90亿元。                                                                          
    2.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孟加拉K.B.Company公司签署了孟加拉迈 
门辛200MW农场光伏项目EPC+F框架合同,暂定合同金额为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86亿元。
    3.公司及所属葛洲坝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
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署了郓城至鄄
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79.06亿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30年。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合作方PTPanbilUtilitasSentosa公司签 
订了印度尼西亚丹戎沙乌岛2×100MW煤与生物质混燃电站项目EPC合同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 
为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44亿元。                                                
    5.公司及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签订了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合作期限为28年 
。                                                                                
─────┬───────────────────────────────────
2021-06-05│对外投资                                                              
─────┴───────────────────────────────────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生 
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总金额不超过565337670.64元(含
本数)。                                                                          
    2、本次参与认购事项尚需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尚需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尚需博天环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葛洲坝生态近期与博天环境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按照4.
54元/股的价格,认购博天环境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24523716股A股股份,认购总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565337670.64元(含本数)。假设葛洲坝生态按照上限认购,且葛洲坝生态于2021年
1月6日签署协议受让的博天环境20889202股完成交割后,葛洲坝生态持有博天环境股份数为14
5412918股,持股比例为26.81%。                                                     
    根据葛洲坝生态与博天环境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协议生效履行后,
未来12个月内,博天环境将成为葛洲坝生态的控股子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1-04-27│重要合同                                                              
─────┴───────────────────────────────────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1)于2021年4月26日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2)、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3)、保定市国控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甲方、保定国控集团)签订了《保定市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合作合同
》,与保定国控集团签订了项目《股东协议》《股东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签订上述协议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加
大对城镇更新改造的工作力度,保定市人民政府授权保定国控集团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保定
国控集团引入投资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保定市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投
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具体工作。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征地、拆迁和补偿服务,安置房及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最终实际建设内容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为准。项目由乙方
具备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                                    
    3.项目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项目资本金70亿元(含注册资本)。根据协议 
安排,公司承担的资本金出资责任为人民币33.25亿元(含0.475亿元注册资本)。          
    4.合作周期: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安置房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其余建设项目建
设期为3年,运营期暂定7年(具体合作期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5.项目总投资:约235.9亿元。最终总投资以政府批复的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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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其他事项                                                              
─────┴───────────────────────────────────
    一、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                                                        
    2021年1-3月,公司新签合同额1209.71亿元,占年计划新签合同额的36.66%,同比增长13
2.74%。其中:新签国内工程合同额828.52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8.49%;新签国际工程 
合同额折合人民币381.19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1.51%。                            
    二、一季度重大工程签约情况                                                    
    1.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张家界七星山山体水系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合同,项目金额13.47亿元,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                   
    2.公司和巴基斯坦GhulamRasoolandCompanyPvtLtd联营体签署了巴基斯坦巴拉科特水电站
项目合同协议,项目合同金额为5.1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3.35亿元,合同期限2281天。   
    3.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哥伦比亚科尔多瓦350MW燃煤电站项 
目EPC合同框架协议,合同金额约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9.19亿元,合同工期约为36个月。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南非德班沙卡之岭智慧城开发项目合
同框架协议,项目总金额约7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5.22亿元。                          
    三、一季度重大工程中标情况                                                    
    1.公司及所属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张家界至官庄段PPP项
目,其中:G59呼北高速新化至新宁段,总投资约272.74亿元;G59呼北高速张家界至官庄段,
总投资约161.02亿元。项目建设期均为4年,收费期均为30年。                           
    2.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中标保定市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31亿元 
,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                                                            
    3.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中标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中标金额为79.06亿元,公司及 
所属单位预计可承担约41.45亿元的施工份额,项目建设期为3年,收费期为30年。          
    4.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随州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标价格为59.88亿元,公司 
预计可获取28亿元的施工份额。                                                      
─────┬───────────────────────────────────
2021-04-20│其他事项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
”)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建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
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
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                                                            
    中国能建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建原内资股 
将转换为A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合并有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中国能建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就债权、债务事项予以通知和公告。                                            
    一、债权申报期限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等材料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有效申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将视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次合并完成后的接收方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2021-04-10│其他事项                                                              
─────┴───────────────────────────────────
    近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分别为:D153025127、A153016167。                  
─────┬───────────────────────────────────
2021-03-20│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甲方)拟与关联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财务公司、乙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年。                
    根据协议:预计2021年,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70亿元 
(含本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不高于170亿元(含本数); 
财务公司可根据公司及所属单位需要提供保函和委托贷款等其他金融服务,根据服务合同收取
费用,服务费用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鉴于财务公司是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21年度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华先生、李继锋先生、陈立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
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1-03-20│其他事项                                                              
─────┴───────────────────────────────────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末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为104750.68万元。计 
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0年,公司根据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
准备87060.1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情况                                                      
    2020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6952.92万元
。                                                                                
    3.存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0年,公司对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37.65万元。                    
─────┬───────────────────────────────────
2021-03-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073元(含税)。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围绕各主业稳健开展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投 
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4282298034.25元,2020年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129433160.37元,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07310707.79元。扣除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和永续中票持有者的股 
利938575000元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43723034.25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592628283.9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
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4604777412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3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人民币336148751.0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05%。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02-26│其他事项                                                              
─────┴───────────────────────────────────
    近日,公司监事肖泉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因本人误操作,发生了短线买卖公司股票行
为。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买卖的基本情况                                                    
    肖泉女士的股票账户于2020年7月16日以6.9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于2020年7
月20日以7.19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于2020年7月22日以6.99元/股的价格买入公 
司股票1000股。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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