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57 厦门象屿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7-05-13│ 4.43│ 1.71亿│
├───────────┼───────────┼───────────┼───────────┤
│配股 │ 1999-07-01│ 19.00│ 2.21亿│
├───────────┼───────────┼───────────┼───────────┤
│增发 │ 2011-07-08│ 3.71│ 15.95亿│
├───────────┼───────────┼───────────┼───────────┤
│增发 │ 2014-10-30│ 9.75│ 16.75亿│
├───────────┼───────────┼───────────┼───────────┤
│增发 │ 2015-12-22│ 11.15│ 14.79亿│
├───────────┼───────────┼───────────┼───────────┤
│配股 │ 2017-12-20│ 6.10│ 17.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4│ 3.87│ 3.7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4│ 5.40│ 5220.0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28│ 5.36│ 3219.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5│ 4.79│ 3835.59万│
├───────────┼───────────┼───────────┼───────────┤
│增发 │ 2025-02-13│ 5.61│ 31.7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4│ 2.71│ 1.9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山铝业国际 │ 7063.70│ ---│ ---│ 6513.06│ 106.56│ 人民币│
├─────────┼─────┼─────┼─────┼─────┼──────┼──────┤
│滨海泰达物流 │ 1813.82│ ---│ ---│ 260.56│ ---│ 人民币│
├─────────┼─────┼─────┼─────┼─────┼──────┼──────┤
│正邦科技 │ 25.94│ ---│ ---│ 27.40│ ---│ 人民币│
├─────────┼─────┼─────┼─────┼─────┼──────┼──────┤
│PT Xiangyu Trading│ ---│ ---│ 100.00│ ---│ ---│ 人民币│
│ Indonesia(象屿印│ │ │ │ │ │ │
│尼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HONGKONG XIANGYU D│ ---│ ---│ 100.00│ ---│ ---│ 人民币│
│EVELOPMENT CO., LI│ │ │ │ │ │ │
│MITED (香港象屿发│ │ │ │ │ │ │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SOUTH AFRICAN XIAN│ ---│ ---│ 100.00│ ---│ ---│ 人民币│
│GYU (PTY)LTD ( │ │ │ │ │ │ │
│南非象屿有限责任公│ │ │ │ │ │ │
│司) │ │ │ │ │ │ │
├─────────┼─────┼─────┼─────┼─────┼──────┼──────┤
│GUINEA XIANGYU SUP│ ---│ ---│ 100.00│ ---│ ---│ 人民币│
│PLY CHAIN (几内亚│ │ │ │ │ │ │
│象屿供应链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 │ │ │ │ │ │
├─────────┼─────┼─────┼─────┼─────┼──────┼──────┤
│PT INDONESIA XINGC│ ---│ ---│ 100.00│ ---│ ---│ 人民币│
│HEN INTERNATIONAL │ │ │ │ │ │ │
│LOGISTICS (印尼兴│ │ │ │ │ │ │
│辰国际物流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 │ │ │ │ │ │
├─────────┼─────┼─────┼─────┼─────┼──────┼──────┤
│厦门启岑投资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XIANGYU BRASIL LTD│ ---│ ---│ 100.00│ ---│ ---│ 人民币│
│A (巴西象屿有限责│ │ │ │ │ │ │
│任公司) │ │ │ │ │ │ │
├─────────┼─────┼─────┼─────┼─────┼──────┼──────┤
│厦门象屿丰晟物产有│ ---│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厦门象屿物流产业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象屿物流 │ ---│ ---│ 100.00│ ---│ ---│ 人民币│
├─────────┼─────┼─────┼─────┼─────┼──────┼──────┤
│厦门象屿易联多式联│ ---│ ---│ 85.98│ ---│ ---│ 人民币│
│运有限公司 │ │ │ │ │ │ │
├─────────┼─────┼─────┼─────┼─────┼──────┼──────┤
│湖北象屿中盛粮油有│ ---│ ---│ 80.00│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西安天屿物流有限公│ ---│ ---│ 49.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GOLDEN BRICKS SHIP│ ---│ ---│ 85.98│ ---│ ---│ 人民币│
│PING PTE.LTD. (金│ │ │ │ │ │ │
│砖海运有限公司) │ │ │ │ │ │ │
├─────────┼─────┼─────┼─────┼─────┼──────┼──────┤
│HONG KONG XIANGYU │ ---│ ---│ 85.98│ ---│ ---│ 人民币│
│SUPERCHAIN ASSET M│ │ │ │ │ │ │
│ANAGEMENT CO., LIM│ │ │ │ │ │ │
│ITED (香港象屿速 │ │ │ │ │ │ │
│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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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1.79亿│ 39.17万│ 31.80亿│ 100.01│ ---│ ---│
│债务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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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副董事长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款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度贷款利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末贷款业务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末存款业务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度贷款利息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末贷款业务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年末存款业务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副董事长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0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20│
│ │2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
│ │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本借款│
│ │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 │。 │
│ │ 2.单笔额度和利率:单笔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每笔借款利率不高于象│
│ │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同期融资利率。 │
│ │ 3.借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借款等方式。 │
│ │ 公司2025年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余额没有出现超出已审批额度的情况,2025年│
│ │末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余额为15.35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象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构│
│ │成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副董事长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或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或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
├──────┼────────────────────────────────────────┤
│关联方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象屿金控”)续签《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象屿金控将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
│ │优惠、优质、便捷的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保理以及其他类金融服务,在协│
│ │议有效期内象屿金控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 │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5年10月30日,本年度公司向象│
│ │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赁与物业服务类、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
│ │易,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0月30日,本年度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
│ │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时点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年度内最高余额未│
│ │超过5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关联交易额度内。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象屿│
│ │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厦门象屿金象控│
│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金控”)为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供应│
│ │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保理以及其他类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 │日起三年 │
│ │ 鉴于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象屿金控续签《供应链金融│
│ │服务协议》,由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
│ │元人民币的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保理以及其他类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
│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
│ │ 由于象屿金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
│ │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年度公司向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赁与物业│
│ │服务类、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0│
│ │月31日,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和类金融服务,时点余额为15亿元│
│ │人民币,年度内最高余额未超过5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RP0A │
│ │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8日 │
│ │ 注册地、办公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屿南四路 3号 C│
│ │栋 10层 01 │
│ │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
│ │ 注册资本:43.80亿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
│ │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
│ │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供应链管理;黄金现货销售;│
│ │白银现货销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厦门象屿物│高安成晖供│ 990.19万│人民币 │2023-03-24│--- │保证担保│否 │否 │
│流集团有限│应链有限责│ │ │ │ │ │ │ │
│责任公司 │任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9-02│其他事项
──────┴──────────────────────────────────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代臻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陈代臻先生由于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代
臻先生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任职。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陈代臻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辞职
事项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陈代臻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8-0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
216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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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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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日17时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
象屿速传供应链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星河路363号的租赁仓库起火。事故发生
后,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并全力配合当地消防、公安、应急
等部门开展扑救工作。据青岛市黄岛区委宣传部官方通报,本次火灾无人员被困和伤亡,起火
原因正在调查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事故损失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评估,起火仓库存储货物均按货值全额投保,相关保险核损
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基本面稳健,本次事故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持续经营
能力。
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敦促
下属各子公司、各物流基地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司正统筹安排,尽最大
努力减少或消除本次事故对客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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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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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齐卫
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卫东先生基于高管梯队建设和临近退休年龄的考量,提请辞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齐卫东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副主任)职务。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芦鱼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林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靖女士由于工作调整提请辞
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靖女士仍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体系内任职。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占婵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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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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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股。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因此由
公司对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20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1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
公司对上述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
予价格5.36元/股。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2.71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6年7月16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总股本将由2839015539股减少为2833964499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
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
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2.申报期间:2026年7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电话:0592-6516003
4.邮箱:stock@xiangy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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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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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040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回购注销等
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
公告附件。
二、2022年、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
,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
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8%。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
予价格5.36元/股。
2.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1)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9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2024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1.22元
/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3)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不低于95%。公司2025年的业绩未能完成上述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
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002040股,回购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1
%。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5.36元/股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
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期满不再续签、双方协议解除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被公司解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1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
公司对上述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89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注销的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9%。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71元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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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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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
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并通过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管理
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以向合格投资者(即专项计划认购人)发行资产支持证
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本次拟发行的专项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2.基础资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3.发行方式
本专项计划拟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核准、
多次发行的再融资机制),在2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
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产品期限
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每期专项计划发行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7.产品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
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预期收益率。
8.产品还本付息方式
每期专项计划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9.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提
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上述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即在每期专项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对专项计
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付的各期
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流动性差补义务。
公司亦可通过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认购规模不超过次级资
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
10.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专项计划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挂牌
、转让和交易。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专项计划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13.其他
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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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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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2楼2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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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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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8)。公告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任何债2
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
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15738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1573800股。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具体
实施情况如下:
2022年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3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680
0股。
2025年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共8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370
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133380),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
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2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
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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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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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
208号会议室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4人,吴捷董事因公事请假。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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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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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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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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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年度薪酬。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按照公司职工岗位领取工资,年度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与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挂钩;3.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
年(税前),按月发放;
4.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仅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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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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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
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
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骆怡璇,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骆怡璇、项目质量复
核人陈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具体情况:
2023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福建福特科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张慧
玲、陈思荣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警示函措施。2024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在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对项目签字会计师张慧玲、陈思荣予以通报批评。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共计63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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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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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1-12月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
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4.45亿元。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
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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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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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上述0.12元/股以及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0.1元/
股)总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度现金分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12.93亿元。鉴于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实施2025年度中期
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金需求、2025年度的中期分红
实施情况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含2025年度中期分红)
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
股本28405893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870720.68元(含税)。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含2025年度中期分红)2025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2025
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现金红利总额为624
929654.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6年度。本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
股。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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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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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厦门象屿,A股证券代码:600057;
邓启东,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齐卫东,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林靖,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廖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邓启东
、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号)查明的事实,厦门象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或公司)2023年对有关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
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2条、第6.1.9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
邓启东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齐卫东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林靖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廖杰
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
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邓启东、时任总经理齐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林靖、
时任董事会秘书廖杰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董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
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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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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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象屿集团”)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受让价格为897426
.59万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象屿集团分三期向公司支付受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026年3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象屿集团下属子公司提前支付的第三期债权受让款
合计267855.611万元;至此,象屿集团已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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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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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2025年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离职而需回购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1,573,800股。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
公司对上述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3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
予价格5.36元/股。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2.71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
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6年3月30日总股本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总股本将由2,840,589,339股减少为2,839,015,539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
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
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2.申报期间:2026年3月31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以邮寄方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电话:0592-6516003
4.邮箱:stock@xiangy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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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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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登记和回购注销等
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可见本
公告附件。
(一)2022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预留授
予价格5.3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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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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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
209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捷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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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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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厦
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余额没有出现超出已审批额度的情况,2025年末
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余额为15.35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本关联交易事项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2026
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
1.额度:最高余额折合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借款。本借款额
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2.单笔额度和利率:单笔借款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每笔借款利率不高于象屿
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同期融资利率。
3.借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借款和通过金融机构的间接借款等方式。公司2025年向象
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余额没有出现超出已审批额度的情况,2025年末向象屿集团及其关联
公司借款余额为15.35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0层01单元
成立日期:1995-11-28
注册资本:177590.83万人民币
股东情况: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资产;对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
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
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及使用
权转让;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
设;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
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
许可审批的项目);镍钴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
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关联关系:象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构
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向象屿集团的借款利率按不高于象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同期融资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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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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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2楼20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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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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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和部分参股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以信用或自有资
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40亿
元。本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
予以管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
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2027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之日止。
其中:
1.年度内任何时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76亿元,具体
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1,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资产负债
率高/低于70%、全资/控股)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2.年度内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请见下文表2;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额度不超过30亿元;
4.为公司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即对于上游供应商对
公司的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公司将以出具《付款确认书》的方式成为共同债务人,对下
属公司应履行的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共同付款责任,额度不超过30亿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票据、贸易融资、保函、保理、外汇及
商品等衍生交易、履约担保、信托计划、境内外发债,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
提供担保,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
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其他全国分支机构、阳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
提供全额反担保、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
增信措施等。
表1:公司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公司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阳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
全额反担保,担保额度分别是人民币10.5亿元、11亿元、4亿元表2:公司2026年度对参股公司
担保预计额度
公司对上表中参股公司的担保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按所持参股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与
其他股东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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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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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847920份。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之授予、
登记和已实施的解禁、回购注销等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具体情况
可见本公告附件。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
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公
司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截至
目前行权期已届满,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47920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上述到期未
行权的8479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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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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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以
风险管理为出发点,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按年度向股东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本额度在2026年度内可循环使
用,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根据现货业务经营匹配控制套保业务的资金规模,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
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
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为配套现货的套期保值操作,操作品种包括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农副
产品、新能源等公司主营的商品品类,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现货品
种套期保值业务在配套现货的数量金额及计划范围内进行操作。相关操作需在公司供应链运营
专业委员会审批授权下进行。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场所为境内外正规商品衍生品交易所
,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
货交易所、LME、ICE、COMEX、CBOT、NYMEX、BMD、TOCOM、SGX、HKEX及经过公司供应链运营
专业委员会审批同意的其他交易平台。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过程中,需要防范因
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对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合理运用,能有效对冲经营风险,提高盈
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且已建立了相应的内
部管理规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
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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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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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持续聚焦主业,以“供应链服务驱动产业链运营的全球领航者”为远景,以“立足供
应链,服务产业链,创造价值链”为使命,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坚持聚焦高质量共建“一
带一路”,重点探索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核心节点业务及资源布局,布局境外业务平
台,提升国际化业务规模。
(二)交易额度和期限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业务需求,2026年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的30%,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
要结算币种。本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
年度额度予以管理。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授权期限
自本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7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准该事项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交易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根据业务发展,公司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在银行和其它机构
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
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产品流动性较好。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
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
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
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
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
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
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减少、
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作为主要目的,
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
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
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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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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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别风险提示: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
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
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
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一)短期投资理财开展的原则
短期投资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展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短期投资
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流动性较强、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
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并能够取得一定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
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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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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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注册完成后拟分期发行。具体发
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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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债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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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象屿集团”)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受让价格为897426
.59万元。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象屿集团分三期向公司支付受让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拟整体受让公司对江苏德龙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026年1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象屿集团下属子公司支付的第二期债权受让款合计3
58970.64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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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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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
A栋11楼1109号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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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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