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33 福建高速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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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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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 │ 80005.20│ ---│ ---│ 88136.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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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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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7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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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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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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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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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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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变动属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
│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股权结构变动,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所持省高速集团│
│ │2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投公司),未导致省高速集团 │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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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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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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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省高速集团│ 5.96亿│人民币 │2024-03-27│--- │连带责任│否 │是 │
│速公路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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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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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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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福建发展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719814025.57元(母公司),按《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1981402.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5238523.96
元,减去2024年公司实施分配的2023年普通股现金股利329328000.00元以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
配137220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6523146.9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744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2200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7444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35.1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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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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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算结果,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容
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固定资产,全年共计提15026.47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存在资
产减值迹象的罗宁高速资产组进行估值,本次估值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以确定资产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经过测算分析,出具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
试涉及的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的罗宁高速资产组估值报告》,依据估值结果拟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26.47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5026.47万元,减少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026.47万元;并相应减少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人民币15026.47万元,对本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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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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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
国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冯国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冯国栋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严谨负责、勤勉敬业,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关系维护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国栋先生在任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熊重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熊重阳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重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38350008
电子邮箱:stock@fjgs.com.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5号楼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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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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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
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
高速集团)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且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了公司股票54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5108755.95元(不含税费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省高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省高速集团持有公司992367729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
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省高速集团计划自2025年1月15日起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资金
来源为省高速集团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福
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省高速集团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8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累计增持金额为205108755.95元(
不含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省高速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047255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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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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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778436842.59元(母公司),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0523
8523.96元,减去2024年公司实施分配的2023年普通股现金股利329328000.00元,截止2024年9
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54347366.55元。
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
(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37220000.00元,占2024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的17.30%。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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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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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挖潜公司价值
公司长期致力于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与运营管理,公司所运营的高速公路主要路
段具有北接长江三角洲,南连珠江三角洲,西通中部地区,东部对接台湾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
。其中,所辖泉厦、福泉和罗宁高速,均属于国家高速公路沈(阳)海(口)线福建段的重要
组成部分,贯通了福建省东南沿海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天然成为了福建沿海黄金大通道。
公司始终坚持“主业提升、投资驱动”的总体发展战略,一方面聚焦高速公路主业,发挥
自身优势,树立“经营高速”理念,推动福建省内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保障与经营
效益并重,奋力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探寻优质投资标
的,持续提升公司价值,通过发挥高速公路行业的现金流优势,弥补高速公路行业投资回收期
过长的不足。公司先后投资了厦门国际银行、海峡财险和兴业银行,总体上给公司带来了良好
的投资收益,积极助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持续强化管理,提质增效,面对极其困难的
外部环境,2022年公司净利润仍实现同比正增长,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4%,良好的业绩筑
牢了公司的价值基础。得益于公司对主要路产扩建工程的提早谋划,过去十多年以来,双向八
车道的福泉高速和泉厦高速较好地支撑了区域车流量的增长,助力公司实现了稳定的发展和增
长。近年来,随着泉厦高速车流量的稳步增长,部分区间的通行服务水平呈现下降趋势。针对
泉厦高速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需求,公司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泉厦路段扩容的前期研究论证工
作,积极谋划新一轮高速公路主业的提质增效,力求在满足群众对美好出行需求的同时,进一
步优化提升公司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度释放公司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二、注重持续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一直遵循回报股东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对稳定且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充分分享到公司的增长成果并获得持续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每年
现金分红,累计分红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3年度,公司已实现累计分红超60亿元,累计分红
率近50%,远超公司IPO和增发从市场募集资金总和的35亿元。
今年4月,为更好匹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审慎研究,公司发布了《福建高速股东回报
规划(2024-2026)》,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水平5个百分点至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5%。
此外,为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结合市场对公司分红的预期,公司2024年度首次实施中期分红
,旨在通过增加分红的频次,让投资者享受到公司发展的红利,不断提高公司分红的稳定性、
及时性和可预期性。
下一步,公司将坚持以提升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水平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持续提高投
资者回报意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项目推进、运营管理和资金运作实际需要,继续推动落实
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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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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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
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延东先生,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本
所执业,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了德艺文创、中国武夷、纳川管材、元力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永平先生,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了东百集团、德艺文创、星网锐捷、青山纸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先生,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智光电气、联瑞新材、泰
胜风能、蓝岛环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刘延东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1次、自律惩戒1次;签字会计师王永平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形式的定价原则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与2023年相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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