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28 中国石化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01-07-16│                  4.22│              115.76亿│
├───────────┼───────────┼───────────┼───────────┤
│可转债                │            2011-02-23│                100.00│              228.89亿│
├───────────┼───────────┼───────────┼───────────┤
│增发                  │            2024-03-12│                  5.02│              119.8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德时代          │ 357000.00│       ---│       ---│ 442400.00│    8540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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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LNG项目三期工 │         ---│  300.00万│    2.81亿│      6.00│       ---│         ---│
│程一阶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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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分公司氢气提纯│         ---│ 2800.00万│    1.43亿│     76.00│  100.00万│         ---│
│设施完善项目      │            │          │          │          │          │            │
├─────────┼──────┼─────┼─────┼─────┼─────┼──────┤
│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         ---│   10.79亿│   12.61亿│     26.00│       ---│         ---│
│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
│茂名分公司5万吨/年│         ---│ 4000.00万│    8.36亿│     93.00│-1300.00万│         ---│
│聚烯烃弹性体(PO E│            │          │          │          │          │            │
│)工业试验装置项目│            │          │          │          │          │            │
├─────────┼──────┼─────┼─────┼─────┼─────┼──────┤
│中科(广东)炼化有│         ---│ 3200.00万│    5.28亿│     33.00│       ---│         ---│
│限公司2号EVA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1-18                                                                      │
├──────┼────────────────────────────────────────┤
│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控股子公司中国石化│
│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
│            │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
│            │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
│            │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            │有限公司的相关分公司单称或合称“销售公司分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的相关分公司单称或合称“国家管网集团分公司”)分别签署的《成品油管道运输服务合同│
│            │》,因生产经营需要,销售公司分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需要委托国家│
│            │管网集团分公司输送成品油(简称“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
│            │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中国石化已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 │
│            │次日常关联交易。                                                                │
│            │    中国石化已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
│            │意,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关联董事吕亮功就该议案的表决予以回避。                                          │
│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中国石化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国家石油│
│            │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管网集团”)提供的服务,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5亿元,实际发生金额│
│            │约为人民币54亿元(最终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前次日常关联交易│
│            │正常履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期限内涉及的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5亿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6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P657XY                                        │
│            │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A座6层08-10室                  │
│            │    法定代表人:张伟                                                            │
│            │    注册资本:5000亿元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管道运输;仓储服务;装备进口;技术进出口;科技研究;信息化研究及应│
│            │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            │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化董事、高级副总裁吕亮功为国家管网集团的董事,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家管网集团是中国石化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日常│
│            │关联交易构成中国石化的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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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国石油化│中安联合煤│   39.62亿│人民币  │2018-04-01│2031-12-01│连带责任│否    │否    │
│工股份有限│化有限责任│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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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 
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
18日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8-23│股权回购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5年8月2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现 
将公司本轮首次回购A股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本轮首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7200000股,已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购买的最高价为5.86元/股、最低价为5.77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806035.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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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5月2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2024年度 
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合称“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8.7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5733.94万股—11467.89 
万股,约占公司于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05%—0.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果公司根据股东会上述 
授权实施H股股份回购,公司回购的H股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
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中国邮政EMS、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以中国邮政EMS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
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0月5日工作时间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3、联系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4、电话:010-59969268,010-59960028                                           
    5、传真:010-59760183                                                         
    6、邮编:100728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简称“临时股东会”或“会议”)                  
    召开时间:2025年8月21日                                                       
    (二)临时股东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
  2025-08-2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2025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石化”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0.43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9月11日(星期 
四)(简称“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8元(含税) 
。若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121245237698股计算,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06.70亿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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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7│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收 
到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的辞职报告。                                              
    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7年6月,因年龄原因,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辞去中国石化 
监事职务。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离任后将不在中
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任职,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的离任不
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监事会无不
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呈中国石化股东注意的事宜。                          
    谈文芳先生和张春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他们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7-0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 
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1日                                             
    至2025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07-0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收 
到马永生先生的辞职报告。                                                          
    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7年6月,因年龄原因,马永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 
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马永生
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离任后将不在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任职,亦不存
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马永生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马永生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
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离任须提请中国石化股东注意的事宜。                
    任职期间,马永生先生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深化改革、科技创新、
强化市值管理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赵东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代
行职务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
  2025-06-11│其他事项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
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本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其派发安排请参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3.分配方案: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日的期间,公司注销了已回购的36318000股H股股份,总 
股本由121281555698股减少至121245237698股,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据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121245237698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元(含税)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74333277.72元(含税
及等值外币),其中A股股本97232263098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3612516833.72元(含 
税)。                                                                            
──────┬──────────────────────────────────
  2025-05-01│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于2025年4月30日 
收到喻宝才先生的辞职报告,喻宝才先生为中国石化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原定任期至2027
年6月,现因年龄原因辞去中国石化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职务。喻宝才先生辞职后将不在中 
国石化及其子公司任职,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喻宝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喻宝才先生将按照本公司相
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喻宝才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
辞任须提请中国石化股东注意的事宜。喻宝才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他的
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4-29│对外担保                                                            
──────┴──────────────────────────────────
    中国石化按其在福建炼化50%的持股比例为福建炼化在合资协议项下产生的责任和债务提 
供履约支持,该等金额不超过相应责任上限。                                          
    福建炼化系中国石化持股50%的并表子公司,不属于本公司在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项 
下规定的关联人。                                                                  
    福建炼化在合资协议项下的不同义务,中国石化按其在福建炼化50%的持股比例承担的履 
约支持责任上限预计分别为:(1)出资义务的上限为7200226667元;(2)古雷二期项目开发
费用或业主费用的超支部分(如发生)的上限为57.6亿元;(3)如发生购买新加坡阿美股权 
的事项,上限为59.3亿元;(4)其他义务(如项目建设偏离项目范围或适用法律与其他项目 
标准可能承担的义务等)的上限为72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向福建炼化提供其他担保。                                
    本次履约支持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中国石化、福建炼化和新加坡阿美于2025年4月28日签署合资协议并据此在中国境内设立 
合资公司,用于开发古雷二期项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预计为28800906667元,其中:福建 
炼化出资14400453334元,股权比例为50%;中国石化出资7200226667元,股权比例为25%;新 
加坡阿美出资7200226667元,股权比例为25%。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中国石化作为合资公司 
的股东以及持有福建炼化50%股权的股东,按其在福建炼化50%的持股比例就福建炼化在合资协
议项下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债务向合资公司和/或新加坡阿美提供相应的履约支持。本次履约支 
持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履约支持将构成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章项下提供担保的情形,需要提交本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中国石化、福建炼化和新加坡阿美设立合资公司等相关安排将构成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有关设立合资公司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披露的《中国石化H股公告》。                             
    中国石化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履约支 
持与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议案。                                                      
──────┬──────────────────────────────────
  2025-04-09│其他事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中国石
化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
拟自2025年4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拟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
数),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简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4月8日收市后,公司接到中国石化集团的通知,中国石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784350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本
次增持前,中国石化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4104723096股(其中A股83062059
096股,H股1042664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9.35%;本次增持后,中国石化集团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84122566596股(其中A股83079902596股,H股1042664000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9.36%。                                                  
    中国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国石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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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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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简称“股东年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简称“A股类别
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与股东年会、A股类别 
股东会合称为“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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