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004 白云机场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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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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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03-04-14│ 5.88│ 22.8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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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7-12-12│ 7.09│ 9.57亿│
├───────────┼───────────┼───────────┼───────────┤
│增发 │ 2007-12-25│ 15.05│ 2.07亿│
├───────────┼───────────┼───────────┼───────────┤
│可转债 │ 2016-02-26│ 100.00│ 34.55亿│
├───────────┼───────────┼───────────┼───────────┤
│增发 │ 2020-10-20│ 10.76│ 31.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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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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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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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7800.00│ ---│ ---│ 16672.54│ 745.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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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 │ 22.86│ ---│ ---│ 12.2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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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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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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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1.87亿│ 7.93亿│ 31.9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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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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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交易金额(元)│4.7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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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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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土地约2.│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14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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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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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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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公司位│
│ │于白云区机场路向云东街权属土地约2.14万㎡,所得补偿金额约4.74亿元。 │
│ │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储老机场│
│ │城市更新项目公司权属土地的议案》,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
│ │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收储面积21433㎡,收储补偿金额474,205,1│
│ │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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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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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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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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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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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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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上市公司/本公司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集团物流指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规定,集团物流货邮安检队伍整建制转移到本公司│
│ │,集团物流向本公司进行人员移交和业务移交,本公司向集团物流收取安检业务服务费,协│
│ │议期间服务费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900万元(含税)。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第三条规定,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作为专门部门依法│
│ │组织开展民航安检工作,直接对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输机场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
│ │”。现隶属于集团物流的货邮安检队伍需整建制转移到本公司,集团物流向本公司进行人员│
│ │移交和业务移交,本公司向集团物流收取安检业务服务费,协议期间服务费金额上限不超过│
│ │人民币9900万元(含税)。 │
│ │ 为确立货邮案件业务专项工作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本公司拟与集团物流签│
│ │订《货邮安检业务专项工作协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
│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集团物流,系机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
│ │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74455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本次公司│
│ │与集团物流签订《货邮安检业务专项工作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 │ 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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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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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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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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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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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利出│
│ │行,公司拟委托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 │
│ │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 │ 上市公司/本公司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 集团公司/机场集团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机场安保公司指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加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秩序管控能力,确保过港旅客安全、顺│
│ │利出行,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
│ │安机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 │
│ │准〉的通知》(〔2009〕54号),并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拟│
│ │委托机场安保公司提供辅警服务,总费用预计不超过2606.63万元。 │
│ │ 为确立安保服务事宜的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公司拟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2025年1 │
│ │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保服务协议》(下称“《安保协议》”) │
│ │,由机场安保公司具体负责提供安保服务工作。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
│ │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 │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次交易对方为机场安保公司,系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353744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0%(含转融│
│ │通股份数)。 │
│ │ 本次公司与机场安保公司签订《安保协议》,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符合《│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机场安保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88号机场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法定│
│ │代表人:谢锦程;成立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
│ │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机场安保公司拥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 │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主营业务:门卫、 │
│ │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技│
│ │术防范设备设计、安装、咨询、维修;摄影;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 │
│ │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的辅警服务,类别为接受劳务。 │
│ │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
│ │ 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关于辅警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民航公安机│
│ │关警力配备的通知》(〔2014〕847号)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警力配备标准〉 │
│ │的通知》(〔2009〕54号),参照同类机场的辅警配备情况及广州市、深圳市同级别辅警经│
│ │费标准,结合白云机场实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2│
│ │606.63万元,服务期间辅警减员不再招聘,对应核减新旧辅警人数上限,并据实结算费用。│
│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
│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
│ │ 1.机场安保公司提供白云机场红线范围内每周7日,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机场安全保卫 │
│ │、治安、秩序管控等有偿安全防范服务,保障机场各区域的安全。 │
│ │ 2.本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若安保公司完成模式创新│
│ │工作,则协议相应终止。 │
│ │ 3.机场安保公司在协议期内按照240人人数上限进行辅警人员配置,服务费用预计不超 │
│ │过2606.63万元。具体费用将根据每月实际在岗人数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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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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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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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定为准)
投资金额:45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共同开拓广州市内免税店免税业务,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免集团”)、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百股份”)、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拟
共同投资设立中免市内免税品(广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以下简称“新设公司”)运营广州市市内免税店相关业务。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
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450万元,占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10%。
(二)审批程序
公司根据自身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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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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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裁决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024)穗仲案字第12064号案件被申请人,(2024
)穗仲案字第19244号案件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
航站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4
)穗仲案字第12064号)和《裁决书》((2024)穗仲案字第1924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二号航管公司与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沃捷”)签署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以下
简称《广告经营合同》),授予北京沃捷有偿使用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规划范围内广告
资源经营权,北京沃捷向二号航管公司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
露的《关于签订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
023年9月,因北京沃捷未按《广告经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二号航管公司根据《广告经营合
同》违约终止条款的约定,书面告知北京沃捷即日起解除《广告经营合同》,详见公司于2023
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解除二号航站楼及GTC广告媒体经营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50)。
因就合同解除之后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问题存在争议,北京沃捷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
(2024)穗仲案字第12064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号航管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要求北京沃捷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并向广州仲裁委提出
仲裁申请((2024)穗仲案字第19244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
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一)(2024)穗仲案字第12064号案件裁决情况
(1)对北京沃捷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2)本案受理费303186元、处理费90956元、仲裁费合计394142元,由北京沃捷承担。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2024)穗仲案字第19244号裁决情况
(1)北京沃捷向二号航管公司支付广告经营权转让费用本金12836120.21元及逾期付款利
息(以欠付本金12836120.21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3年6月3日计至实际付
清为止),并向二号航管公司补偿空置期损失159505315元(上述北京沃捷应付至二号航管公司
费用,在北京沃捷支付给二号航管公司的175783333.33元履约保证金予以扣减);
(2)北京沃捷补偿二号航管公司律师费8064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219495.43
元;
(3)二号航管公司补偿北京沃捷律师费75000元;
(4)对二号航管公司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5)本案受理费1385396元、处理费415619元、仲裁费合计1801015元,由二号航管公司
承担846477元,北京沃捷承担954538元;本案反请求受理费8550元、处理费3000元,反请求仲
裁费合计11550元,由二号航管公承担3465元、北京沃捷承担8085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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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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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筑牢安全防线,厚植服务优势
安全是机场运行的基础保障,公司始终将安全视为机场发展的生命线,而服务则是提升旅
客体验、塑造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现代机场不仅需要确保安全可靠,更要
通过优质服务满足旅客需求,形成差异化优势,推动可持续发展。目前,白云机场安全理念不
断强化,运行安全保障能力A类机场第一,已顺利实现第32个安全年;“品质、品味、品牌”
(以下简称“三品”)提升工作成效显著,“春风服务”品牌成功注册商标,连续五年荣获AC
I全球机场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一、亚太地区旅客吞吐量4000万级以上最佳机场奖。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和对民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民航局、省委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部署,坚
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坚持“四首”“四有”工作要求,全
面压实安全责任;
同时,聚焦服务优、平台强,实施品牌提档行动,不断擦亮“春风服务”金字招牌,全面
落实“三品”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实施“十百千”工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三品
”提升影响力。
二、夯实经营根基,推动稳健前行
白云机场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空中丝绸之路”的重要国际航空枢纽之一,粤港澳
大湾区核心枢纽机场。公司始终锚定建设世界一流机场目标,全力推进广州全方位门户复合型
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将广州国际航空枢纽打造成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战略节点。
近几年来,白云机场降本创效成果逐步凸显,品牌直营率有效提升,国际一线品牌爱马仕、香
奈儿和行业领军品牌华为等纷纷落户白云机场,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经营利润亦稳步提升
。
2025年,是白云机场三期建成投产冲刺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公司将继续在收入与
成本双端发力,促进效益提升。收入端:白云机场将始终坚守世界一流“初心”,着力建设以
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以客户、市场、流程为驱动,包含市场研究与开发、产品设计、业务实
施、效果评估四大环节的白云机场营销体系。营造经营场景“生态化”,实现引流增效。解锁
营销体系“新蓝海”,开发组合式产品、专属服务,统筹业务营销渠道。提升存量资源“含金
量”,打破思维定势,紧抓市场空白点。扩大营销渠道,提升资源效率效益。入局会展经济“
流量场”,推出从“机舱”到“展馆”之间的配套延伸业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助力
第一枢纽建设。成本端:公司将继续以成本领先战略规划为指导,坚定“一切成本皆可长期降
”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凡用本必问效原则,构建“增收降本、同收降本、同本增效、同
本增收”方法体系,形成降本、增收与提效协调互促格局。贯彻“三降两控”工作方针,持之
以恒点滴降本、深化业财技融合,着力推进智能降本、全预控本,巩固行业成本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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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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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7元(含税),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866473.20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366718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574770.4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13%。公司2024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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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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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410433612.5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上诉尚在审理过程当中,截至目前,本案对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
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
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省高院”)《应诉通知书》((2025)粤民终1051号),有关应诉情况说明如下:(一)上
诉当事人
上诉人: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高空港”)被上诉人:二号航管公司
(二)上诉事由
德高空港因经营合同纠纷起诉二号航管公司,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
01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德高空港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司2025年3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德高空港因不服上述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经审查,省高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三)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24)粤01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4098288
69元;
2、判令一审法院退回多收的案件受理费604743.57元;
3、依法判令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二、本次上诉判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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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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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公司股权回购权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与广东省机
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机场集团以所持有的
广东空港航合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铂尔曼大酒
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云机场航湾澳斯特精选酒店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与公
司所持有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物流公司”)51%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以下简称“
本次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资产安排中,机场集团同意,自本次资产置换交割之日起五年内,上市公司享有
一次回购物流公司股权的权利,即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机场集团将本次资产置换取得的全部物流
公司股权(对应同等金额的注册资本金额,包括在此基础上进行配股、转增、折股等所取得的
股权)按届时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8日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
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和2020年4月16日公司《关于资
产置换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二、不行使回购权的主要原因
公司决定不行使对物流公司股权回购权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本次资产置换的原因之一是公司梳理并剥离物流公司的货运业务控制权,聚焦客运主业
。公司基于主营业务计划,没有行使回购权重新控股物流公司的商业需求。
2.公司当前面临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投运的资金压力,行使回购权所需的资金规模可能
影响三期扩建工程相关资产与服务顺利运营。
3.在聚焦主业、三期扩建工程投运的背景下,资金用于三期扩建工程运营可产生的回报预
计高于行使回购权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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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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