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82 宏明电子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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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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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6-03-16│ 69.66│ 20.3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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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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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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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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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44.8万元,由公司及下属各经营主体各自承担。
现因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须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开展2
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结合行业惯例,在无审计机构利益冲突、年限轮换等
特殊情况下,通常由同一审计机构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故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由信永中和统一开展。公司现作为上市公司,相较于非上市阶段,2025年度审计工作增
加内部控制审计,且整体审计执行范围更广、核查标准更高、审计程序更为复杂,审计工作体
量大幅增加;同时,公司上市后社会关注度较高,审计机构执业风险及责任压力也将随之提升
,故信永中和向公司提出需增加2025年度审计费用。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费用,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本次审计费用增加具备公允性及合理性,公司拟同意将2025年度审计
费用由人民币44.8万元调增至人民币105万元,其中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
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主体不变,各费用承担主
体在44.8万元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加至人民币75万元,新增内部控制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30万元,按照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同的比例分摊至各费用承担主体。
二、审计费用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差异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基于在年度报告披露时点,增加审计费
用事项尚未履行决策程序,故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为44.8万元。
三、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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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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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明电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9日15:30。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原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中路448号,龙泉希尔顿欢朋酒店5楼多
功能会议室。
现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公司高可靠大楼101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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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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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
记时间、会议提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因国网天府供电公司计划于会议
当天进行线路检修维护,会议当日将实施计划性停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
地点由“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中路448号——龙泉希尔顿欢朋酒店5楼多功能会议室”变更
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公司高可靠大楼1017会议室”。除现场会议地点变更外,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时间、会议提案等事项均未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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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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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改善
流动性指标、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
贴现业务。公司预计本次开展保理和贴现业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若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相
关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和持有的应收票据。
2、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
.5亿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人民币7.5亿元
)。
3、费率费用。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费率、费用随行就市,不同时点会有
上下波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对象协商确定,原
则上不超过一年期LPR。
4、合作对象。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以实际办理业务合
作的机构为准。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次开展保理和贴现业务的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决
议批准前有效,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是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有利于改善流动性指标、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
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等尚未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
款保理及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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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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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1亿美元(
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仅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外币币
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业务的组合。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此
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仅为降低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但
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
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仅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外币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
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授信及交割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
差额交割的方式。
6、决议有效期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拓展,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交易,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
影响,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的衍生产品业务来降
低汇率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仅为降低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
机性操作。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能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一步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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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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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四川省委省政府、上级单位相关考核办法及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
革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现对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汇报如
下:
1、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在公司任职且发放报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
酬的议案》领取薪酬,按月发放;担任管理职务且发放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
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
行)》结合年度考核结果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符合上市公司准则相关要求,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若与国家后续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后续修订/制定并生效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内容冲突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福利待遇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发放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并享受符合国家、省、公司有关规定的车辆等相关补贴,福利
待遇一并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4、其他规定
(1)若涉及岗位变动、离职及退休等特殊情况,薪酬根据岗位任职时间及考核结果予以
兑现。
(2)若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违规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
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追回违规所得收入且按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
收入,并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调减第二年基本年薪基数。
(3)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承担的责任,按照相关部门
事故认定结论、上级相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根据扣分情况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
薪、任期激励等。追索扣回亦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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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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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执行,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12月的经营成果,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
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12月各类减值准备共计9148.1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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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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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318,721,965.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391,543.10元。公司累计法定盈余公积
已达注册资本的50%,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本年未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518,008,225.47元,母公司报表未
分配利润金额为618,365,403.6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8,365,403.6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2025年度公
司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以公司发行上市后的总
股本121,549,358股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16,954.3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3,316,954.30元,
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2%。
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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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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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单笔认购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
高余额为不得超过10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进行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
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理财管理办法》(宏总经财〔2024〕185号)规
定,编制2026年度自有资金理财方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2026年理财方案概况
1、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利益回报。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认购产品
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为不得超过10亿元(含本数)。
4、理财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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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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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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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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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宏明电子”,股票
代码为“301682”。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
6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
72.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扣本次发行
数量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
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一、新股认购情况统
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
数量为156491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700297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股份数量的3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74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222股的
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30.00%。本次网下发行共有4700519股的限售期
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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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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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7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3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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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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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
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
.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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