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82 宏明电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6-03-16│ 69.66│ 20.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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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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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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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宏明电子”,股票
代码为“301682”。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
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
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
6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
72.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扣本次发行
数量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
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
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本次发行的网
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3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一、新股认购情况统
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
数量为156491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4700297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股份数量的30.0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74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222股的
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30.00%。本次网下发行共有4700519股的限售期
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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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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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917
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3月1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6年3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1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
心311室主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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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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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
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
.7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8.50%。
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438.49296倍,高于1
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7.7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64.9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147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6
3030223%,有效申购倍数为6133.8319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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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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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38.7340万股。本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6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
理计划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
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
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7340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038.734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宏明电子于2026年3月16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宏明
电子”股票866.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6年3月18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6年3月18日(T+2
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
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
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
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成都宏明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3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
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
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935,635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0,397,349,000股,配号总数
为180,794,69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80794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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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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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
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价格6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5.16倍,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
率74.9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定价、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
价格高于71.00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71.0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
小于550万股(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4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750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468840万股的1.0052%。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
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9.6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6年3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3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69.6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因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
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
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1.9367万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
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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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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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17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3038.7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
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6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5.16倍,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
率(剔除异常值后)74.9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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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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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51.93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全部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
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回拨至网下发行。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3月18日(T+2
日)刊登的《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
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3月13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本次发行的《成
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
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
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查阅。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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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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