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56 联合动力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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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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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9-15│ 12.48│ 35.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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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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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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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新能源汽│ 10.89亿│ 6.61亿│ 6.61亿│ 60.70│ ---│ 2028-06-30│
│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 │ │ │ │ │ │
│地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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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区新能源汽│ 15.22亿│ 12.50亿│ 12.50亿│ 100.00│ 1.12亿│ 2027-04-30│
│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基│ │ │ │ │ │ │
│地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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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 11.93亿│ 1.73亿│ 1.73亿│ 31.70│ ---│ 2027-12-31│
│设施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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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乘用车多合一│ 9238.00万│ 4201.18万│ 4201.18万│ 87.17│ ---│ 2026-12-31│
│驱动总成产品研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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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商用车多合一│ 3727.48万│ 0.00│ 0.00│ ---│ ---│ ---│
│驱动总成产品研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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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 1.22亿│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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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00亿│ 6.00亿│ 6.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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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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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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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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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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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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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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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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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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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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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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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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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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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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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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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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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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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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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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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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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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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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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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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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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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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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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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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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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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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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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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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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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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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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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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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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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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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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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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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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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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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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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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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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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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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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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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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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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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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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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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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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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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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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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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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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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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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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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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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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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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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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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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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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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苏州新能源│ 3.24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合动力系统│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汇川联│苏州新能源│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合动力系统│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汇川联│苏州新能源│ 6717.63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合动力系统│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汇川联│常州新能源│ 4107.59万│人民币 │2024-09-06│2025-03-06│连带责任│是 │否 │
│合动力系统│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苏州汇川联│苏州新能源│ 2971.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合动力系统│ │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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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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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拟开展股权激励的议案
》。
3、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原为342人,激励对象为公司时任中高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共36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等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合计8935000份予以注销处理。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342人调整为30
6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88142500份调整为79207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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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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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拟开展股权激励的议案
》。
3、202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24047909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3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103406009.1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年度公司不
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6月4日,公司已实际派发上述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
及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
法和程序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0.043=2.857元/份
。即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元/份调整为2.857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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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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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共二个行权期,本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0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603750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集中行权方式,且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批量行权手
续,行权完毕后将另行公告。
3、激励对象已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且上述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减持比照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介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拟开展股权激励的议案》。
公司以2021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34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88142500份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为公司时任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可行权日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应在股票期权首个可行权日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权价格为2.9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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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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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
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深圳新能源需补缴税款110505454.23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新能源已将上
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
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上述补缴的税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次补缴款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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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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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A座15楼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俊田。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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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2026年4月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5年
年度股东会部分子议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提案的名称
提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子提
案8.05《选举曹海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提案取消的原因
鉴于职工代表董事系经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故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子提案。本次取消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2026-05-12│其他事项
──────┴──────────────────────────────────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曹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简历附后),曹海峰先生将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曹海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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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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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2026年4月2
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子
公司汇川联合动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动力”)、汇川联合动力(匈
牙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联合动力”)、汇川联合动力系统(泰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国联合动力”)向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7亿元。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子公司
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除
外。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贴现、开户、销户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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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
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
3、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6、资金利息与还款方式: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8、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
体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该类员工的基本情况为:在公司或子
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关联人除外。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日余额额度内为员工提供资助,仅针对公司及子
公司搬迁而引起的购房、业务拓展引起的购车、应急借款三种特殊场景下使用,属于公司正常
的经营管理需求事项。同意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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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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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质
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有关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情况,为推动公司高质量
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电动汽车部件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涵盖新能源汽
车电驱系统(电控、电机、三合一/多合一驱动总成)、电源系统(车载充电机、DC/DC转换器
、二合一/三合一电源总成)和底盘系统(主动悬架液压泵、主动稳定杆等),并实现了减速
器、高压配电单元、定子组件、转子组件、IGBT/SiC功率模组等各级部件模块的自主开发、生
产。公司依托涵盖系统集成、功能组件整合、关键部件设计、材料分析的多层次核心技术,面
向新能源汽车动力域打造了全平台、全自主、灵活集成的产品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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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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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
,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2025年末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
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
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367.43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3.本次计提减值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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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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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现有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
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内应收账款等资产,投入资产池并换取等额资产池/票
据池额度,该额度可共享给公司及经核准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额度范
围内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等,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使用的额度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
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
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在额度有效
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
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资产池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
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可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
管、托收等,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
的前提条件下,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
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
司的财务状况,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资产池项
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将进入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通过新增票据、定期存单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存单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
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
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
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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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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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一定的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
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
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3.投资方式
公司从事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
等,主要产品包括普通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进行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
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含铜等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产品毛利及经营业绩产
生重要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前述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
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合约价值(预计交易保证金/权利金上限为1.8亿
元人民币)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如铜等,严禁进行以逐利
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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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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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2023年至2025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晖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玉洁女士,2021年获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
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其中财务
报表审计等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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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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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余额不超过60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受市场、政策、流动性、资金面等因素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日理财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在保证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原则上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及时终止部分或全部投资理财业务,
以优先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
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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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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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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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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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本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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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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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会议的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请股东提前做好参会登记。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2026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友翔路99号苏州湾中心广场A座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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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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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32006141),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三年内(即2025年、2026年、2027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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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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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动力”)于2025年12月
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曹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海峰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附:职工董事简历
曹海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10
年9月,曾先后供职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10
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汽车电子事业部商用车销售
部总监;2021年4月至今,任职于联合动力,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
截至目前,曹海峰先生通过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联益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苏州联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48317股,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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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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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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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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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9月25日
(三)股票简称:联合动力
(四)股票代码:30165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40479.091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8857.491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0%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688.169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23790.9220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493.5893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9.43%。战略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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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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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联合动力”,股票代码为“301656”。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57.4910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2.48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657.24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66%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570.512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的22.77%。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493.589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43%,初始战略配
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3.658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323.901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8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84%。根
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119.0662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072.8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
251.101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1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12
.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9.84%。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
最终中签率为0.0328174062%,申购倍数为3047.16343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9月17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122508522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
份数量为36756578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30.00%;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24
95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749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30.02%。本次网下发行共有36757327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30.00%,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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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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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8
857.4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
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57.4910万股,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12.48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657.24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
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6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570.512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2.77%。最终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为8493.589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的差额163.658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323.9017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84%。
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119.06621倍
,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4072.8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251.101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
的60.1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12.8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
9.84%。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328174062%,申购倍数为3047.163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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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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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28857.4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9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9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联合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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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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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
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57.4910万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2.48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
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657.24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6.66%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570.512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的22.77%。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493.589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9.43%,初始战略配
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63.658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
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323.9017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8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84%。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363.901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
发行人于2025年9月15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联合动
力”股票404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9月17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9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
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
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9
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
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32940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47210275000股,配号
总数494420550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4944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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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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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联合动力”、“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28857.49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8
857.49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
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40479.091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657.24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0%,即865.7247万股(如本
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
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
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
量的10.00%,即2885.7491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24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
计认购金额不超过82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160.2437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40.0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
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
25年9月17日(T+2日)刊登的《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9月12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25年9月5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
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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