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28 强达电路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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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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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0-21│ 28.18│ 4.5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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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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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 4.80亿│ 6003.77万│ 1.15亿│ 31.63│ 0.00│ 2026-07-25│
│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 │ │ │ │ │ │
│米多层板、HDI板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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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6998.91万│ 7760.17万│ 86.22│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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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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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8 │交易金额(元)│2.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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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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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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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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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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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
│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达”)增资不超过26000万元用于实施“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 │
│ │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 近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关于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通知,并已取得│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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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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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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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南通强达电│ 49.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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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南通强达电│ 49.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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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江西强达电│ 8.19万│人民币 │2022-03-24│---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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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江西强达电│ 0.0000│人民币 │2022-03-24│---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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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江西强达电│ 0.0000│人民币 │2022-03-22│--- │连带责任│是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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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江西强达电│ ---│人民币 │2022-05-18│2025-05-18│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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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江西强达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路股份有│路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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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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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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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
HDI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
的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
8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1.98万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2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5日划
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进度调整情况
2、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0.00万元
,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涉及项目投资总额的变更,明细调整如下:
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以及投产和达产年均不变,达产期四年,T+3年开始投产
,预计产能达产率18%,T+4年预计产能达产率35%,T+5年预计产能达产率75%,T+6年预计产能
达产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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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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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瑾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且该议案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完成《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调整事项为生效前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公司拟调整董事会
席,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6名增加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名增加至5名(增设1名职工
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2名增加至3名。新增的2名董事将分别由公司股东会选举(1名独立董
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张瑾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瑾,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工商经济进修学
院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3月至2015年3月历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常
务副秘书长;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2017年1月
至今历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顾问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2017年8月至2023年8月
,任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南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24年8月,任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5月任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
5年6月任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兼科学技术
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监事、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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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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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
,参照公司所处的地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津贴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公司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7.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
每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
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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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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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2栋厂房4楼强达
电路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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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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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通强达”)因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增加了经营范围,现已完成相关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具体情况
1、名称: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2MA7EY59H8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祝小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0日
7、住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漓江路北侧、范公路东侧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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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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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
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何伟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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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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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2栋厂房4楼
强达电路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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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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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于2025年4月1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5月9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3号福发工业园A2栋厂房4楼强达
电路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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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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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
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审议通过,结合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
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薪
酬规定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
位贡献情况领取相应薪酬。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报销。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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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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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深圳市强达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
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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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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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
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
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
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
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参照
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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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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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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