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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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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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7-23│                 44.50│                8.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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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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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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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      4.88亿│  134.79万│  506.70万│      2.80│      0.00│  2026-07-31│
│升级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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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     15.73亿│ 3143.55万│    1.55亿│     26.51│      0.00│  2026-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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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0亿│ 1376.14万│ 3105.80万│     26.12│      0.00│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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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9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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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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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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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添益”)计划自上述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17798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含本数)。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 
。                                                                                
    近日,公司收到了股东博添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博添
益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1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0.52%,于2025年9月10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9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的0.98%,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0%。           
    博添益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向碧琼女士与公司董事谭晓勇先生为夫妻
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减持比例时,博添益和谭晓
勇先生的股份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博添益和公司董事谭晓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
0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0%。本次权益变动后,博添益和公司董事谭晓勇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由12012700股减少至1067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3.50%减少至12.00%,持股
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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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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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不存在异议。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涉及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的调整,对公司2025年度净 
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金额取决于未来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具体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
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
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随着公司发展,公司的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新建的房屋及建筑
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
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其实际使用状况。      
    基于上述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更公允地体现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
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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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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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568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450004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2025年度中期
分红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1、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及范围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 
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 
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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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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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8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251173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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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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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关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志强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后变更为第
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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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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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8
日(星期五)14:50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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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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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 
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按月度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
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
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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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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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7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30000308.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并办理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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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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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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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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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
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业务规模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 
量货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及外币货款的增加,外汇寸头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进行外汇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等。                                                                        
    (三)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已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量货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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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2-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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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
司(含现有及后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含 
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
具体办理上述授信事宜的相关手续。上述事项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合理
配置和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促进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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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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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
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正文“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
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及子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前述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
、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
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
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
购买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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