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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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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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26│ 89.60│ 8.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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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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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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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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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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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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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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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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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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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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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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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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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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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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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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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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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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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曹阳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财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拟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
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
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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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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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
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
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保
本型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
4、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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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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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公告。公司定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4项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柏建
国和邓礼宽先生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15600股,占股本总数38.60%)以书面形式提交的《
关于提请公司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
成本,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4个议案以临时提案的
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和邓礼宽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
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补充后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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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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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
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收益凭
证、结构性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
外币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
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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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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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4323657.
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00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407122425.52元,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61446083.06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664495347.0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
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1446083.0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50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
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04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
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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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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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2025年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招商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授信额度;向
杭州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授信额
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金额共计不超过15亿元。
公司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分批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
等,并在本议案同意的授信额度内与对应银行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商业票据贴现等业务合同
。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限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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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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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
5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致同所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2025年度的财务会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
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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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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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本公司”、“公司”或“发行
人”)股票将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
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
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6月5日
(三)股票简称:优优绿能
(四)股票代码:30159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20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5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16.456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383.5438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5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无
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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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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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105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于2023年8月3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46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优优绿能”,股票代码为“301590”。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89.60元/股,发行数量为1050
.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配售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94.8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其他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5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本次发行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9.731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7%。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268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08.2681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7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52.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2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860.2681万股。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
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162.9553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7
2.1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6.168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7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24.1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3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5595188%,申购
倍数为6038.82280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5月28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民生证券优优绿能战略
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4.865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3%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9.731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07%。初始战略配售与最
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0.268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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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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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050
.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3年8月31日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46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优优绿能”,股票代码为“301590”。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050.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89.6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
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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