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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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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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26│ 89.60│ 8.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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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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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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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 2.70亿│ 0.00│ 0.00│ 0.00│ 0.00│ 2027-06-05│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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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 │ 1.44亿│ 0.00│ 0.00│ 0.00│ 0.00│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 │ │ │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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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 2.70亿│ 0.00│ 0.00│ 0.00│ 0.00│ 2026-12-05│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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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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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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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0 │交易金额(元)│372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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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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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光明区凤凰街道A501-0093号土地使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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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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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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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
│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
│ │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
│ │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 │
│ │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
│ │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
│ │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 │
│ │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
│ │ 1、受托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
│ │ 2、竞得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
│ │ 3、宗地号:A501-0093 │
│ │ 4、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
│ │ 5、成交价格:人民币37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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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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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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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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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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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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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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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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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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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BB Ltd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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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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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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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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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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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
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0
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
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获授或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获授
资格,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人数由101人调整为89人,授予激励对象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60.00万份调整为59.14万份,授予期权行权价格85元/份。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黄金岩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06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
人数调整为88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9.08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陈华成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1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
对象人数调整为87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58.96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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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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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上市日为2025
年6月5日;
2、本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本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2.60元/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12万份,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4790%;
3、本次行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
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4、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
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
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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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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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
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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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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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的智
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
造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
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超募资金用
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购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A501-0093)
。
近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受出让方委托,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相关土地使用权,经公开交易,出让方确认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现公司已与深圳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2025)30号)(以下简称《
成交确认书》)。
一、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
1、受托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2、竞得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3、宗地号:A501-0093
4、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5、成交价格:人民币3,720.00万元
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提升公司形象和竞
争优势,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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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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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
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
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2万平方米建设计容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的智
能制造产业基地,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379.13万元(包括后续超募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现
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
基地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其中《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前期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能
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超募资金用于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交易对手方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5〕29号)》的要求,拟竞拍
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代码:440311206007GB01124
2、宗地号:A501-0093
3、土地位置:光明区凤凰街道
4、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5、土地面积:20080.82平方米
6、建筑面积:93860.00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20.00万元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44.00万元
9、土地使用权年限:30年
二、购买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参与购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
440311206007GB01124,宗地号A501-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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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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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和2025年7月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以及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相关议案;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公司根据现行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7月10日和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
并领取了《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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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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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为保障公司治理层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口头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以通讯方式
参与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柏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
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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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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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付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付财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付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财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付财,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
013年10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任硬件开发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就
职于深圳市格里贝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任硬件开发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任职于优优绿能,
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模块开发项目经理、风冷模块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研发
部副总监。
付财先生持有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比例为13.7143%,深圳市优电实
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624800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付财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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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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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
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0007413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柏建国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
项目: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定
制整流电源)、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
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经营进出口业
务;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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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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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集
中办公的效率和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区域地块内投资
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或“本项目”)。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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