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86 佳力奇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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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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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8-19│ 18.09│ 3.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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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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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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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复合材料数智化│ 1.62亿│ 0.00│ 0.00│ 0.00│ 0.00│ 2026-08-2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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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1.04亿│ 555.00万│ 8687.07万│ 83.18│ 0.00│ 2026-08-22│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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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509.31万│ 3240.09万│ 4081.49万│ 62.70│ 0.00│ 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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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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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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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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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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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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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专注提升主业竞争力,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云枢智│
│ │航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君晖航空全部35%股权,转让价格以君晖航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
│ │值为依据,3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86.990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君晖 │
│ │航空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持有君晖航空31.2325%股权的西安准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1,001.│
│ │55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16.7965%的股权,持有君晖航空18.4925%股权的潘│
│ │祈帆拟以216.46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3.6301%的股权,持有君晖航空10.07│
│ │50%股权的张冰融拟以160.34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2.6889%的股权,持有君│
│ │晖航空1.9500%股权的刘勇拟以116.28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1.9500%的股权│
│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路强先生为云枢智航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云枢智航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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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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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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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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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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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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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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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君晖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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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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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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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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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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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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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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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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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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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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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君晖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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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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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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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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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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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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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枢智航”)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西安君晖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晖航空”)35%股权,交易价格为2086.9905万元。
西安准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君晖航空16.7965%
的股权、潘祈帆拟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君晖航空3.6301%的股权、张冰融拟向云枢智航转让
其持有君晖航空2.6889%的股权、刘勇拟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君晖航空1.9500%的股权,公司
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君晖航
空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及2025年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云枢智航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其
他非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
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专注提升主业竞争力,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云枢智航
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君晖航空全部35%股权,转让价格以君晖航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依据,3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86.990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君晖航空的股
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持有君晖航空31.2325%股权的西安准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1001.55
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16.7965%的股权,持有君晖航空18.4925%股权的潘祈帆
拟以216.46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3.6301%的股权,持有君晖航空10.0750%股
权的张冰融拟以160.34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2.6889%的股权,持有君晖航空1
.9500%股权的刘勇拟以116.28万元向云枢智航转让其持有的君晖航空1.9500%的股权,公司放
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云枢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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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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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陆玉计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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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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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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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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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安徽
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一步细化公司应
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并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对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未来实际发生情况
,最终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
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项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
度,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合作多年且规模较大的优质
公司,客户信用较高,资金实力较强,应收款项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同行
业可比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拟进一步细化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并对应收款
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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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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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
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
、信用证、票据贴现、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融资额以及授信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
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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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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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5100.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正常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条件、不超过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
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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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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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599133.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8599133.78元。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0724246.51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0
724246.5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724246.51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
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现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33140.84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56%。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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