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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装备(3015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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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52 科力装备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07-11│ 30.00│ 4.5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 2.57亿│ 1.34亿│ 1.34亿│ 52.41│ 0.00│ 2026-07-21│ │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万│ 3500.00万│ 3500.00万│ 100.00│ 0.00│ ---│ ├─────────┼──────┼─────┼─────┼─────┼─────┼──────┤ │尚未指定用途 │ 8273.32万│ ---│ ---│ ---│ 0.00│ ---│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 4423.86万│ 3067.75万│ 3067.75万│ 69.35│ 0.00│ 2026-07-21│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4000.00万│ 4000.00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14│其他事项 ──────┴────────────────────────────────── 为了明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特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开始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能力。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 司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 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 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 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符合前述 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本规划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上述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由董事会批准,报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 2025-04-24│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 2025-04-24│其他事项 ──────┴────────────────────────────────── 1、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 积金的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50229747.3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8672194.14元;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8500000.0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9373255.49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5680554.8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05680554.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 额为532123194.58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532673421.39元。 (三)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00 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00000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股本将增至95200000股;不送红 股。 (四)2024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8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26%。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事宜。 (五)在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 额发生变动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秦皇岛市行政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07598338X0 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张万武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非金 属及合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塑料制品、光伏设备、水处理设备、环保设 备、化工生产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8-16│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3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5142.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5857.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7月17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4)03000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4-07-17│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4〕33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科力装备”,股票代码 为“301552”。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0000股,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其中 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403334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8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17%。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87.51654 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897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506334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 8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977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8.17%。回 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41276194%,有效申购倍数为4144.62771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7月15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 %,其中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4年7月5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 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依据缴款原路径退 回。 ──────┬────────────────────────────────── 2024-07-15│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 可〔2024〕339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4年7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7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 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4-07-12│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7 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4〕339号)。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股。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 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 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即长江资管星耀科力汽车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 简称“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51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80%,其中 科力装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6666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80%;其他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数量为85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333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403334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1.8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17%。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4483334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科力装备于2024年7月1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科力装备”股 票4080000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7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7月1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该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 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 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7月15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024-07-10│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装备”、“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 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 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 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 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30.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5.0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7月5日(T-4日)发布的“汽车制造业( C3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0.24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5.87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2024-07-09│其他事项 ──────┴──────────────────────────────────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00 00股人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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