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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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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35 浙江华远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5-03-14│ 4.92│ 2.6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8500吨汽车特 │ 3.00亿│ 0.00│ 2.23亿│ 84.73│ 9131.29万│ 2024-11-25│ │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温州优涂防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亲属曾持股32.5%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委托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22│委托理财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于2025年10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 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 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0-22│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21日,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 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 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公告编号:2025-050 (1)2025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 2025-10-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952822.76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50002724.25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76558370.38元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0106784.3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 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558370.3 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当前总股本425294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42529411.8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 进行调整。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 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刘文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刘文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 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刘文艳女士简历 刘文艳,女,汉族,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 07年7月,担任巨一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担任温州诺仕机车部件有限 公司外贸部主管;2017年2月至今,历任浙江华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远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助理;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艳女士通过温州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2.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文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7-11│其他事项 ──────┴────────────────────────────────── 为适应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形象, 优化投资者使用体验,方便投资者、客户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信息,自即日起,公 司启用新的官方网站地址及电子信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上述变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正式启用,原官网网址及电子信箱停止使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5-05-26│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名称: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735250975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姜肖斐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伍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壹拾捌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6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63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 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5-04-2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悦”)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浙江华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 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19,191,060.81元。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5年度的费用将根据 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董事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 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 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定审计费用。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 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 ,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 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二)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7335979.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988753.06元。截至2024年12月3 1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76740352.0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1990314.19元。 根据利润分配证券代码:301535证券简称:浙江华远公告编号:2025-014 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740352.05元。 (三)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425294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184705.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0184705.92元(含税),该总额预计占公司 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6.75%。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 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 2025-04-25│银行授信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 2025-04-03│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于2025年4月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建 设内容和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年产28500吨汽车特异 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379.41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2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13,867,060.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168,972.19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98,088.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 2025-03-20│其他事项 ──────┴──────────────────────────────────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6379.41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973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浙江华远”,股票代码为“30153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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