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33 威马农机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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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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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03│ 29.50│ 6.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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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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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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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 2.27亿│ 556.77万│ 1.14亿│ 92.12│ 7132.00万│ 2026-02-18│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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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 1.30亿│ 505.17万│ 7825.82万│ 99.87│ 4340.00万│ 2026-02-18│
│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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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 1.23亿│ 556.77万│ 1.14亿│ 92.12│ ---│ 2026-02-18│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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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 6142.56万│ 181.81万│ 4667.56万│ 75.99│ ---│ 2026-02-18│
│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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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 │ 3093.62万│ ---│ 3093.62万│ 100.00│ 0.00│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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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 7460.49万│ 181.81万│ 4667.56万│ 75.99│ ---│ 2026-02-18│
│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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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 4965.50万│ -17.70万│ 102.14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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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365.48万│ ---│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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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 102.14万│ -17.70万│ 102.14万│ 100.00│ 0.00│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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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 7836.05万│ 505.17万│ 7825.82万│ 99.87│ ---│ 2026-02-18│
│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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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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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456.44万│ 2456.44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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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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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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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神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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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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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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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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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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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华力克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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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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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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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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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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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吉力芸峰电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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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控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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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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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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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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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神鹿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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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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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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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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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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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华力克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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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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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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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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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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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吉力芸峰电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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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控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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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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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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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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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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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夏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1%刻度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本着担当负责的发展
理念,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
生、夏峰先生实施增持。
严华先生、夏峰先生于2026年7月24日-2026年9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62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4%。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股由69190000股增加至69819100股,合计持股比例70.38%增加至71.02%,权益变动
触及1%的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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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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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关于特定股东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持有本公司股份1867500
股的股东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威创”)计划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
股本的比例为0.09%),其中:公司原监事徐健先生、颜泽方先生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
间接减持股数分别均为7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0
7%);公司副总经理刘兵先生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间接减持股数为28000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帅先
生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间接减持股数为2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持有本公司股份188000股的股东重庆宝厚企业营销策划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宝厚”)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1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持有本公司股
份150000股的原董事、副总经理詹英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7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4%);上述股份自原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
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重庆威创、重庆宝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完成,重庆威创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800
0股,约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9%;重庆宝厚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8000股,约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比例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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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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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开展所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
2、交易品种及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
币种只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5、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制定的风
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
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
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拟开展相关业务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
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
动开展。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
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
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仅限于美元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
币种。
(五)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
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
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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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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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公司公告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80
150股后的股本9712655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13796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准。公
司已于2026年6月5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P=15.14-0.30=14.84元/股。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上述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
调整外,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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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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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本着担当负责的发展理念,为切实维护
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夏峰先生拟自
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威马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至3000万元
(均含本数)。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夏峰先生;严华先生、夏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
70.38%。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35.08%。夏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30%。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夏峰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2、增持金额:严华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含);夏峰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上述
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份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后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8、锁定安排: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锁定期外,
本次增持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
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保证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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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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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马农机”)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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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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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NovusPerformanceProducts,LLC
(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美国子公司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美国全资子公司NovusPerformanceProducts,LLC与FrontLineSales,Inc.已签订《
转租合同》。美国子公司承租位于伊利诺伊州内珀维尔市CorporateDrive2012号大楼132单元
约23979平方英尺场地当作仓库及办公室,具体位置以租约描述为准;主要用于存放公司各类
产品机械,租赁期限为2026年6月1日至2030年8月31日。
为保证美国子公司相关业务开展顺利,经交易双方协商,由公司作为国内主体对美国子公
司作为承租方在转租合同项下对转租方所负金钱债务提供一般保证,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
400000美元。本次担保将作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条件之一,担保期限以公司与FrontLineSales,I
nc.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
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ovusPerformanceProducts,LLC
EntityIDNumber:N060688
注册地:675NBarkerRdSte300Brookfield,WI53045UnitedStatesofAmerica成立日期:202
3年11月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微耕机、扫雪机、清洗机、水泵、发电机组产品销售、品牌推广。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美国子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公司为美国子公司在相关协议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和责任提供一般保证,是协议各方在
互相协商的基础上,作为交易整体安排的一部分而展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上述协议的达成
、履约和后续业务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担保文件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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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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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威创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威创”)持有公司股份1867500股(占公司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1.9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庆威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
总股本的比例为0.09%),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其中
:公司原监事徐健先生、颜泽方先生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间接减持股数分别均为7500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公司副总经理刘兵先生
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间接减持股数为2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在重庆威创本次减持股份中
间接减持股数为2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2%);
以上股份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公司原监事徐健先生、
颜泽方先生自2025年11月14日离任,截至本公告日,离任已满六个月。
2、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宝厚企业营销策划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宝厚”)持有公司股份1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19%),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重
庆宝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累计不超过1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以上股
份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詹英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1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詹英士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
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7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詹英士先生自2025年8月13日离任,截至
本公告日,离任已满六个月。
4、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
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重庆威创、重庆宝厚、原董事、副总经理詹英士先生,原监事徐
健先生、颜泽方先生,副总经理刘兵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帅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重庆威创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重庆威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重庆威创是公司部分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的持股
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威创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1867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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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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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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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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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马农机”)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不存在重大差
异,上述理财产品全部本金与收益已经返还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后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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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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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
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按时完成了
与公司约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
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
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
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明,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邓德祥,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以上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
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
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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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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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80150股后的股本97126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031799.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021039.23元,扣除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3802103.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5707806.86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6236752.43元。
3、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本
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定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98306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80150
股后的股本97126550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13796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
(1)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派发完毕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预计为2913796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预计为97.02%。
(2)截止2025年2月26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并公告结束,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180150股。
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
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
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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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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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
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融资额以及授信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
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
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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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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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公司账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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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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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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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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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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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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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勇华
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任勇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同时继续将在公司担任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勇华先生的辞任申请自公司董事
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任勇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截至本
公告日,任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勇华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将继续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作出的有关承诺。
任勇华先生本次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了工作交接,其辞任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相关业务的管理运作。公司董事会对任勇华先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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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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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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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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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3、召开方
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7024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
264%(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01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43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94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00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6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2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人,代表股份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
师出席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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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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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
定,为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了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
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本公司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
的规定。
(二)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三)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优
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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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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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经公司职工代表认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任勇华(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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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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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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