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9 福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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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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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8-29│ 36.60│ 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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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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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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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有限责任│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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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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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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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3.56亿│ 0.00│ 3.08亿│ 86.63│ 0.00│ 2024-12-31│
│能件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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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汽车内饰│ 1.60亿│ 4902.12万│ 1.34亿│ 83.45│ 0.00│ 2027-06-30│
│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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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万│ 0.00│ 6800.0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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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0.00│ 1.07亿│ 100.04│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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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0.00│ 0.00│ 5030.56万│ ---│ 0.00│ ---│
│能件项目(一期)节│ │ │ │ │ │ │
│余资金永久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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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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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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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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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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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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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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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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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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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总裁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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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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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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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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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陆文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总经理的报告。陆文波先生因计划更专注于履行董事长职责,集中
精力统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故申请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陆文波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陆文波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陆文波先生在担
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需要,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鲍志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鲍志峰
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
告。
附件:简历
鲍志峰先生,1971年11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
9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芜湖仪表厂从事产品设计工作,任设计主管;2000年6月至2007年11月
就职于西门子芜湖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任产品工程部经理助理、项目部经理、事业部总监;20
07年12月至2011年5月,就职于延锋杰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分公司安徽淮南极纺汽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任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20年8月,就任于库博标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任工厂总
经理、亚太区运营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9月就职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饰条事
业部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要求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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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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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任情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程锦女士的
书面辞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程锦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锦女士辞任
非独立董事职务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程锦女士辞任前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程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后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股份变动管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金乐海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金乐海先生提请辞
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根
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乐海先生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金乐海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
,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乐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97%,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变动规则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公开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程锦女士、金乐海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履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他们在任
职期间的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根据《公司法》《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
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张荣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张荣帝先生具备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0
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鲍志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陆文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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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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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
场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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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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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董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38%;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
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组织实施芜湖福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2025年9月18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陆体超为公司5%以上股东。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
事长陆文波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7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038%,转让原因均为自身资
金需求。
本次询价转让一方面由于陆体超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同时,通过询价转让,有利于公司吸
引更多的专业投资机构,特别是吸引更多的长期投资机构,有助于公司改善股东结构,提高公
司治理能力。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
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
的报价结束后,中信建投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
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
、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
单》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或专人送达时间(若既邮件又派专人送达了《申购报价单》
,以中信建投证券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
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70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7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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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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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文波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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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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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
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2、投资品种: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
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
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金布局,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
算币种。受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的效率与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
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
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
述资产组合。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
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
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
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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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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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赛科技”)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
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以福赛科技作为主办企业,在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结算银
行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多币种资金池业务(以下简称“跨境资金池业务”),该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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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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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志红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再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
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
资额度范围内。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
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拟以芜湖福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UHUFORESIGHTTECHNOLOGYCO.,LTD)作为主办企业,在具备国际
结算业务能力的结算银行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多币种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全功能型跨境双向多币种资
金池业务。本次资金池业务的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所述的跨境资金池业务终止之
日止,实际开展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约定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同意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
司目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84,837,21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870,775股后的83,966,4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5
,972.2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92%。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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