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9 福赛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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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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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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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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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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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3.56亿│ 9170.09万│ 3.08亿│ 86.63│ 0.00│ 2024-12-31│
│能件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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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福赛汽车内饰│ 1.60亿│ 8468.38万│ 8468.38万│ 52.85│ 0.00│ 2027-06-30│
│件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万│ ---│ 6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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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7亿│ 0.00│ 1.07亿│ 100.04│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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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万套汽车功 │ 0.00│ 5030.56万│ 5030.56万│ ---│ 0.00│ ---│
│能件项目(一期)节│ │ │ │ │ │ │
│余资金永久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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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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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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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
月14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至1
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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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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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
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
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
(000850)、瑞纳智能(301129)、贝斯美(30079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
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
雪祺电气(00138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女士,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巨化股份(600160)、杭齿
前进(601177)、万通智控(30064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签字注册会计师琚晶晶、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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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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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赛科技)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功能跨
境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以福赛科技作为主办企业,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
其所有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以下简称
“跨境资金池业务”),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
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通过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
外主体之间本外币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管理,将有效降
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跨境资金池业务开展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资金池业务是指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支
持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属于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动。公司拟以福赛科技作为主办
企业,在花旗银行办理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具体内容以花旗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主办企业: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UHUFORESIGHTTECHNOLOGYCO.
,LTD)。
(三)结算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其所有分行)。
(四)资金池成员:公司及进出口公司。(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可根据需要加入
全功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五)资金池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
股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控。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成员单位
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银行申请相应变更;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资
金池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公司内及供应链上集中收
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非资金池业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用于非自用房地产和股票
市场投资;3、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资金池使用合规合法;4、资金池开户银行将
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真实、
完整的背景资料;5、公司将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
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六)业务期限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所述的跨境资金池业务终止之
日止,实际开展期限以公司与花旗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约定期限为准。
(七)相关授权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
表公司签署与资金集中管理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修改、通知、表格、契约和其他与资金集
中管理有关的文件,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跨境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公
司同意承担所有与此资金集中管理有关的信用风险以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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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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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
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34925264.
19元,2024年5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25451163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8829123.30元,按
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882912.33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4420312.16元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0009733.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
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83721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余额
1430775股后的83406435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021930.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
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
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3、2024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5395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6036542.65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1058473.15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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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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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赛科技”)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
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
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
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
健性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五)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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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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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24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
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7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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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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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持有本公司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211%)的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先生计划在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545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持有本
公司66279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125%)的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毅达”)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45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陆体超、高新毅达出具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陆体超先生
累计减持84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1.0149%;高新毅达累计减持4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86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5957%。
因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所以计划实施完毕。受减持因素影响,陆体超先生持
股从6720000股变为587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9211%变为6.9211%,其持股变动累计已
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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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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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8)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
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为279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4837210股的0.329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32.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2010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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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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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
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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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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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50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
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00元/股,
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94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93%;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0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0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57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6、回购股份的方式及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7、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
,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
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前景等条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
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
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
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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