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22 上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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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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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09-30│ 6.88│ 5.4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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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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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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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吨超纯净 │ 10.52亿│ 2.37亿│ 4.26亿│ 77.69│ 0.00│ 2027-12-31│
│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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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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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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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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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其他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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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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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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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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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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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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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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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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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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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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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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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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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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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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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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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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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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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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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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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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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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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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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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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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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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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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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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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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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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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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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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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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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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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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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A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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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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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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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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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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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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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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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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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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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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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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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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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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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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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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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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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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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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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邢台市行政
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登记信息如下:1、企业名称:中和上大航空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8月23日;
3、法定代表人:栾东海;
4、注册地址: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5、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捌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
6、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4665295077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
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
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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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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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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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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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并不构
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具体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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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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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中
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如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前款所称的“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公司会计年度盈利,且审计机构对当年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保证公司维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
3)未发生弥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于7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其
中,“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在对外投资、资产的购买、对外担保方面预
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的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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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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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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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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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
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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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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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尉
丽峰的书面辞职报告。尉丽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为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尉丽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尉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尉丽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尉丽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因尉丽峰先生辞职,为保证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聘任高圣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圣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圣勇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高圣勇先生简历
高圣勇,男,汉族,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
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
1月,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总经理。
截止2026年4月28日,高圣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并通过持有嘉兴上大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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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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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具有上市公
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飞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
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3年加入立信,未在
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解飞
解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
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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