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509 金凯生科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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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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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0吨高端医药 │ 2.87亿│ 0.00│ 0.00│ 0.00│ 0.00│ 2026-07-28│
│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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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9000.00万│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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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31亿│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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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中间体项目 │ 4.39亿│ 455.85万│ 622.56万│ 1.42│ 0.00│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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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457.24万│ 4664.35万│ 7464.95万│ 100.1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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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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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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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金凯生科2024年度股东会拟于2025年5月19
日(星期一)下午14时在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6号金凯(辽宁)生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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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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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
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
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7)业务信息:2023年度,安永华明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
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
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生
产和供应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阳开华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
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雨婷女士,
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于2020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将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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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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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
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及信用减值进行了计提
(以下简称为“本次计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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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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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
际情况、业绩及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该方案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兼顾公司未来资金
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
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发展相匹配,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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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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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鹭
投资”)、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区基金”)、青岛青松创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松投资”)提交的减
持计划相关进展《告知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其中启鹭
投资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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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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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鹭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
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2408000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启鹭投资送达的《关于持有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
变动比例触及1%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4日,启鹭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86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4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0%;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688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启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43120
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8.72%降至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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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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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FUMINWANG(王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凯(辽宁)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8人,代表股份7071454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8.7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3705741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70088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819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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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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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凯生科”)于2024年10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5号)同意注册,金凯生科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21508335.00股,发行价格为56.5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165114
27.6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767121.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744306.58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7月28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审验,并于2023年7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32239_A0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
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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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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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金凯生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拟于2024
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
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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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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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2024
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9月19日,公司已完成章程备案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阜新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689654572W
名称: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富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零肆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6月8日
住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高端医药中间体、医药原料、制剂、农业化学品、电子化学
品、特殊化学品、系列氟化学产品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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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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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
24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
14日以当面送达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李昌浩、监事王乃伟以
通讯方式出席。保荐代表人逯金才、张林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焕明先生主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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