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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3015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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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505 苏州规划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10│ 26.35│ 4.99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 9553.46万│ 239.62万│ 3638.51万│ 38.09│ ---│ ---│ │台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76.18万│ 54.52万│ 806.98万│ 17.26│ ---│ ---│ ├─────────┼──────┼─────┼─────┼─────┼─────┼──────┤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 1.26亿│ 1121.30万│ 1551.95万│ 12.35│ ---│ ---│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 1.50亿│ 225.90万│ 5706.75万│ 38.01│ ---│ ---│ │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0-27 │交易金额(元)│665.37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 │ │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 │ │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30日,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昆山建筑设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72万元,同意公司拟以公开摘│ │ │牌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控股”)所持│ │ │有的昆山建筑设计80%的股权。 │ │ │ 本次收购如能完成,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持续巩固公司重要细分│ │ │市场的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昆山开 │ │ │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 │ │ 二、交易进展情况 │ │ │ 2025年9月26日,公司收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 │ │ │院有限公司80%股权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成为本次股权公开转让的受让方, │ │ │成交价为665.374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完成与昆山国投控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工作,昆│ │ │山建筑设计也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并持续巩固公司重要细分市场的发展能力。 │ └──────┴────────────────────────────────────────┘ ┌──────┬────────────────┬──────┬────────────────┐ │公告日期 │2025-07-15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张宁等21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张宁等21名交易对方、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宁等21名交易对方│ │ │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 │份募集配套资金。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规划设│苏州都市空│ 1.07亿│人民币 │2023-12-20│2033-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计研究院股│间环境设计│ │ │ │ │担保、抵│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押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0-27│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 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30日,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山建筑设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72万元,同意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使 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控股”)所持有的昆山建 筑设计8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 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出具的《“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公开转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成 为本次股权公开转让的受让方,成交价为665.374万元。的支付等工作,昆山建筑设计也已完 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持续巩固 公司重要细分市场的发展能力。 ──────┬────────────────────────────────── 2025-10-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或转回的迹象,确定2025年第三季度需要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 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 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 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组合的确认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组合的确认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 2025-09-16│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 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截至2025年4月30日,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昆山建筑设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31.72万元,同意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使 用自有资金收购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投控股”)所持有的昆山建 筑设计80%的股权。 本次收购如能完成,昆山建筑设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交易事 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8-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2、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 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2月开始在公证 天业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鹏卓 201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 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 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 业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业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及拟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 于2025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林洪召 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08-27│其他事项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 53591770.6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8552089.86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拟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为:以公司总股本1143 9999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83933股后的113316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99481.7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 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或转回的迹象,确定2025年第二季度需要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 2025-07-15│其他事项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 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6-03│其他事项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 何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5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况说明》。 (三)2025年5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第一期(20 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202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5年6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202 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550000.00股后的874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13836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9245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018867股。 ──────┬────────────────────────────────── 2025-06-0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3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86.7057万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8.13元/股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苏州规 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 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13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9名激励对象86.705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 2025-04-28│股权回购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2 ,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2.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3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77,5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22│其他事项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陈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陈菲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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