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9 思泉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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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0-12│ 41.66│ 5.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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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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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思泉新材有限公│ 4312.93│ ---│ 100.00│ ---│ -227.09│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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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电子玻璃 │ 1000.00│ ---│ 100.00│ ---│ -470.80│ 人民币│
├─────────┼─────┼─────┼─────┼─────┼──────┼──────┤
│十方铂泉实业(香港)│ 713.90│ ---│ 60.00│ ---│ -90.4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广东可铭 │ 620.00│ ---│ 51.00│ ---│ -379.05│ 人民币│
├─────────┼─────┼─────┼─────┼─────┼──────┼──────┤
│东莞泛硕 │ 551.63│ ---│ 51.00│ ---│ -98.84│ 人民币│
├─────────┼─────┼─────┼─────┼─────┼──────┼──────┤
│思泉亚聚 │ 510.00│ ---│ 51.00│ ---│ -51.0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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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泉新能源 │ 415.00│ ---│ 83.00│ ---│ 47.97│ 人民币│
├─────────┼─────┼─────┼─────┼─────┼──────┼──────┤
│思泉金属 │ 35.00│ ---│ 51.00│ ---│ -50.2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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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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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 2.70亿│ 6444.17万│ 2.33亿│ 86.33│ ---│ 2025-10-18│
│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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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2439.31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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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00.00万│ 1800.00万│ 1800.00万│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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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 8200.00万│ 744.46万│ 3640.91万│ 44.40│ ---│ 2025-10-18│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1亿│ 0.00│ 1.2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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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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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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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
│关联方 │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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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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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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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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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企石良禾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实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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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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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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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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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8-06-23│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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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8-06-23│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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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527.5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广东可铭 │ 442.9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258.4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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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86.15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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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67.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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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东莞泛硕 │ 18.17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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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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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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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
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
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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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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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
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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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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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
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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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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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14:45;(2)网
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9:15-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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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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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1
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1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泽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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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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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湘
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湘飞先生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8名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湘飞先生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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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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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规定,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
划、行业发展趋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
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
立董事的意见,强化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保障。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条件
1、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
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
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
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三)现金分红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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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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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4:30;(2)网
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09:15-15:00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环镇路362号思泉科技园1栋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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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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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取得
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1442.0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60075.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37.9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3337.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8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37.12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39.31万元。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共
计人民币3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243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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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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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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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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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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