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86 致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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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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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28│ 57.66│ 1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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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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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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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 13000.00│ ---│ 52.00│ ---│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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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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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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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 4.01亿│ 303.37万│ 2.00亿│ 49.99│ 2136.80万│ 2025-07-07│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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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3.87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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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购子公司 │ ---│ 1.30亿│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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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 2.55亿│ 1574.88万│ 8026.04万│ 31.49│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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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零部件扩产项目 │ 2.17亿│ 313.58万│ 7811.56万│ 35.95│ 203.05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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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9亿│ 60.53万│ 4683.68万│ 29.43│ ---│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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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70亿│ 1.08亿│ 1.66亿│ 61.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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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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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2 │交易金额(元)│3.2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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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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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53%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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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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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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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聚焦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 │
│ │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淇光电基金")签署《股权转让框│
│ │架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 │
│ │玛"或"标的公司")53%的股权以现金对价暂定为3259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泓淇光电基 │
│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2025年4月3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首期款16,297.50万元。 │
│ │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福可喜玛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约定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
│ │变更登记事项。 │
│ │ 2025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泓淇光电基金支付的交易尾款16,297.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
│ │价款32,595万元(大写:叁亿贰仟伍佰玖拾伍万元整)已全部收到。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福可喜玛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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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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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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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标的类型 │股权 │
│ │3%股权、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
│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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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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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名股东、│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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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即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法兰克奇投资有│
│ │限公司、厦门市美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平潭综合实验区枫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永信企业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九合信息安全产业投资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 │海玥华投资有限公司、陈龙森、前海瑞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宇星、欧森豪、苏│
│ │晶、福州汇银海富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36名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恒扬│
│ │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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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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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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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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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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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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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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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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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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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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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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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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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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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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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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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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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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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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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鑫力创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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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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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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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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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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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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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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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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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香港│
│ │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拟与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
│ │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大医”,投资协议丙方陈和先指定的主体)共同投资爱柠美│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柠美”)。其中,香港春生与香港大医拟分别以人民币700.00│
│ │万元的价格(按1美元兑换人民币7.2元汇率折算为972,222美元)认购爱柠美新增注册资本4│
│ │47,985美元(即认购爱柠美新发行股份447,985股,占爱柠美增发后总股本的10.0000%), │
│ │认购价款中的447,985美元用于实缴新认购注册资本出资,认购价款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
│ │的部分计入爱柠美的资本公积。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深圳市大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
│ │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 │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三)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
│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与陈和先先生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陈和先先生及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作│
│ │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董事:拟设立,以│
│ │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资本: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主营业务: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注册地址:拟设立,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 │
│ │ 财务数据:拟设立,暂无开展经营业务。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大医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大医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 │、副总经理陈和先先生持有深圳大医55%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丽玉女士的配 │
│ │偶翁文高先生持有深圳大医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
│ │规定,深圳大医及香港大医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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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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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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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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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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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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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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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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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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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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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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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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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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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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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12 │
├──────┼────────────────────────────────────────┤
│关联方 │乐清市旭诚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亲属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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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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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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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通过购买位于越南富寿省春浪社巴善工业
区I19-4号地块的厂房并进行装修改造,并采购一系列先进的生产设备、研发测试设备及其他
辅助设备用于游戏机零部件产品及光通信产品的生产,整体提升公司游戏机零部件产品和光通
信产品产能,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满足海
外客户的海外制造与交付要求,并为进一步开发海外市场提供产能支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可
持续发展。本次新建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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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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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
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经营活动中融资
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
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
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
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香港春生提供担保、香港春生为自身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
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拟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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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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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于2025年7月1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
投项目“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7.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根
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56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8,924.74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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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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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6月26日
2、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数量:126.73万股
3、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6.78元/股
4、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人数:94人
5、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4、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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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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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
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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