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56 盘古智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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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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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04│ 37.96│ 12.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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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8│ 16.57│ 3087.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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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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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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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 559.80│ ---│ 2.91│ ---│ 27.87│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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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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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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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润滑·液压系统│ 4.00亿│ 1332.96万│ 1.48亿│ 37.06│ ---│ 2027-03-31│
│青岛智造中心二期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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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10亿│ ---│ 3.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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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 │ 2.28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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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智能(上海)技│ 1.00亿│ 78.22万│ 5591.64万│ 55.92│ ---│ 2025-06-30│
│术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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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流资金 │ 2.50亿│ ---│ 2.26亿│ 9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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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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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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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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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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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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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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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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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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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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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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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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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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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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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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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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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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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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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沙众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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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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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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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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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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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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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
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
司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对应收款项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28.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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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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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合计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松岭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岭投资”)、青岛松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松喆投资”)、青岛松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鸿投资”)
、青岛松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华投资”)、青岛松浩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浩投资”)、青岛松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松智投资”)、青岛松岩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松岩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44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439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25年6月9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上
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48584205股增加至150447805股。因股权激励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及上述股东主动减持的原因,上述股东的合计持股比例由8.63%下降至7.52%,权益变动触及1%
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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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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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宝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盘古智能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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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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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发后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名称: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零肆拾肆万柒仟捌佰零伍元整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3日
5、法定代表人:邵安仓
6、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77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990216913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高性能密
封材料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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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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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6.565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447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
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08956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
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6.565-0.20=16.365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565元/股调整为16.365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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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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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9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8636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1.25%;3、本次归属人数:63
人;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191.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600.0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858.4205万股的4.0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858.4205万股的3.7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的91.6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8
58.4205万股的0.34%,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3%。
(4)授予价格(调整前):16.90元/股。
(5)激励对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人,为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职能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共计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职能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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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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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
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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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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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18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16.9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90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
6、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6日为预留授
予日,以16.7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2月17日,公
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6.70元/股调整为16.565元/股。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
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
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6.9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9、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19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监事会对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前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
票合计56.9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由72人调整为67人。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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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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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1.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9%;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191.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19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12月18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
。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办理
19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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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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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
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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