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419 阿莱德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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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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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1-31│ 24.80│ 5.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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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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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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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通信设备零部件生│ 1.61亿│ 232.89万│ 6900.16万│ 42.79│ ---│ 2026-12-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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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1.20亿│ 100.00│ ---│ ---│
│及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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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模塑加工中心项│ ---│ 129.52万│ 2851.73万│ 72.51│ -469.76万│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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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基站设备用相关材│ 8240.50万│ 1096.63万│ 5822.76万│ 70.66│ ---│ 2026-12-31│
│料及器件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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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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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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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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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9 │交易金额(元)│4937.6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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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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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奉贤区星火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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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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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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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 │
│ │权事项尚需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进行,竞拍成功后公司还需与出让方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
│ │署《产权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能否取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
│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一)投资概述 │
│ │ 为匹配公司战略步伐,满足关键业务布局,公司拟购买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
│ │司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建设阿莱德上海│
│ │生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 │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标的资产出让价款预计不超过人 │
│ │民币6500万元),计划参与竞拍约46亩土地。具体投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
│ │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
│ │ (二)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
│ │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阿莱德上海生产运营中心建│
│ │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标的资产出让价款预计不超过6500 │
│ │万元),本次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最终项目总投资金额│
│ │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具体事│
│ │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 1、标的资产名称:奉贤区星火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 │ 2、交易类别:购买资产 │
│ │ 3、权属状况:标的资产为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
│ │ 4、地号:奉贤区星火开发区4街坊2/6丘 │
│ │ 5、坐落:莲塘路355号 │
│ │ 6、宗地面积:31014.90平方米 │
│ │ 7、建筑面积:9467.37平方米 │
│ │ 8、交易价格:预计不超过6500万元 │
│ │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竞拍结果为准。 │
│ │ 近日,公司以人民币4,937.66万元竞拍取得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挂牌出让│
│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与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
│ │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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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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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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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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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职员的配偶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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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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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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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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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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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职员的配偶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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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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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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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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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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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职员的配偶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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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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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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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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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市金九塑料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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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的职员的配偶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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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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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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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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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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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莱德│阿莱德实业│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实业集团股│(印度)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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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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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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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温州优势共赢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3、风险提示:
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
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
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及合同约定的
管理费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承受的最大损失规模不超过上述认购投资总额,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
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
基金财产中的受让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
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
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优势金控(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势金控”)签署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优势金控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专项基金——温州优势共赢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认缴
出资金额20000万元,最终合伙人名单和实际募集规模以基金业协会最终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温州优势共赢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
04MAK4KL3A4U
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不超过20000万元
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已认缴
出资金额200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优势金控拟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比5%;公司拟作为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比5%;其他有限合伙人拟合计认缴出资18000万元,占比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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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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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参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莱德”、“公司”或“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上海英帕学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帕学”)、张耀华、薛伟和朱红(英帕学、张耀华、薛伟
和朱红以下合称“出让方”);
2、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阿
莱德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中,张耀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现任
董事长。英帕学是阿莱德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耀华与副
董事长薛伟通过英帕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耀华系一致行动人
。薛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现任副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耀华系一致行动人
。朱红为公司现任董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耀华系一致行动人。
出让方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阿莱德股份比例超过5%。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转让原因为自身
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5月18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
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
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兴业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
、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以兴业证券收到《
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本次询价转让兴业证券指定邮箱收到《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
)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认购报价
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6000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
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认购数
量由大到小、认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6000
000股。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6000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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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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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8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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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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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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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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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
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
61353.94元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95980.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36613539.3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579523
2.90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401818.17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795232.90元,股本基准数为120000000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
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结果,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50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48000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8000000元,合计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48%。
(五)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计算
,合计拟转增3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0000000股。
(六)公司最终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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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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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300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度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等;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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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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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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